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千世界中,存在著無數在形式、功能上具有某種相似之處,而在本質上卻是截然不同的事物。毫無疑問, 企業文化 與宗教根本就是兩種社會現象,就是兩種本質上完全不同的事物。說“企業文化就是宗教”,就如同說“白菜蘿卜就是大肉粉條”一樣的荒誕和幼稚。
首先,企業和宗教是兩種不同性質的社會組織。企業是以追求利潤為目標的經濟組織,宗教是以傳播其信仰為目標的精神組織。
其次,企業文化是企業家為了實現公司業績目標而運用的管理手段,而宗教則是教主們為了傳播其信仰而運用的組織手段。
再次,企業文化反映的是企業家的 經營管理 理念,宗教傳播的是教義信仰。企業家的經營管理理念需要通過企業文化進行倡導,宗教信仰需要通過宗教組織的宗教活動進行傳播,兩者在功能上的這種相似之處,頂多就像白菜卜可以充饑,大肉粉條也可以充饑一樣,僅僅是在功能上具有某種相似之處。
以這種功能上的相似之處為理由,就斷言說“企業文化就是宗教”,這與斷言“白菜羅卜就是大肉粉條”有什么區別呢?其荒謬程度與斷言“白菜羅卜就是大肉粉條”有過之而無不及
曉曙:
那么,應當如何看待一些企業在實施企業文化管理時,引進宗教的某些教義,運用宗教的某些傳播方式呢?
王在安:
宗教傳播的信仰是教主的價值觀,企業文化倡導的是企業家的價值觀。宗教信仰所傳播的那種教義價值觀,是封閉式的,對不同觀點是排斥的,將持有不同觀點的人視為“異教徒”。而企業文化倡導的價值觀,則是開放式的,一切有利于企業實現其業績目標和發展戰略目標的理念、觀點,都可以隨時引進企業文化,形成公司企業文化價值觀體系的組成部分。
所以,某些宗教教義中的話語可以被企業家引入企業文化,正像馬克思、毛澤東的某些語錄可以被引入企業文化,作為公司理念的組成部分一樣。
但是,顯然我們不能因此就說“企業文化就是宗教”;就像我們不能因此就說“企業文化就是共產黨”一樣。
曉曙:
那么,在實施企業文化管理中,應當注意什么問題呢?
王在安:
在實施企業文化管理中,首先要注意的問題就是,千萬不要將企業當成宗教組織,千萬不要將企業文化當成宗教教義。
也就是說,企業只能堅持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能懲處具有不同理念和觀點的員工。所以,千萬不要將在觀念上不認同公司某個經營理念的員工當成異教徒,千萬不要因此就不公正地對待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