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為本是一種現代管理理論,強調以人的管理為中心,在尊重人、理解人的基礎上,通過科學、合理地組織以及人性化的管理,充分調動人的主動性和能動性,激發人的內在潛力,挖掘人的社會價值,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以人為本強調以人為主體,以文化為先導,以制度為保證,以價值為中心,但現實中以人為本對我們會計人來說還是一種渴望,一種企盼。筆者就從會計人群體主要聚集的三大領域說起。
先說單位會計人。單位會計是會計人的基本元素,分散在各行各業,承擔著對各單位經濟業務進行反映和監督的職能。每個單位會計跨入會計門檻時所接受的教育就是要如實反映和認真監督,嚴格執行國家財務會計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而事實上,一些單位負責人至今仍把會計人員當作放錢的“保險箱”、要錢的“取款機”、記賬的“計算器”、逃稅的“搖錢樹”,最終使得會計人員成為他們的“犧牲品”。
再說行政機關會計人。在我國干部任用和管理機制下,機關會計人可以區分為真正的會計人和虛假的會計人,真正的會計人總是積極肯干能干,忙忙碌碌,花費很多時間去學習和研究業務;虛假的會計人則渾渾噩噩,沽名釣譽,花時間用來學習奉承拍馬之術。
最后說中介機構中的會計人。隨著變革 開放,會計中介已經成為我國新興的服務行業。變革 開放越發展,就越需要會計人的鑒證和咨詢,越需要挖掘會計人的智慧和才能,越需要會計人維護經濟秩序,而這些都必須建立在對中介會計人按照以人為本的現代管理理念進行管理的基礎之上。但實際情況卻是:中介會計人頭頂著“經濟警察”的光環,卻享受不到“皇糧國祿”的待遇;固守著誠實守信的陣地,卻承受著弄虛作假的罵名;承擔著改善投資環境的重任,自己的生存環境卻十分惡劣。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要真正落實對會計人的以人為本,應該做到以下四點:
第一,進一步建立健全有關會計人的法律體系,制定真正對會計人起到保障和促進作用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不但要讓會計人有法律保障的安全感,能夠安心本職工作,而且要能夠充分激發會計人的主動性、積極性,充分挖掘出會計人的內在潛力和社會價值,使會計人發揮應有的作用。
第二,要抓住單位領導這個關鍵。單位領導對會計人的態度具有導向性,因此,單位領導不僅要帶頭關心和了解會計人,充分理解、支持和配合會計人的工作,而且要帶頭學習會計人的執業規范,真正明白自己雖不是會計人,但卻是會計責任第一人。
第三,會計行業應積極主動地向社會宣傳自己。通過宣傳,不但要讓社會了解和理解會計人的執業,讓社會支持和配合會計人的工作,而且要讓社會尊重會計人的人格和勞動,為自己營造一個能夠自由執業、充分發揮專業特長、充分挖掘知識潛能和聰明才智的理想環境,從而為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提高作出會計人應有的貢獻。
第四,對會計人隊伍要加強管理,如建立對會計人專業水平、執業能力、工作業績及職業道德等各方面的年度綜合考核制度,實行淘汰機制等,凡是在年度考核中不稱職的虛假會計人都應該予以淘汰,凡是在日常工作出現了嚴重影響會計人職業形象的問題都予以一定的處理,以規范會計隊伍,保證真正的會計人能夠有一個和諧的工作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