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點支持領域
在電子信息、汽車和新能源汽車、生物醫藥、新能源、新材料、互聯網技術、大數據技術、智能化制造、高端裝備制造、節能環保等重點主導產業和新興產業,面向全球引進并支持一批海內外科技領軍人才領銜的,有望突破核心技術、提升產業水平、引領產業發展的創業創新團隊和人才。
二、申報對象和條件
(一)“雙龍計劃”科技創業創新團隊
1.科技創業團隊
(1)團隊帶頭人一般應取得博士學位,具有自主創業經驗或在國際著名企業、高校、研發機構擔任高級職務3年以上,熟悉相關產業領域發展狀況和國際規則,有較強的
經營管理
能力;
(2)團隊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核心技術和發明專利,技術成果國際先進,能填補國內空白,具有較大市場潛力并進行產業化生產;
(3)團隊核心成員一般不少于3人,平均年齡不超過45周歲,專業結構合理,具有關聯性和互補性,具備持續創新和成果轉化能力,在公司擁有股權,能穩定合作3年以上,團隊核心成員須有1/2以上全職在金工作;
(4)團隊在金華注冊創辦企業,注冊資金一般不低于500萬元,自有資金(含技術入股)或海內外跟進的
風險投資
占創業投資的50%以上。
2.科技創新團隊
(1)團隊帶頭人應取得博士學位,一般不超過55歲,每年在金工作時間不少于6個月。重點引進國內外一流科學家、國際科研大獎獲得者和國家級人才計劃入選者;在國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擔任相當于副教授以上職務或在國際知名企業和機構擔任高級職務者;主持過國家級、省部級重大科研項目的專家學者;
(2)團隊在相關研究領域達到世界先進水平或國內領先水平,在國內外具有重要的創新地位和學術影響,擁有國際先進水平發明專利或自主知識產權的創新成果,具備突破重大技術、學術問題的持續創新能力和成果轉化能力;
(3)團隊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平均年齡不超過45歲,具有博士學位人數不少于60%,專業結構合理,具有關聯性和互補性,能穩定合作3年以上,團隊核心成員須與我市用人單位簽定正式工作合同,1/2以上全職在金工作。
對特別優秀或急需緊缺的創業創新團隊可適當放寬條件,申報時需說明理由。
(二)“雙龍計劃”創業創新領軍人才
1.創業領軍人才
(1)一般應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年齡不超過55歲,每年在金工作時間不少于6個月;
(2)具有海內外創業經驗或曾在大中型企業、知名高校、科研機構關鍵崗位從事研發或管理工作經歷,熟悉相關領域和國際規則,有較強的經營管理能力;
(3)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發明專利,或帶有比較成熟的創業項目,且技術達到國際國內先進水平,具有良好的產業化開發前景;
(4)自有資金或跟進的風險投資占創業投資的30%以上,或本人投入企業的實際到位資金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
2.創新領軍人才
須與我市用人單位簽訂5年以上服務協議,每年在金工作時間不少于6個月,主要包括:
(1)兩院院士或相當層級的國際頂尖人才;
(2)國家863、973重大科研項目首席科學家、國家“千人計劃”專家、長江學者或相當層級的專家;
(3)省特級專家、省“千人計劃”專家、錢江學者或相當層級的專家;
(4)我市重點領域緊缺急需的后備領軍人才,一般應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年齡不超過55周歲,創新成果領先、專業技術發展潛力較大。
特別優秀和緊缺急需的創業創新領軍人才可適當放寬條件,申報時需說明理由。
三、支持政策
(一)創業創新團隊
根據評審結果,給予特別支持團隊(A類)2000萬元、重點支持團隊(B類)1000萬元、優先支持團隊(C類)500萬元的獎勵資助。對特別優秀或對產業發展貢獻突出的團隊,采取特事特辦、一事一議的方式。
(二)創業領軍人才
1.重大項目。給予1000萬元創業資助資金,3年內累計最高1000萬元貸款的貼息資助;由落戶地提供300平方米以上的創業場所,3年免租金或給予同等面積的租金補助;
2.A類項目。給予500萬元的創業扶持資金,3年內累計最高500萬元貸款的貼息資助;由落戶地提供200平方米以上的創業場所,3年免租金或給予同等面積的租金補助;
3.B類項目。給予300萬元的創業扶持資金,3年內累計最高300萬元貸款的貼息資助;由落戶地提供150平方米以上的創業場所,3年免租金或給予同等面積的租金補助;
4.C類項目。給予100萬元的創業扶持資金,3年內累計最高100萬元貸款的貼息資助;由落戶地提供100平方米以上的創業場所,3年免租金或給予同等面積的租金補助;
同時,入選項目根據產業化程度和發展前景,在3年內作出較大稅收貢獻的,可升格資助。
(三)創新領軍人才
