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上可以看出,物流成本是企業在經營過程中,消耗在物流業務方面的顯性成本與隱性成本之和,大部分的顯性成本可以通過原始憑證反映和計算。目前,在企業運營中,只是加強了這方面的費用計算,并進行物流成本的核算和控制;而對于隱性成本,既要加強物流成本管理,還有待于進一步深入探討其核算標準和方法問題。
物流成本與企業其他成本的區別
到目前為止,我國企業基本上是根據現行的會計報表分類方法,將企業成本分為生產成本和銷售成本,而將物流成本與銷售成本混在一起。根據我國2001年8月頒布的《物流術語標準》的概念,物流應包括供應物流、生產物流、銷售物流、回收物流、廢棄物流等環節,每個環節都有相對應的物流成本。在我國現有會計報表中所能體現的“物流成本”是屬于可視成本開支,可稱之為顯性成本。企業物流成本應該綜合反映在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中,但是,由于在確認、分類、報告等方面,這兩張報表都必須遵循現行會計準則的要求,導使物流成本的“剝離”缺陷和“不完全”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