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條金融改革措施出臺的主要目的
陸續出臺的11條金融改革措施,其目的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確保順利實現“六穩”和“6保”目標。新冠疫情發生后,中國新經濟面臨的形勢更加嚴峻,存在多種不確定性,如何實現“6保”目標,就成為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11條金融改革措施從根本上是圍繞“6保”戰略目標推出的。 其次,確保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在11條金融改革措施中,我們可以看到,許多政策措施實際上都是圍繞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目標。再次,11條金融改革措施表明國家的政策取向,即進一步有序推進金融業改革開放。所以,它是金融業進一步深化改革的具體表現。它不僅是一個戰略原則,從戰略角度來講是務虛,從戰術角度講,這些措施都是務實。最后,穩定金融體系。在出臺的這些政策措施當中,無論商業銀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監管評價的辦法,還是中小銀行深化改革和補充資本金工作的方案,以及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行業績效評價指引等,都體現出要解決金融體系里一些風險隱患的決心。通過扎扎實實解決這些風險點,穩健金融體系,確保能夠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危機的底線。
二、11條金融改革措施的亮點
國務院金融委牽頭統一推出的11條金融改革措施,里面有很多亮點,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11條改革措施的推出表明中國金融業進一步改革開放的政策取向。一些人擔心中國改革開放會停滯,但我們在金融領域里推出11條新的改革措施,可以堅定我們對政府進一步深化改革開放的政策取向的信心,從而打消外界對我們的憂慮和擔心。第二,11項改革措施雖然一并推出,但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卻是有序推進的,表現在成熟一項推出一項,而不是盲目籠統的勉強上馬,貫徹了量力而行、循序漸進、穩妥推進的原則。第三,在11項政策措施中,很多都是為中小企業融資服務的,也就是要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在新冠疫情肆虐的情況下,中國經濟面臨更多嚴峻挑戰,很多中小企業面臨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這次出臺的措施中第一個就是商業銀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監管評價辦法,這個辦法實際上是與普惠金融連在一起的,這也是我們推進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內容。加大對小微企業支持的重要政策,銀行各大金融機構金融服務下沉,是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重要舉措。政府融資性擔保再擔保機構業績效評價指引,針對小微企業信用風險較高,違約預期較突出的問題,這是企業脫困的重要方面。第四,在11條金融改革措施中,有許多措施是針對多層次資本市場的改革。比如《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按照這個辦法,要推進創業板改革并試點注冊制,建立健全對創業板企業的注冊制安排,持續監管等配套制度,為克服創業板在發展過程當中出現的問題提供了可能。《關于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轉板上市的指導意見》是深化多層次資本市場改革的重要方面。要加快推進新三板改革,如建立新三板掛牌公司轉板上市機制,明確轉板范圍、條件、程序等基本要求,也是盤活新三板市場的重要舉措。第五,在11條改革措施當中,有的政策措施是針對中小銀行治理問題提出的。比如中小銀行深化改革和補充資本金工作方案,通過進一步推進中小銀行深化改革,加快中小銀行補充資本,把補充資本與優化公司治理有機結合,使中小企業治理上一個臺階。這不僅消除了金融危機隱患,而且能夠克服很多金融亂象,從而促進中小銀行治理現代化,讓中小銀行更好地服務于實體經濟和地方經濟。第六,針對債券市場發展的一些亂象,試圖深化債券市場的改革,通過具體金融改革措施來克服債券市場上現存的問題,更好地發揮債券市場積極作用。在11條措施里,政府融資擔保和再擔保政策引導企業更好地利用債券市場融資,克服企業困境。外國政府類機構和國際開發機構債券業務指引,不僅與債券市場的融資和交易有關,而且體現債券市場進一步對外開放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債券市場的信息透明度,使外國政府和機構對于人民幣計價的債券產品和服務有更強的投資信心,吸引外資機構來參與人民幣債券的業務投資,加快金融業走出去的步伐。第七,確保金融業更好履行職能。出臺《關于加強金融違法行為行政處罰的意見》就可以按照過罰相當的原則,明確對金融機構違法行為處罰和違法所得認定標準,追究金融機構和金融中介機構責任,加大金融違法行為打擊力度,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這個政策措施表明黨中央和國務院,尤其是監管層,對于金融違法行為的關注力度不斷加大,會進一步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加強監管。第八,推動中介機構能夠更好的履行職責。這里一個是信用評級行業,一個是注冊會計師這個行業。在資本市場上,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關乎資本市場效率,而信用評級機構和注冊會計師行業能否合理履職,能否規范有序發展,事關金融信息能否正常披露,也事關資本市場效率。
在上述11條金融改革措施中,要推動信用評級行業進一步對內對外開放,允許符合條件的國際評級機構和民營機構開展債券信用評級業務,鼓勵境內評級機構積極拓寬國際業務,提高信用評級機構的權威性、客觀性,提高證券市場傳播信息的質量和有效性。會計師行業規范發展也是很重要的內容,它主要針對的是上市公司造假,業績大變臉等行為。這種行為不僅影響了證券市場的效率,而且打擊投資者信心,影響非常惡劣。所以,未來應該細化監管要求,加強懲處力度。
三、11條金融改革措施的推出將給企業帶來哪些好處?
