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麥肯錫日本分公司首位專職人力資源部長的伊賀泰代在《錄用標準》一書中指出,在麥肯錫,“解決問題的技巧”和“解決問題的領導力”都是同樣重要的專業。
團隊中無論是誰,都應該要有領導者意識
所謂“解決問題的領導力”,是指一個人懂得用更高、更不同的角度來看問題,從問題定義開始,然后與相關人員溝通討論、腦力激蕩,讓思考更加深化,一起追求更高品質的答案。不管頭銜是不是專案經理,都要能像專案領導人一樣勇于當責,“知道該做必要的事,達成小組使命”。
伊賀強調,有了這種領導意識,一個人才會把“做出成績”的重要性,放在“自己的意見獲得采納”之上。就算身為菜鳥,也會勇敢提出自認為對的主張;身為專案經理,如果覺得年輕成員的意見更好,也會愿意舍棄自身想法;只要有人質疑任何事,每一個了解團隊目標的人,都會站出來說服大家。
“這樣的團隊力量,絕對比『一人領導,眾人協助』的小組來得優異。”伊賀認為,雖然專案經理是最終的決策者,但是全體成員如果都能夠以“我就是領導者、我就是最終決策者”的角度來思考和行動,就不會出現偏頗或缺乏整理思維的提議,或是理論上可行、實際上行不通的無謂堅持。
3個方向激發工作動機,每個成員都會付出全力
領導者為了讓部屬或小組成員真的依據計劃動起來,有贊美、激勵、恫嚇、強求、指導、鼓舞、獎賞等各種方法可以采用。在1993年加入麥肯錫、促成公司轉型的馬文·鮑爾(Marvin Bower)從他律性到自律性的高低,列出8種“命令、懲罰、鼓勵、獎酬、激發動力、承諾、當責與領導思維”,其中生產力最高的就是“激發動力”。
想激發員工的工作動力,領導者就要讓員工愛上工作。做法上,領導者必須給予員工以下3點誘因:
1.給予工作上的自主決策權
專案經理如果能夠透過授權,給予小組成員在達成目標上的自主權,部屬就會更樂意發揮所長,將所負責的專案內容視作是自己的目標,全力以赴去達成。
2.以成果為基礎的晉升機會
公正的報酬制度與以成果為評量基準的晉升機會,可以讓部屬對于投入工作所做的犧牲與投入,感覺有所回報。鮑爾表示,這是一個很重要、也非常明確的工作誘因,尤其是優秀的人才常常會希望得到標準以外的獎賞。因此,把晉升機會與專案達成進行適當連結,可以激勵部屬工作的動力。
3.從中能得到充實的成就感
鮑爾引用前福特汽車副總裁班·米爾斯(Ben Mills)的話指出,“對一個人來說,最強的動力就是完成了某件可以夸耀的事。”成就感的來源,不只是完成某個大案子,可以得到晉升機會或高額獎賞,而是完成了一個有挑戰性的工作,從中獲得“自我突破”與“別人欽佩”的榮譽感。這種從工作中而生的社會價值,才能真正吸引人才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