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青永院長認為:傳統企業想登陸資本市場如上交所主板、深交所主板、中小板甚至海外資本市場,對于企業營業額、凈利潤、現金流、資產規模、股本規模等有一定的剛性要求,但是,科創板的開啟對于沒有盈利但是科技含量高、題材特殊的企業帶來絕佳機遇;對上游以科技企業股權為投資標的創業投資行業的拉動,將會起到助力;對于“融、投、管、退”風險投資體系的良性循環產生強大助力;科創板注冊制開啟,將極大提高資本市場掛牌上市、發行效率,對于推動中國走向創新大國、創新強國具有強大的助推作用。
張青永院長對科創板制度解讀與獨特的看法:
1、聚焦技術創新與重視規模是科創板與主板、中小板、創業板等資本市場的重大區別與價值導向的創新。
以往無論是主板、中小板、創業板等都對發行人(上市企業)的營業收入、主營業務利潤、現金流、資產規模、發行前后股本規模等有一定的剛性要求,或者說主板、中小板、創業板更關注發行人過往的經營成果,而科創板更加關注發行人的核心技術的研發持續投入、研發升級、技術產業化、技術變現能力以及上市市值規模的測試,以及未來的經營成果如營業收入、現金流、凈利潤、研發投入比等的測試。
(1)技術深度、技術延伸性
發行人應當結合科創板定位,就是否符合相關行業范圍、依靠核心技術開展生產經營、具有較強成長性等事項,進行審慎評估,保薦人應當就發行人是否符合科創板定位進行專業判斷。
主要依靠核心技術開展生產經營,是指企業的主要經營成果是依托核心技術的產品或服務。核心技術是發行人能夠堅持科技創新,通過持續的研發投入積累形成的核心技術;依靠核心技術開展生產經營是發行人主要的生產經營能夠以核心技術為基礎,將核心技術進行成果轉化,形成基于核心技術的產品(服務),如果企業核心技術處于研發階段,其主要研發投入均應當圍繞該核心技術及其相關的產品(服務);核心技術的判斷主要是結合發行人所處行業的國家科技發展戰略和政策、整體技術水平、國內外科技發展水平和趨勢等因素,綜合判斷。
(2)過往經營成果規模與市值測試
詳細見以下表:國內外主要上市條件對比。
(3)核心技術人員股票減持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個月內和離職后6個月內不得轉讓本公司首發前股份;自所持首發前股份限售期滿之日起4年內,每年轉讓的首發前股份不得超過上市時所持公司首發前股份總數的25%,減持比例可以累積使用。
2、真正的大投行時代到來
過往的證券公司更加重視改制、輔導,建立在發行人過往的經營成果上設計,主攻方向是如何通過發審委員會,后續的發行證券公司幾乎沒有發行失敗的案例。對于發行人的公司估值、股票定價、承銷、發行等投行的真正優勢和核心職能沒有發揮出來,各家券商(投行機構)沒有實質性的差異,而其中的市場開發能力是以前券商的比對的核心。但是,科創板一系列制度的安排與創新將對證券公司資本規模、承銷能力、投資者資源品質、品牌影響力、保薦能力、網點覆蓋率等綜合實力提出挑戰,頭部券商的比較優勢會越來越凸顯,真正的大投行時代來臨。
(1)保薦機構(一般為證券公司)為發行人選擇適當的上市標準提供專業指導,審慎推薦,在上市保薦書中就發行人選擇的上市標準逐項說明適用理由,其中對預計市值指標,應當結合發行人報告期外部股權融資情況、可比公司在境內外市場的估值等情況進行說明,上市時應選擇一項標準。
(2)《科創板股票發行與承銷業務指引》(下稱“指引”)。指引對科創板上市中戰略配售、保薦機構跟投、定價機制、超額配售等一系列市場高度關注的問題做出了具體安排。指引明確了券商跟投的比例在2%至5%之間,鎖定期為兩年。指引規定,科創板試行保薦機構相關子公司跟投制度,跟投的比例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2%至5%的股票,認購價格為新股發行價格,跟投股份的鎖定期為上市之日起24個月。
這對于證券公司資本規模要求有大幅度提升,大投行具有比較優勢,科創板業務會越來越向頭部券商集中;24個月的鎖定期的剛性要求,對于券商的投研能力提出更高要求,發行時定價、24個月或更長一段時間的國際國內經濟金融趨勢、資本市場的動態趨勢等需要有一個客觀洞見與把握,否則,券商賺取的承銷保薦費用,也許在跟投中又賠掉。
(3)同時,指引還規定了新股配售經紀傭金安排,并進一步細化超額配售實行的規則。指引規定,承銷商可以向戰略配售、網下配售獲配股票的投資者收取的新股配售經紀傭金,傭金費率由各家券商自行確定。收費明顯不合理的,交易所有權要求調整。指引進一步細化了發行定價和配售程序,鼓勵發行人和主承銷商重視中長期投資者報價的理念,并鼓勵向中長期投資者優先配售。這一制度設計有利于發行人、券商、投資者之間的利益平衡,更有利于推動券商對中長期價值投資者的挖掘,對券商的營銷能力提出挑戰。
