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3日,奇虎360公司(NYSE:QIHU)宣布,針對騰訊公司在3Q大戰期間濫用其即時通訊工具QQ的市場支配地位,強制用戶卸載已安裝的360軟件,已向廣東省高院提起反壟斷訴訟,并索賠1.5億元人民幣。
360公司指出,《反壟斷法》第十七條第一款第四項明確禁止限制交易的行為,同時該法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五項明確禁止具有支配地位的經營者進行搭售。騰訊在3Q期間的“二選一”行為是限制交易行為,是典型的嚴重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該行為導致360公司大量的用戶流失,使360公司遭受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因此360公司提出索賠1.5億元的金額。同時,360認為騰訊大量模仿互聯網公司的產品和服務,再通過《反壟斷法》明確禁止的搭售行為,對整個行業形成了巨大的傷害。
360公司總裁齊向東表示:“360是騰訊濫用市場地位的受害者,騰訊的‘二選一’給360帶來了巨大的經濟損失。我們提起針對騰訊的反壟斷訴訟,希望通過社會各界的積極參與和討論,以及司法機構對這個案例的判決,能夠遏制騰訊的濫用市場地位的行為,建立一個公平競爭、有利于創新的互聯網環境。”
分析人士指出,該案牽涉中國兩家著名的互聯網企業,且長期以來,有關騰訊涉嫌壟斷的呼聲很大,很多互聯網公司也非常關注此案的結果,該案的審判將具有示范意義。
3Q大戰勾沉
360與騰訊的糾紛始于2010年9月27日。360發布了其新開發的360“隱私保護器”,專門監控Q Q軟件是否侵犯用戶隱私,并根據監控結果,認為QQ調用與其功能無關的信息,涉嫌侵犯用戶隱私。隨后,騰訊與金山網絡等公司聯合發布聲明抵制360。360則推出“扣扣保鏢”將矛頭對準Q Q安全衛士。同年11月3日,騰訊發布了《致廣大Q Q用戶的一封信》,表示做出了一個“艱難的選擇”,要求用戶在Q Q軟件與360軟件之間只能選擇其一使用,要么刪除360軟件,要么退出Q Q軟件。
此后,工信部介入此事,要求兩家公司必須立即停止一切損害用戶合法權益的行為,事情暫時得到平息,但雙方的訴訟進程一直在繼續。
庭審過程公開
此次起訴騰訊,奇虎360求廣東高院判令騰訊公司立即停止濫用市場地位,停止實施Q Q軟件用戶不得與原告交易并捆綁搭售安全產品等行為。360要求騰訊公開道歉,并賠償其經濟損失1.5億元等。
據媒體報道,此次360起訴騰訊的庭審準備工作一切就緒,庭審的時間是4月18日上午,廣東高院計劃 了最大的數字化審判法庭,以盡量滿足旁聽者的需要,將對庭審過程實行全程公開。
此外,由于此案結果對雙方意義重大,都“輸不起”。因此,雙方都向法庭提出邀請專家到庭,法庭準許了雙方申請。360公司聘請的是英國學者D A V ID STA LLBA SS,曾擔任英國倫敦公平貿易局局長,是歐洲最大的獨立提供競爭法調查經濟意見的機構R BB的顧問;而騰訊聘請的是中國社會科學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書長姜奇平,他曾當選中國互聯網十大“啟蒙人物”。分析人指出,理論上,姜奇平是“裁判員”級別的人物,此番為了騰訊而甘當“運動員”,可見騰訊對此案的重視,底下沒少下功夫。
騰訊反訴360
在3Q大戰中,騰訊不僅是被告,同時也是原告。據媒體報道,2011年9月,廣東省高院對騰訊公司起訴“360扣扣保鏢”不正當競爭進行立案。騰訊起訴書認為,“360扣扣保鏢”直接針對騰訊Q Q軟件,污蔑、破壞和篡改騰訊Q Q軟件的功能,同時將360自己的產品和服務嵌入Q Q軟件界面。騰訊要求360停止開發、傳播“360扣扣保鏢”及相關軟件,并賠償經濟損失1.25億元人民幣。此案因360提出管轄權異議,目前尚未排定開庭日期。
盡管騰訊起訴360開庭時間未定,但360公司已回應稱,用戶有選擇權,360的扣扣保鏢既不構成著作權侵權也不構成不正當競爭,至于騰訊提出的訴訟及索賠1.25億元,缺乏事實根據和法律上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