11條金融改革措施的推出給企業帶來非常諸多好處。首先,《商業銀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監管評價辦法》推出,使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內容更加具體,加大了對小微企業支持政策力度,有助于提升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積極性和創新的動力,從而使小微企業獲得有效金融服務的難度降低。其次,有助于小微企業拓寬融資渠道。比如,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這個辦法的推出,為高科技初創公司及中小型獨角獸企業創造上市條件,從而為中小企業、中小微企業進入創業板市場融資提供了更大可能。與此同時,《關于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轉板上市的指導意見》這一政策措施不僅僅是新三板,也是資本市場本身的改革深化。新三板的一些小企業有了轉板的范圍條件和程序等基本要求,這就可以通過盤活新三板,使新三板中小微上市公司,能夠進一步拓寬融資渠道,為中小微企業提供更好的服務。再次,此次11項金融改革措施當中出臺了《標準化票據管理辦法》,這個辦法明確提出要減少監管套利,規范標準化票據融資機制,更好服務中小企業和供應鏈融資。票據融資服務是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重要工具,也是普惠金融業務的重要抓手。出臺相應管理辦法,可以提高票據市場流動性,激活存量票據資產,幫助中小企業的供應鏈金融提供更加豐富的市場交易環境。這對于企業來講也會帶來非常大的好處。此外,通過出臺《關于加強金融違法行為行政處罰的意見》,使金融機構服務企業的行為更加優化。對企業來講,與金融機構去打交道的難度會降低,程序更規范,有利于去降低融資成本,尤其是在針對銀行違法違紀行為的懲罰措施,有利于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企業實際上是最重要的金融消費者,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實際上就是保護企業體系權益。最后,11條金融措施中,實際上加強了幫助企業疏困的政策力度。比如,向出臺政府性融資擔保和再擔保機構行業績效評價指引,推動各級政府融資擔保機構聚焦支小支農,降低擔保費率,幫助企業復工復產,渡過難關。破解普惠金融融資擔保的難題,從而加大了對于中小微企業疏困扶持的力度。這類的政策措施實際上都是給企業體系帶來實實在在的好處。
四、11條金融改革措施為投資者的投資理財提供哪些便利?
11條金融改革措施的推出,為投資者投資理財,提供明顯便利。這些便利有些比較具體,短期內立竿見影,還有一些可能比較籠統,短期內并不明顯,長期才能體現出來。主要有這樣幾個值得關注。
第一,11條政策措施里,通過加大金融監管的力度,加大金融違法行為行政處罰力度,保護金融消費者的利益。過去幾年,金融領域亂象不斷,投資者利益保護經常流于形式,這些事件不僅引起了社會公眾的廣泛質疑,影響了投資者的投資信心,也引發了監管機構關注。《關于加強金融違法行為行政處罰意見》的出臺,表明監管層對金融消費者權利的保護,有利于恢復投資者對于金融服務的信心,有利于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定。按照政策措施對于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力度會逐漸加大,可能后面還會有相關的實施細則出臺,我們可以充滿期待。
多年來在資本市場上,困擾投資者最重要的問題就是,由于上市公司造假,導致財務信息質量比較低,給投資者的價值判斷帶來了非常大的困擾。這個問題不解決,投資者對于證券市場可能就會缺乏信心。而在這11條政策措施里面,其中有兩條與此相關,一個是要推動信用評級行業的發展。另一個是要引導注冊會計師行業規范有序發展。這兩個政策措施,都在設法弱化證券市場信息非對稱分布的程度,試圖克服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給投資者帶來的困擾,從而,為投資者在資本優化資本市場的行為作出更加的理性的決策,提供了可能。
第二,中小投資者介入資本市場的渠道拓寬了。一個是關于創業板市場,一個是關于新三板市場的政策措施,不僅僅是資本市場深化改革的重要的內容,同時也讓投資者進入資本市場的渠道拓寬了。發行新三板的準入門檻降低,使一些中小投資者有可能參與新三板交易。創業板變得更加規范,從而有可能克服創業板的業績大變臉的問題,使投資者的權益能夠得到切實的維護,不僅有利于創業板市場和新三板市場的發展,而且有利于投資者通過參與創業板和新三板更好地分享中國優質企業成長性。
第三,在11條政策措施里,有的政策措施是與普惠金融連在一起的,既然是與普惠金融連在一起,實際上它不僅僅是針對中小微企業,也包括一些中小投資者,這些政策措施出臺,對中小微企業和中小投資者來講,為獲得更好的金融服務提供了可能,使我們獲得金融服務的渠道拓寬,成本降低,便利提高。
第四,11條金融改革措施的出臺有要中小企業深化改革補充資本金的方案。強調加強中小銀行的治理會使銀行體系更加穩定,中小投資者作為存款人來他的權益能夠得到更好的保護。銀行體系越穩定,存款越安全,投資者作為存款人來講,權益越能夠得到更有效的保障,對于中小投資者來講也是好事。
第五,11條金融改革措施的出臺拓展了理財業務的空間。比如,標準化債權類資產認定規則,落實資管新規要求,明確標準化債權類資產的認定范圍和認定條件。這個政策措施是在資管新規落地兩年有余,這個規則的之后發布的政策措施,明確了非標資產監管的方向,有利于資管行業的穩步改革,為金融機構提供了更加廣泛的空間,從而也為投資者獲得更規范的理財服務提供了條件,無疑它會使資管市場或理財市場的亂象得到進一步的抑制。
11條金融改革措施,為投資者在投資理財上可以提供了便利,如果這些政策措施能夠落實到位,并設計比較好的細則,這些措施應該值得大家期待。進一步講,不僅僅是這11條措施,后續可能還會有更多類似的措施出臺,我們將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