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結構與企業戰略、管控和流程緊密相關乃至互相影響,因此,組織優化設計的路徑一般有這么幾種做法:
一、戰略決定組織,即基于戰略的變化來調整組織結構
當外部環境發生變化或者企業的經營環境發生變化時,既要重新制定戰略或調整戰略,相應的組織結構也要隨之進行調整,以適應和支撐新的戰略發展要求,比如公司確定了五年之內規模和收到達到行業前三位的目標,而靠自身經營又難以實現時,就需要考慮加強資本運營 的職能。
二、管控決定組織,即先確定管控模式,然后相應的優化調整組織結構
對于集團化企業來說,對下屬企業什么實行樣的管控模式,集團總部定位什么樣的功能,將決定集團總部組織結構的設計。比如實行財務型管控,總部只需要具備或加強投資、財務、績效考核方面的職能,而實行操作性的管控,則需要具備戰略、投資、財務、重大人事任免、預算、計劃、績效考核甚至營銷、采購方面的職能,因而總部的結構設置完全不一樣。
三、流程決定組織,即先優化設計流程,然后調整設計組織結構
企業的流程合理與否影響組織運行的效率高低,因此,通過企業流程的梳理和優化來推動管理職能的發揮,打破部門職能分割造成的掣肘,也是流程導向性企業設計組織結構的一種可行方法。
但是通過流程設計組織時,需要對流程和機構進行反復調整,因為流程走向的前提是有相應的部門存在,而在組織設計前部門是不存在的,這就需要先進行部門的假設,而后再不斷的調整,達到流程和部門之間的全部匹配。因此,通過流程來設計組織花費的時間會較長,從這方面來說,也有人提出通過流程來設計組織是不科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