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 是煉獄,一面是體面風光、西裝革履、滿面春光、出入星級賓館、高檔飯店和高級娛樂場所;另一面是謹小慎微、過分謙虛,時常要看被人眼色行事……在銷售過程中,銷售人員要時常在“尊”、“卑”之間轉換。
“尊”體現在銷售過程中,代表的是形象。銷售人員的個人形象是推銷成功的關鍵,在與客戶的交往中,銷售人員的衣著、言談、舉止、品味、素質、修養、知識等無不體現個人形象、塑造個人魅力,使客戶在與你交往的過程中時時被得到尊重,從而以此贏得客戶的尊重;對一名銷售員來說,產品的形象是推銷成功的另一半,推銷一個在行業內領先的產品品牌是**的,因為無形間你就有一個很高的平臺。但有時候我們推銷的產品明明是一流的,為什么會被三流的產品擊敗?源于我們并沒有將產品的優勢、特色、好壞等充分展示出來,客戶雖然知道你的產品是好的,但并不知道好在哪里,別人的壞在哪里。
銷售的大忌在于養尊處優。在生活中“尊”往往是地位和金錢的象征,但在銷售過程中,即使你有百萬、千萬的身價也不能自恃清高,在客戶面前,你永遠要表現出“卑”。這樣,你的財富才會增值。
這里的“卑”并非“卑賤”,客戶并不是上帝,沒有必要對他低三下四,如求神拜佛般。他只是我們的合作伙伴而已;也不能將客戶當作工具,利用“卑劣”的行徑和“卑微”的手段欺騙、出賣客戶,以達到暫時的目的。
在銷售過程所倡導的“卑” 是“謙卑”。面對客戶的拒絕我們要學會忍受、面對客戶的不理解我們要學會退讓、面對客戶的矛盾我們要學會化解。“謙卑”是對銷售人員品質和耐心的考驗,客戶對我們來說往往是強勢的,而“謙卑”卻能夠有效地包容這種強勢。只有懷著“謙卑”之心,才能給客戶以安全感;只有懷著“謙卑”之心,才能做好銷售服務工作的每一個細節。
其實在銷售過程中并沒有絕對的“尊”與“卑”,“尊”是銷售員在客戶心中的形象,“卑”是銷售員對自己的要求。“尊”的形象正是從對自己“卑”的要求開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