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稅收籌劃已經成為企業理財和經營管理整體中不可或缺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在收入一定的情況下,企業可以通過降低成本及相關稅費支出以增加利潤,或是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通過稅收籌劃,延緩納稅時間達到資金優化的作用。
需要注意的是,稅收籌劃是一種合法的行為,是利用稅收優惠的規定、納稅方法的選擇及收支的適當控制等途徑來獲得節稅利益,與偷稅、逃稅有著本質區別。因而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都應以守法為前提,不亂攤成本費用,不亂調利潤。當有多種可供選擇的納稅方案時不僅要選擇稅負最低的財務決策,而且要使稅收籌劃行為合法合理。
隨著國內稅收征管體系的不斷完善和發展,稅收籌劃在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和會計核算等各個方面的重要作用也越來越受到重視。本文擬通過稅收籌劃在企業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兩方面的運用,揭示企業如何利用國家稅法的有關條款進行稅收籌劃,合理合法地實現企業稅負的最小化,降低經營成本,提高經濟效益,增強企業發展后勁和市場競爭力。
稅收籌劃在財務管理中的運用
稅收籌劃的目標是使納稅人的稅收利益最大化。所謂“稅收利益最大化”,包括稅負最輕、稅后利潤最大化、企業價值最大化等內涵,而不僅僅是指的稅負最輕。稅收籌劃與財務管理密切相關,這是因為稅收籌劃能減少支出,提高資金利用率,從而有利于實現財務管理的稅后利潤最大化目標。稅收籌劃在企業財務管理中的運用主要是在籌資決策、投資決策、利潤分配中的運用。
·籌資決策中的稅收籌劃
企業要進行生產、經營及灰投資活動,就需要籌集一定數量的資金。企業的籌資方式一般包括自我積累資金、向金融機構貸款、企業之間的相互拆借或融資及通過發行股票、債券等向社會集資等。目前企業融資渠道有二種:一種是借入資金,另一種是權益資金。
不同的籌資方式給企業帶來不同的稅負水平,融資渠道的不同也會帶來不同的影響。借入資金和權益資金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適用于不同的列支方法。如權益資金的成本是股息,而股息稅法規定在稅后支付,從而其資金使用成本較高。而借入的資金,其資金使用成本為利息,其利息可列入財務費用,同時可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從而達到降低資金使用成本,達到每股收益最大化。
各國稅法一般規定,企業的借款利息支出在一定范圍內可以作為一項費用于所得稅前扣除,而股息屬于利潤分配的范疇,不得稅前扣除。如果僅從節稅的角度考慮,向金融機構借款和企業之間的相互融資優于企業自我積累和向社會發行股票籌資。其中企業之間的相互拆借在利率和回收期的確定等方面,均有較大的彈性,利用得當時可發揮調節作用。但稅法對利息扣除標準迸行了限制性規定,如我國企業所得稅規定,“納稅人在生產、經營期間,向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按實際發生數扣除;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以內的部分,準予扣除。”所以,如果企業之間在資金拆借活動中人為地過分抬高利率,不能達到稅負最低的目的,并不是有效的稅收籌劃。
因此企業在融資時就要合理確定融資渠道,科學籌劃融資比例和資本結構,才能確保稅后利潤最大化的實現。在息稅前投資收益率大于負債成本率的前提下,負債比率越高,額度越大,其節稅的效果越明顯。當然,負債比率并非越高越好。隨著負債比率的提高,企業的財務風險和融資成本會加大。當負債的成本率超過了息稅前的投資收益率時,負債反而達不到節稅目的。對于企業來講,籌措資金時不能單純地從資金成本高低來選擇何種融資,還應考慮投資收益率、稅收以及市場風險等因素,然后再決定合理的資金結構。企業可以在不違反國家經濟政策和導向的前提下,利用企業財務杠桿的作用,通過財務會計的籌資決策實現企業節稅的目的。
