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東西不應受時空限制!這就是我舊話重提,再論《亮劍》的原因......
《亮劍》中八路軍獨立團團長李云龍是一個“自我發展”能力很強的人。他平時很少向上級開口要東西,每當團里有困難時總是自己想法解決。他任新一團團長時,上級沒給他拔一槍一彈,他帶領全團靠繳獲把武器換了一茬。他的部隊不僅實現了自給自足,還不時地給上級機關做貢獻。他任獨立團團長時,一聽說駐萬家鎮敵兵有一騎兵營,就讓副團長孔捷帶隊去繳了回來,把其中一個連留在本團,其余兩個連的騎兵裝備全上繳給了旅部(雖然劇中李云龍是被旅長逼著上繳戰利品的,但的確是為旅里做了貢獻)。
他李云龍之所以敢“自我發展”,是因為他的上級——386旅旅長的大膽放權,旅長曾口頭批準他“自己想辦法”。事實證明這樣做是正確的。在八路軍配發給養十分有限的情況下,各部隊只有靠自我發展,才能實現自給自足。所以,李云龍也象旅長那樣鼓勵下屬自我發展。在大戰間隙,他把全團化整為零,以營、連為單位,讓他們自己想辦法搞武器和其它物資。至于怎么搞,他一概不管,一切由營、連、排長說了算,只要是對付鬼子和漢奸的,伏擊、摸營、挖陷阱、打悶棍、綁票,什么手段都可以用。他還聲明他不擇食,吃的、穿的、用的,只要能拿的,全都給他拿回來,他要求戰士們,只要槍聲一響,每個人都要從敵人手中弄點東西回來,拿多了他不嫌多,拿少了他不高興。不過,他也給下屬劃了界限,明令上述做法只能對付鬼子、漢奸,不允許針對老百姓。
在他的教化下,獨立團下屬各營、連果然都學會了自我發展。攻打平安縣城前,各營、連主官在團部見面時相互亮了家底,大家都實現了自給自足,有的連隊還發了“洋財”,他們繳獲的武器不僅有三八大蓋、歪把子機槍,迫擊炮,甚至還有意大利炮,讓獨立團的戰斗力徒然增強,為后來勝利打下平安縣城提供了有力保障。電視劇中多次出現警衛員魏和尚從敵人尸體上取武器的鏡頭,由此可見,獨立團官兵還有時刻不忘收繳戰利品的好習慣。
我從李云龍和獨立團的做法中明白一個道理:讓下屬“自我發展”是最好的激勵方式。我這里所說的下屬,既指個人,也指下屬單位。“自我發展”是指小單位在大單位范圍內,一切利于實現大單位戰略意圖的自我行動。
結合企業管理來講,決定是否讓下屬“自我發展”,至少要考慮兩個問題。一是下屬的能力。李云龍之所以敢放手讓下屬單干,是因為他充分相信下屬的能力,他堅信獨立團文化影響下的官兵沒有一個是窩囊廢,只要給他們機會和政策,他們都能干出一番成績;二是下屬的忠誠度。李云龍敢放手讓下屬自我發展,還因為下屬有很高的忠誠度。獨立團各營、連不管自身發展多大,他們都不會另立山頭,不會背叛李云龍,不會背叛獨立團,只要團部一聲令下,各營、連立刻歸建。
而介于“能力”和“忠誠”之間的,則是上、下級之間的相互信任。對于既有能力,忠誠度又高的下屬來說,為其提供“自我發展”的機會是最好的鼓勵。而對于那些暫時不具備自我發展能力的下屬,或是對企業不忠誠的下屬,當然不能讓他們“自我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