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有千年的寺院,卻為什么沒有千年的企業?古剎都是千年的歷史,而企業僅談百年企業,千年寺廟常有,百年企業難得,雖然能夠看到和尚和方丈到高校學管理或MBA,其實,筆者認為 企業管理 應該向寺院學習。
佛教寺院是一種特殊機構,同樣有生存和發展的壓力,其內部的人員管理與事務計劃 的復雜程度絲毫不亞于企業。寺院的僧人來自各地,稟性、好惡、生活習慣、教育背景各不相同,并在主觀上“舍親割愛、拋卻世間享樂”,管理這樣一個沒有物質利益牽掛和約束的群體,其難度比企業更大。令人驚奇的是,為什么延續千年的寺廟比比皆是,而傳承百年的企業卻不多見?
一、打不走的和尚VS留不住的員工
在寺廟管理中,和尚雖然面臨四處化緣、惡劣的天氣等艱難的環境,雖然清貧,但和尚對寺廟的忠誠度非常高。員工雖然擁有基本工資和相應的福利,但許多員工都是在想著“往高處走”,別說打了,就是說了說或其他不順心可能就脫離企業,當出現問題時,僧人都能夠主動懺悔,而我們的員工卻理由重重,由于和尚的教化是心靈的洗禮,是心智的定位,因此和尚能夠安心造化,作為企業管理,同樣需要心智教化,對管理者和員工的教化。因為管理的實質其實不是管別人,而是管自己;管自己實際上是管心,只有修己,才能安人;人心正了,人心齊了,企業就管好了。
二、方丈VS老板
在寺廟管理過程中,方丈之下有24個序職、24個列職、24個雜職,一般寺廟設有4大堂口、8大職事。紀律嚴明,上下明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嚴格的組織機構為寺廟的長青提供了制度保障,都監、衣缽和方丈之間是三角制約關系,都監和衣缽對方丈有著不同而重要的監督和警醒作用,對方丈來說,有來自如下幾個方面的監督:一是自我監督,包括兩個方面:來自信仰的激勵與戒律的約束力,以及職業道德和自我成就、榮譽感所賦予的責任感;二是法律賦予被服務機構的約束權——寺廟的機制監督;三是社會監督機制——經營失敗時所要承擔的個人信譽風險。相互制約的關系為方丈在經營寺廟的過程中規避了風險。同樣,作為企業來說,必須明確高尚的企業目標,必須組建合理的組織機構,建立完善的操作規程、職務說明書、行為準則等規章制度來規范和指導員工的日常工作,要有“規矩”來管理企業員工,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同時老板也需要建立權力制約機制,絕對的集權最終導致的是老板容易犯錯并走向末路。
三、外來的和尚VS空降兵一方面,外來的方丈好念經,另一方面,企業在聘請空降兵的過程中面臨許多困惑。其實,作為傳承二千年的佛教,佛教僧團隊伍作為一個組織能歷千年而不衰,經數代而不竭,這與佛教用清規戒律管理佛門弟子以及它組織完備的叢林(即寺廟)制度有關。作為一個團體組織,它向它的成員傳達了人人成佛的理想目標,指出只有按照“眾惡莫做,眾善奉行”的思想行事才能修成正果,并在日常的行為規范上有嚴格和詳盡的規定。作為 職業 經理人 隊伍和空降兵,同樣需要嚴格按照規章制度執行,建立自律的氛圍和嚴格的懲罰措施,培育相應的信任機制和優化企業的工作環境。
當然,寺廟的廟規與
企業文化
、和尚的習慣與員工的
執行力
等等還有許多相似之處,作為寺廟好企業來說,都需要宣揚核心理念.保持組織人員的凝聚力;理順管理關系,實現組織運營的暢通。作為現代企業來說,要善于從寺廟管理和運營中吸取精華,為我所用,進而提升企業組織的可持續發展能力,像寺廟一樣基業長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