19世紀80年代的英國,天空中彌漫著濃濃的霧氣,就算是白天也顯得有些昏暗。一批批科學家正在為人類掙脫黑暗而潛心發明專利。這一天,法庭剛剛宣判一樁并不引人注目的官司,一個叫斯旺的人控告愛迪生侵犯電燈專利,而且,這個斯旺還獲得了勝利。
斯旺,何許人也?此人乃英國物理學家,早在1850年就開始研究電燈,28年后他以真空下用碳絲通電的燈泡得到英國的專利,并開始在英國建立公司,在各家庭安裝電燈。
相比之下,愛迪生絕對是后來者。他1875年才購買加拿大兩名電氣技師的一項電燈專利,嘗試改良使用的燈絲,于是便有了家喻戶曉的“愛迪生發明電燈”這個故事,事實上,愛迪生只是第23位發明電燈的人,而且在他發明電燈的幾十年前燈泡發明就已出現。
在美國,愛迪生的專利亦受到挑戰,美國專利局曾判決他的發明已有前科,屬于無效。面對官司的落敗,愛迪生一時有些沮喪,但他后來還是同意斯旺加入在英國的電燈公司,讓這個“敵人”成為了合伙人。從技術上看,斯旺發明的燈泡更優秀。愛迪生并沒有讓自己囿于技術發明的得失,他有更大的圖謀,他購買了斯旺的專利,用于自己的燈泡生產。只有鎢絲確實是愛迪生的貢獻,但正是這項技術上的“微創新”,為愛迪生賺取了真金白銀和流傳百年的美譽。
從電光能量轉換上來說,鉑金等材料似乎更適合做發光材料。但是那樣的電燈不是昂貴,就是低壽,只能照亮城市大道和一些富貴人家的宅邸,卻照不進尋常百姓的屋子。愛迪生經過千萬次艱辛的試驗,終于找到鎢絲這一最佳的發熱材料,既經濟又實用。
愛迪生堅持以變革家庭和辦公照明方式為使命,生產出了優質廉價的燈泡,可以廣泛應用,而其他燈泡都過于笨重,溫度太容易升高,不適合家庭和辦公普遍使用。
這個一心想用發明賺錢的“發明大王”并沒有止于此。他想到了更多,電燈要發揮功效自然需要能源供給,于是他發明了一整套電力照明系統。1882年,他在曼哈頓安裝了世界上第一個商用電力系統。這才是電燈應用成功的關鍵,也是比電燈更偉大的創新。愛迪生還在引入風險資本、籌措資金和借助新聞媒體推動電燈向社會普及方面也卓有成效。他還很有遠見地提前獲得給燈泡用戶的接線權,使他的燈泡客戶可以享用到電。
為什么斯旺只能苦苦尋思誰會對他的技術成就感興趣,而愛迪生卻可以名利雙收?問題在于愛迪生將創造的精神帶到了商業應用,而不僅僅是產品,于是就成就了其作為企業家的特有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