3、科創板表決權差異安排
(1)特別表決權股東在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合計應當達到公司全部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10%以上;
(2)上市公司章程應當規定每份特別表決權股份的表決權數量,每份特別表決權股份的表決權數量應當相同,且不得超過每份普通股份的表決權數量的10倍;
(3)除公司章程規定的表決權差異外,普通股份與特別表決權股份具有的其他股東權利應當完全相同;
(4)上市公司應當保證普通表決權比例不得低于10%;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10%以上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的股東有權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3%以上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的股東有權提出股東大會議案。
如果不做出有針對性的制度安排,一些高科技公司上市后,股權高度分散,不能形成對上市企業很好的控制力。已上市的高科技公司管理控制權的不穩定,會導致股價劇烈波動,甚至因為核心經營團隊的上市控制權被其他財務投資者或不懂技術、經營的投資者控制或說資本控制,公司經營會出現不穩定及股價大幅度波動,這對投資者是潛在的投資風險。
普通股份與特別表決權股份表決權的安排,解決了高科技公司成長快速、持續融資、持續股權稀釋、風險企業家與企業創始股東、管理團隊、核心技術人員一起到資本市場變現的制度和機制。即企業創始股東、管理團隊、核心技術人員上市以后的合計持有超過9%的股權比例就可以通過行使特別表決權在重大事項上擁有決策權,從而實際獲得上市企業的控制權。這既能夠讓上市公司經營穩定,也可以激勵企業創始股東、管理團隊、核心技術人員等繼續為公司創造更好的持續收益和投資者回報。
4、科創板估值
在科創板上市的企業總體上科技含量高、創新能力強、企業生命周期大多處于高速發展期間,在目前國家創新驅動中國戰略大背景下,有很大的市場發展空間和廣闊的盈利空間,但是,隨著科創板上市公司增多、科創板企業進入成熟期以及與創業板、中小板塊對標科技企業的估值大幅度偏離的情況下,科創板估值會逐漸回歸。
5、如何抓住科創板戰略投資機遇
建造一個科技企業登陸科創板;在科技企業工作爭取獲取獲得股權進而科創板上市成功享受上市股票紅利;風險投資基金投資科技企業進而科創板上市成功享受回報上市股票紅利;合格投資者參與到風險投資基金份額,對未上市的科技企業投資,進而科創板上市成功享受上市股票回報紅利;參與科創板上市企業新股發行“打新股”,獲得與二級市場差價;參與科創板交易的個人在申請權限開通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于人民幣50萬元,且有兩年以上的投資經驗的合格投資者積極開戶,進行二級市場炒股。
2018年11月5日,習近平主席在首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上提出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設立科創板并試點注冊制??苿摪迨锹鋵崉撔买寗雍涂萍紡妵鴳鹇?、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支持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和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的重大改革舉措。2019年7月 22日一天25家科技企業集體首發順利登陸科創板,預示科創板建設成功,這極大提振投資者信心,也凸顯上海市政府、上交所的執行效率、落地實施能力。
新一輪財富盛宴即將開啟。張青永院長號召企業家積極創新、敢于創新、善于創新,力爭登陸科創板;號召地方政府積極進行動能轉換,積極踐行高質量發展理念,進行效率變革、質量變革、動力變革,培養更多科技企業登陸科創板;號召私募股權投資機構積極投資科技企業,推動更多科技企業登陸科創板,為創新中國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