1.兩院院士或相當層級的國際頂尖人才,給予不少于1000萬元的獎勵資金,其中個人獎勵200萬元、購房補助200萬元或領軍人才公寓1套,不少于600萬元科研項目資助;
2.國家863、973重大科研項目首席科學家、國家“千人計劃”專家、長江學者或相當層級的專家,給予500萬元的獎勵資金,其中個人獎勵100萬元、購房補助100萬元或高端人才限價
銷售
房1套,科研項目資助300萬元;
3.省特級專家、省“千人計劃”專家、錢江學者或相當層級的專家,給予200萬元的獎勵資金,其中個人獎勵60萬元、購房補助40萬元或高端人才限價銷售房1套,科研項目資助100萬元;
4.后備領軍人才,根據綜合評審,按重點資助、優先資助分別給予40萬元、20萬元的個人獎勵和60萬元、30萬元的科研資助。
(四)其他支持政策
1.領軍人才(團隊)創(領)辦企業所繳納企業所得稅和領軍人才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的地方財政收入部分,按前3年全額、后2年50%獎勵給企業(個人)用于研發。領軍人才獲得省級以上各類政府獎勵,免征個人所得稅;領軍人才(團隊)創(領)辦企業轉化職務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資比例等給予個人獎勵的,獲獎人在獲得出資比例及股權取得階段所產生的個人所得稅,暫不繳納。
2.優先推薦申報各級各類人才培養工程、科技計劃項目,同等條件下政府采購優先考慮其研發生產的產品和服務。
3.為領軍人才(團隊)提供優質服務,在住房保障、醫療保健、配偶安置、子女就學、出入境等方面享受有關優惠政策。
四、申報和遴選程序
1.申報受理。項目申報實行常年受理,分批評審,特別優秀的可一事一議。自公告發布之日起,符合條件的創新領軍人才(團隊)可登陸金華雙龍英才網(http://www.slplan.cn)填寫《金華市“雙龍計劃”創業創新團隊申報書》或《金華市“雙龍計劃”創業創新領軍人才申報書》,經網站確認后,申請人將紙質申報書及相關附件(需與網上申報材料一致)寄送到落戶地或意向落戶地專項辦,暫無意向地的可寄送到金華市專項辦。2013年首批項目申報截止日期為5月30日,超過截止日期申報的,自動納入下一批評審。
2.資格初審。各縣(市、區)專項辦、金華經濟技術開發區專項辦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后,將推薦名單上報市專項辦。市專項辦組織相關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分類審核和初步遴選,提出初審入圍名單。
3.專家評審。組織專家對初審入圍團隊和領軍人才進行技術評審和綜合評審,提出分類推薦意見。
4.審批公示。根據有關評審結果,經市領導審定后在相關媒體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及時發文公布,并根據政策落實有關待遇。
五、申報材料及要求
1.金華市“雙龍計劃”申報書一式一份;
2.有關附件證明材料:
創業領軍人才(團隊)附件材料一般應包括:(1)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2)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3)主要成果證明材料(專利證書、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獎勵證書、代表性論著等);(4)創辦企業證明材料(營業執照、驗資報告、公司章程、股權構成等);(5)上年度
企業財務
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等);(6)其他(如有,可提供成果鑒定證書、查新報告、檢測報告、資質證書以及權威機構或用戶對產品的評價等有關材料)。申報團隊計劃的請提供每個核心成員的相關資料。
創新領軍人才(團隊)附件材料一般應包括:(1)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2)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3)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復印件;(4)在海內外任職的證明材料;(5)主要成果(代表性論著、專利證書、產品證書)復印件或證明材料;(6)領導(參與)過的主要項目證明材料;(7)獎勵證書復印件;(8)其他有關材料。申報團隊計劃的請提供每個核心成員的相關資料。
3.海外學習證明:在海外取得學歷學位的,須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在海外進修的,須提交相關進修證明及我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或留學證明。
4.申報材料應填寫完整,不得空項、漏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