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任本次沙龍的授課 人是 北京 道源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張濤律師。在本次講解中,張律師主要從考勤的記錄方式,特殊崗位的考勤管理,以及以曠工為由解除勞動合同中的實務操作風險等方面進行了講解。
張律師說,不同的考勤管理方式,有著自身不同的特點。例如考勤薄簽到記錄方式,有考勤管理可控性強避免考勤不規范填寫,加班費爭議可以轉嫁舉證責任等優點。但它的不足也十分明顯,當考勤記錄不利于企業時,無法予以修改使用,而不提供又會承擔不利后果,使得企業十分被動。另一種常用的考勤方式——電子考勤方式,有著記錄及時,易保存,企業可修改等優點。缺乏客觀性、考勤管理成本高,證據效力不強是此方式不可避免的劣勢。
面對考勤管理的諸多爭議,張律師給出了如下建議。首先,根據工作的性質制訂選擇合理有效地考勤管理方式,加強企業在考勤方面的管理。其次,可以借鑒銀行的考勤管理模式,簽署風險提示和密碼告知書。最后,延長考勤結果保存時間,在職員工,考勤記錄形成后至少保存二年;離職員工,離職前二年的考勤記錄并保存至該員工離職滿一年之時。
本次沙龍的最后,張律師與現場來自各家企業的HR進行了深入討論。現場一位女士提出一個問題:“工作年滿一年的員工提出離職,以未休年假為由,用日常考勤表作證據,向公司反要加班費,這種情況應該如何處理。”
張律師回答道:“這種情況企業經常遇到,也可靈活面對,公司可以在該員工正式離職之前,讓員工休滿年假,考勤表上有了年假這一項,就避免了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