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B:僅僅通過嚴厲的獎懲措施一定能保障目標打成嗎?
一個企業在確定年度經營目標后,怎么才能保障目標的達成?很多人會說,只要強化考核、嚴厲獎懲就能達成。對于很多會工作會管理的能人,我相信是沒有大的問題時。但是對于大多數下屬管理者,我們還必須做好以下工作才能保障年度經營目標的達成。
1、目標責任保障。“千斤重擔眾人挑,人人身上有目標”,通過目標層層分解,將公司頂層目標細化落實到最基層的部門甚至崗位,這樣當每個部門/崗位目標完成了,公司的整體年度目標就完成了。同時也應該將年度目標分解成季度、月度等短期目標以便進行階段監控。
2、計劃措施保障。任何目標要想實現,必須要由行動計劃措施予以支撐。尤其是一些完成難度較大的目標,必須要我們認真分析與思考,尋找并積極執行創新的措施,“辦法總比困難多”就是這個道理。計劃措施必須具體明確可操作、對目標實現有針對性。
3、資源配置保障。不能“既要馬兒跑,又不給馬兒吃草”。公司的目標實現和行動計劃的執行都要有資源的合理保障,包括增加人員、資金費用投入、設備投資、培訓投入等。當然資源配置要合理,要有依據。
4、激勵機制保障。不能干好干快一個樣,目標的完成必須經過業績評價,并和薪酬等收益緊密掛鉤。當然激勵形式有多種,有薪酬激勵、股權激勵、平臺激勵、精神激勵等。
5、過程控制保障。以上四個保障具備后也不是萬事大吉了,好的結果也要有過程的控制。因此企業應通過定期目標反饋、定期經營分析、定期會議講評等形式及時監控目標實現進度和實現差異;及時進行差異分析并制定糾偏和改善措施,同時對改善措施落實情況進行追蹤。
以上五項保障是相互銜接的,是目標管理、計劃管理、預算管理、績效管理、過程控制的融合。做到這五條,年度經營目標達成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