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牌看似溫和:術業有專攻,從來沒有否認品牌與營銷是個連體兒。
兄弟們,我懂的,這是買賣不同,看法不同而已。
其實,準確理解營銷的本質,一切都不言自明。營銷干的就是兩件事:一,提供價值,這種價值可以是物理的、精神的、也可以是社會的(如階層與地位感);二,影響對方與自己交易。品牌是影響的手段之一,是消費者的意識形態管理(站在營銷者的立場)。銷售是面對面的說服,當然也使用說服以外的影響技巧,比如誘惑、環境等。
如果干這件事,一個人不夠,一個單位不行,需要有大家一起干,為了有序和效率就需要管理。
就這點事,別爭了,讓人看了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