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以“立足集團、服務集團”為出發點和歸宿點,以加強集團資金集中管理和提高集團資金使用效率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性質的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集團資金的高度集中和有效運作是其生存發展的集團,更是其發揮監督管理職能的保證。集團持有的商業票據一方面具有僅次于貨幣資金的流動性,應當納入財務公司資金歸集的范疇;另一方面票據由于其金額的固定性導致支付靈活性較差,且商業票據由于其無收益性必然給集團公司帶來一定的資金占用成本,由此可以看出財務公司模式下集團票據管理關鍵是尋找票據流動性和收益性的平衡點,在票據管理過程中實現集團整體利益最大化。
一、財務公司管理集團票據的模式及其評價
1、商業票據集中代保管模式
該模式基于財務公司集中監督管理集團貨幣和類貨幣資金的角度出發,通過集團公司行政命令將本地各成員企業從事集團主營業務取得的票據全部集中于財務公司集中代保管。其管理要點是:財務公司設立計劃崗負責票據收入支出月度計劃的審編,設立票據保管和記賬崗負責票據的記賬保管;集團成員收到的票據按時送交財務公司代保管,需要支出時持有權單位編制的支出計劃到財務公司支取票據。
商業匯票集中代保管模式優點在于集團能夠在實現票據資金集中管理,并且量入為出對集團票據支付合理監督;缺點在于僅限于本地票據集中,同時也不能解決票據支出金額靈活選擇和為集團創造相應收益。
2、商業票據貼現——轉貼現模式
該模式的主要內容是:集團成員企業有貨幣資金需求時將票據貼現給財務公司,財務公司因票據貼現導致資金不足時將貼現得來票據到商業銀行辦理轉貼現。這一模式存在的原理是集團成員企業的商業銀行貸款融資成本高于貼現成本,成員單位直接到商業銀行貼現成本高于財務公司在商業銀行辦理轉貼現的成本,因此通過集團成員單位到財務公司辦理票據貼現,財務公司視資金頭寸到商業銀行辦理轉貼現的模式可以在兩個層次上降低外部融資成本。
商業匯票貼現——再貼現模式的優點在于其可以通過票據雙層次貼現實現集團整體外部融資成本的降低;但該模式僅考慮到因為節約而產生的收益,并未考慮成員企業實際融資需求,一刀切將票據進行貼現忽視了票據的流通功能。
3、商業匯票“票據池”管理模式
集團成員企業將持有的票據背書給財務公司,財務公司根據與商業銀行的合作關系選擇一家信譽好、優惠多的銀行開立保證金賬戶并將承兌匯票質押給該銀行;合作銀行負責商業票據的真偽審查、臺賬登記、匯票保管和到期解付工作;財務公司和集團成員企業可以通過網絡系統查詢承兌匯票解付和保管情況;集團成員企業可以以存入票據池的商業匯票作質押開立新匯票用于對外支付。
商業匯票“票據池”管理模式優點在于:以持有的票據作質押開立新匯票既因為票據金額符合交易需求而加快票據周轉速度,又因為開立新票據到期時間遲于原持有票據到期時間而增加資金時間價值;支持電子商業票據運用,可以實現集團票據的無紙化運作。
二、票據管理模式的比較
商業票據集中代保管模式適應于集團商業票據管理的初級階段,雖然能夠實現對集團成員企業持有票據收入支出的有效計劃控制,但卻由于管理的復雜化造成集團票據大量積壓和資金的無辜占用,因此適用于集團資金管理要求低,票據整體持有數量金額偏小,單一票據面值不大的情況。
票據管理的貼現——轉貼現管理模式可以通過雙級融資結構替代一部分商業銀行借款,從而整體上降低集團外部融資的成本;但不經區分將所有的票據由于對外貼現,將喪失持有票據背書轉讓而減少集團資金占用的好處,因此集團可以將小金額匯票保管于財務公司用于日常對外支付,將大金額不易支付的票據通過貼現——轉貼現用于自商業銀行融通資金以降低集團融資成本。
在“票據池”管理模式下,財務公司集中集團持有票據質押于商業銀行用于開立新票據,這樣既可以依據實際需要開立金額適當的新票據,解決因為背書支付選擇不到已持有適當金額票據的窘境,同時開立到期時間盡可能長的新票據能夠獲取資金的時間價值,例如某集團集中在“票據池”的票據金額為1億,平均到期日為3個月,新開出1億票據的平均到期日為6個月,無風險利率為2%,則“票據池”可以為集團整體節約財務費用500萬[10000×(6-3)/12×2%]。
三、財務公司管理集團票據的建議
集團票據集中管理的目標在于:其一,降低集團公司保有的無收益資產的占用量,通過財務公司票據運作提高集團資金使用的效率;其二,充分利用商業匯票承兌、貼現以及轉貼現的途徑為集團公司創造更多更有利的融資方式;其三,實現對集團票據資產收入支出的計劃和控制;從以上三種財務公司票據運作模式可以看出,“票據池”模式能夠對大限度地實現集團票據管理的終極目標。
此外,集團“票據池”管理模式涉及到集團整體、財務公司、成員企業以及商業銀行等多方的利益關系,在實際運作過程中必須處理好各項細節性工作。對整體集團而言,通過財務公司對“票據池”管理模式的介入實現集團公司對票據業務的監管和提高集團整體資信水平;對財務公司而言,應該認識到管理必須做到服務優先,盡量滿足成員單位的各種合理服務咨詢需求,在保證服務質量的前提下從商業銀行保證金賬戶獲取適當的存放同業利息收入;對集團成員企業而言,應要求其以集團整體利益出發,在方便有利原則下將其持有票據繳存財務公司集中保管;對商業銀行而言,應該是其明顯感覺到銀財、銀企合作的優勢,并認識到鎖定大客戶開立新匯票可以獲取可觀的中間業務收入。
作者介紹 :王玉明,男,1970年4月出生,1993年7月畢業于中國煤炭經濟學院工業管理工程專業,同年就職于陽泉煤業集團升華實業總公司,于2002年4月至2004年4月任山西新元煤炭有限責任公司財務部長,2004年4月至2007年2月任山西統配煤炭經銷總公司副總經理,2007年2月至2008年9月任山西平舒煤業有限公司副總經理,2008年9月至今任陽煤財務公司總經理。工作期間取得南開大學經濟管理專業碩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