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訂 績效 計劃
1、依據公司年度經營目標、部門職責、部門協作、項目工作,由總經理、總經辦及部門經理三方協商制定部門年度績效計劃。
2、績效控制
(1)明確進度;(2)明確完成標準、結果;(3)部門經理填寫;4、計劃確認必須由總經理、總經辦與部門經理三方確認。
二、績效計劃落實
1、工作追蹤
追蹤方式:(1)日例會(當天工作中發現的問題);(2)月審核(審核月度計劃及其他工作完成情況);(3)半年總結(查工作、管理問題,提解決方案)。
2、工作評價
管理重點:(1)計劃完成情況;(2)工作目標偏離情況;(3)工作方法是否存在問題。
3、及時反饋
管理重點:(1)明確工作不足及改進方向;(2)尋求改善缺點的方法;(3)糾正工作目標偏離狀況;(4)明確下一考核期工作重點及方向;(5)使下屬形成自我追蹤與管理習慣。
4、控制重點
(1)總經理負責審核工作或授權成立審核委員會;(2)形成定期審核制度;(3)審核以實物為準,審查工作結果、流程、依據;(4)目的在于績效的提升,審核結果的反饋應及時。
三、 績效管理 導向
1、實施前提:公司具備明確的戰略和年度方針目標;各部門依據公司年度方針目標分解填寫本部門年度工作計劃。
2、明確目的:實現公司戰略目標和年度方針目標,提升部門經理工作績效。
3、KPI指標設定:參考平衡記分卡,建議考慮從財務(成本)、客戶(含公司內部客戶)、內部流程建設、員工學習 角度考慮。
4、關鍵環節:計劃的制訂與調整必須報總經理確認;定期審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