·投資決策中的稅收籌劃
稅收政策因國而異,即使在同一國內部,對不同地區、不同行業等方面的規定也有所不同。正是這種差異的存在,使企業在投資時有了選擇的余地。企業在進行投資時,應從投資地點、投資行業(項目)和企業的組織形式等多方面進行優化選擇。
1.投資地點的選擇
投資者在選擇投資地點時,除了要考慮基礎設施、原材料供應、金融環境、技術和勞動力等常規因素外,不同地區的稅制差別或區域性稅收傾斜政策也應作為考慮重點。無論是國內投資還是國外投資,企業都必須認真考慮和充分利用不同地區的稅制差別及區域性稅收優惠政策。例如國家為了鼓勵西部大開發相繼出臺了一些稅收優惠政策。從全球范圍看,有的國家或地區不征企業所得稅,有的稅率則高達50%以上。因此投資地點的選擇,對企業投資凈收益的影響是巨大的。企業投資地點選擇得恰當,不僅可少交稅,而且還完全符合政策導向和稅法的立法意圖,于己于國都有利。
2.投資行業的選擇
同投資地點的選擇相類似,有關行業性稅收優惠及不同行業的稅制差別也不容忽視。稅收作為一個國家的主要經濟杠桿,體現著國家政策。為了配合國家經濟政策的貫徹實施,對符合國民經濟發展規劃和產業發展的企業投資,往往給予一定的稅收優惠待遇。我國現行稅制關于所得稅在不同行業之間稅收負擔的差別較大。如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從事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投資經營的所得,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可在企業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所以在投資決策前充分了解和掌握國家關于投資方面的稅收政策,合理確定企業經營范圍,對達到節稅目的事半功倍。
3.企業組織形式的選擇
現代企業的組織形式一般包括公司和合伙企業(包括個體經營企業)。許多國家對公司和合伙企業實行差別稅制。以有限責任公司與合伙經營相比較,有限責任公司要雙重納稅,即先交公司所得稅,再交個人所得稅;而合伙經營的業主,只須交個人所得稅。而在組建時采取何種形式,當事人應根據自身特點和需要慎重籌劃。目前通過合并或分立等方式,企業組織結構的變化非常多。這其中既要考慮適應經濟的發展形勢,也要有稅收上的考慮。
【案例】 某商業公司主要從事各種品牌的空調機銷售業務。在2000年以前,該公司從各廠家進貨時,不但要簽購銷合同,而且要簽訂代理安裝、維修合同。雙方約定,每售出1臺空調,廠家分別給付該商業公司安裝、維修費用100元和70元。
2000年該商業公司銷售空調機4000臺,取得安裝、維修收入68萬元。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增值稅問題解答(之一》的通知》第八條和《關于平銷行為征收增值稅問題的通知》的規定,無論是“修理修配”征收增值稅,還是沖減進項稅金的方法,企業都應負擔9.88萬元增值稅稅款。通過籌劃,該商業公司成立了一個獨立核算的安裝維修服務部,專門從事安裝服務業務,并領取了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獨立申報納稅,且從2001年起改變了合同的簽訂方式, 先與各生產廠家簽訂購銷合同后,各廠家與安裝維修服務部簽訂安裝、維修服務合同,把費用直接支付給服務部。按照現行稅法規定,安裝維修服務部取得的安裝維修費收入不屬于增值稅的征收范圍,而應按3%繳納營業稅。若2001年取得的安裝維修費仍為68萬元, 則只需繳納營業稅費2萬元。
·利潤分配中的稅收籌劃
1.股利分配的選擇。企業的股利分配形式一般有現金股利和股票股利兩種。根據稅法規定股東取得現金股利須交個人所得稅,而取得股票股利卻不交稅。因此企業要從發展前景和企業實際情況來籌劃發放多少現金股利,以便對企業和股東都有利。
2.再投資的選擇。若有再投資優惠,而企業又想擴大生產規模,則企業用稅后所得進行再投資而不時借入資金再投資,無疑可節約更多稅款。這是因為再投資的優惠通常大于借入資金的利息抵稅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