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管理者的權力來源大多為三種,繼承、選舉和任命。
封建王朝的最高管理者,權力主要由繼承而來。西方社會的總統與議員,權力則來源于選舉。
在現代中國企業中,管理者的權力大多來源于任命,那么“弱勢管理”就是一個回避不了的話題。
這時候你必須明確一點,就是你的權力出自于上級,上級可以授權給你,也可以隨時把權力收回去。
這種權力往往是相對的,前提是授權對上級來講利大于弊。
對于一名營銷高管來說,如果不能達到理想的銷售業績,或是由于你的“高壓”管理使營銷團隊人心散失,那么權衡之下,你就很可能成為企業用來“平民憤”的犧牲品。
在這種情況下,你必須平衡各種關系,管理的方法不能一根筋,更不能直來直去。
采用“強勢管理”還是“弱勢管理”,判斷的標準還來自于對自身權力的審視。
一般講,管理者有五種權力。在企業中,如果你發現自己在這幾個方面都有很大不足,那么采用“弱勢管理”幾乎就是必然之舉。
★首先是資源支配權:組織機構調整、費用投入力度、人員使用方向、產品價格制訂,這些方面你是否有足夠的話語權?
★其次是人員獎罰權:根據工作表現,對下屬進行獎罰升遷,你擁有的是建議權還是決策權,是否真的可以說了算?
★再次是信息權:你是否對行業信息、企業信息、競爭信息比別人了解更多?你是否成為信息交換的匯集點?
★再次是專業權:對營銷、對管理的知識、手段掌握程度如何?你的專業技能是否足夠優秀,擁有社會公認的專家水準?
★最后是人格權:你是否能做到做事身先士卒、功勞歸人過失歸己、關心下屬疾苦?你是否具有人格上的獨到魅力與向心力?
毋庸諱言,許多管理者在這幾個方面或多或少都有缺陷,這也間接證明“弱勢管理”在現實中更為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