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商業活動中估算一家公司的股權價值有兩種方式。
方式一:股權評估法。由需要確認股權價值的一方(或雙方)找到具有國家資質認定的“評估事務所”,由“評估事務所”對股權價值進行評估后出具合法的評估報告,從評估報告中確認股權的準確價值(上市、掛牌企業必用)。但是,由于在商業實踐中,同樣一家公司用“成本法”、“收益法”、“比較法”等多種不同的合法手段進行評估產生的結果會有天壤之別(價值差幾十倍是常事兒),所以,能否引導評估事務所使用有利于自己的“合理”評估手段進行股權評估就成為導致最終結果好壞的關鍵,總之一句話:誰的專業水平高,結果就可能對誰有利!
方式二:股權感覺法。準備交易的雙方都按照感覺提出自己認定的股權價值,如果雙方最終能談攏,就可以按照談攏的價格進行核算(如:股權眾籌)。在這種沒有第三方專業機構(評估事務所)參與的情況下,基本就是誰需要對方的意愿更強,誰就很有可能占劣勢(店大欺客、客大欺店)。為了保證股價更加合理,有人會在股權交易合同中加入“對賭”條款,如:任何一方承諾的結果不能按期達成,則要追加贈送對方一定數量自己現有的股權(如摩根士丹利投資蒙牛),或干脆要求對方按照某個價格回購自己的股權(如微軟投資盛大),從而實現真正的股權轉變為債權~在商業活動中到底采用上述哪種方式核算股權價格更合法合規,只要國家相關部門沒有硬性規定,完全可以由交易雙方協商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