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背景】
商法是調整平等主體之間商事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商法是與民法并列并互為補充的部門法。
商法具有調整行為的營利性特征,又具有商主體嚴格法定等原則。主要包括公司法、保險法、合伙企業法、海商法、破產法、票據法等。
企業在運營中,難免會面臨各種法律風險的威脅,企業管理者如果不具備法律思維,不懂企業法律風險管理,就很有可能導致法律危機的發生。
【課程大綱】
一、合同法
1、合同法概述
2、如何完善合同條款
3、合同代理
4、合同履行
5、合同管理
二、保險法
1、如實告知義務
2、危險增加的通知義務
3、轉讓標的物經保方同意
4、除外責任
5、賠付不超過保險標的價值
6、重復保險
7、轉讓索賠權、協助索賠,不可多得額外收益
8、企業為職工投保人身險,受益人為職工繼承人
9、保險欺詐
三、房地產法
1、土地使用權
2、土地使用權使用方式
3、地塊用途
4、余期
5、行政劃撥地皮
6、集體土地使用權
7、房屋買賣、租賃
8、房地產抵押
四、擔保法
1、保證
2、抵押
3、質押
4、定金
5、留置
五、商標法
六、專利法
七、商業秘密保護
八、反不正當競爭法
九、企業法及合資中法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