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并不是一位“共識締造者”,而是一名主要聽從自己直覺的“獨裁者”;他是一個狂熱的細節控;他擁有令人驚嘆的審美,而這幾乎是商業人士無一例外欠缺的。
《紐約時報》的喬·諾塞拉(Joe Nocera)發現,史蒂夫·喬布斯(Steve Jobs)違反了管理學的所有規律:他并不是一位“共識締造者”,而是一名主要聽從自己直覺的“獨裁者”;他是一個狂熱的細節控;他擁有令人驚嘆的審美,而這幾乎是商業人士無一例外欠缺的;他在會議中可能非常殘酷:我曾經看過他因為員工“愚蠢的主意”而毫不留情地拿他們開刀。他從不成熟圓滑,從不寬容對待蘋果公司的員工,并且,在蘋果產品的外觀及性能決策上,從來都只是依靠自己一個人的本能直覺。
同樣地,幾個月前,亞當·拉辛斯基(Adam Lashinsky)曾在《財富》雜志上回憶起2008年,喬布斯集結了一支開發 MobileMe電子郵件系統的團隊,并要求知曉這個產品的一切:“有誰能告訴我按照計劃 MobileMe應該能做些什么?”在得到滿意回答后,他繼續問道,“那為什么它現在做不到呢?”
接下來的半個小時中,喬布斯嚴厲斥責了這支團隊。“你們損害了蘋果的名譽,”他說,“你們令彼此失望,真應該彼此憎恨。”
拉辛斯基接著發現,“對蘋果的眾多粉絲來說,這家公司就好比是高科技版本的威利•旺卡巧克力工廠(譯注:一本童話故事中充滿夢幻色彩的巧克力工廠),是一處神秘而又充滿魅力的地方,它所生產的精彩產品再多也不會令人厭倦。這樣描述沒錯,但蘋果同時也是一個殘酷且不夠寬容的地方,在這里,必須嚴格執行職責,決策變換極為迅速,溝通是絕對自下而上式的……蘋果這種無情的企業文化不過是世界上每一個高管都想要理解的秘密之一:蘋果是怎么做到的?”
當然不能按照常理來,這是一定的。用斯坦福大學教授杰弗瑞·非佛(Jeffrey Pfeffer)的話來說:“大多數有關領導力的書籍讀起來都像是童子軍指導手冊:CEO和高層管理人員必須真誠、考慮周到、敏感、謙虛,外加富有創造力、聰明、戰略上明智。這些都沒錯——但在真實世界中卻并不十分實用,因為真實世界中座在角落辦公室的那個人可能和垃圾場的狗一樣難以親近。證據一:史蒂夫·喬布斯。”
喬布斯之所以成為證據一而不是證據二或是證據三是有原因的:他異乎尋常、獨一無二的視角,以及他為自己暴君式行為所找的種種借口?;蛘哒f,他并不會找借口,而是將這種行為視為必須。喬布斯個性的力量,以及他所取得的全面成功意味著,即使他懲罰了那些令人失望的職員、毫不留情地斥責身邊的人,但在喬布斯于本周卸下首席執行官一職之時,蘋果員工依然感到心碎無比。
盡管放手去模仿身為CEO之時的喬布斯吧——前提條件是你擁有喬布斯所有的個人魅力、變革性的眼光,以及創新天才,外加他冷酷無情的動力和脾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