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這次不談“痛苦指數”,就談談“宏觀稅負”吧。
因為《福布斯》的“稅負痛苦與變革 指數”而引發的爭論,媒體和學者對近年來一直爭論不休的中國“宏觀稅負”的問題的探究又深入了一層。
我在這里先羅列一下不同學者的觀點。根據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鄭新業教授的一項研究,在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大財政”口徑之下,中國稅負2000年就達到22.43%,2005年增長到32.32%,2006年為34.8%。據我的計算,由于從十一五期間,GDP增長11.2%,財政收入年均增長21.3%,是GDP增長的兩倍,按照鄭新業的方法,中國的宏觀稅收負擔可能已經達到40%上下。鄭新業認為,相比之下,在2006年,美國這一比例僅為28%,OECD國家平均水平為30.5%,中國宏觀稅負水平已經大幅高出美國。
據北京大學 林肯研究院城市發展與土地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滿燕云的研究,中國宏觀稅負在2007年就已經達到27%的水平,2009年達到約30%。滿燕云認為,“這一水平已經傷害到經濟增長。”而據中國社科院財貿研究所稅收研究室主任張斌,2009年中國大口徑宏觀稅負約為31.4%,“低于發達國家及發展中國家平均水平。”張斌用的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統計口徑。這兩位學者用了大體接近的數據,得出了幾乎相反的結論。
綜合來看,2011年中國的宏觀稅負水平,應該在35%到40%之間。高還是不高,我的判斷是:中國的宏觀稅負水平,正在接近或者達到發達國家的平均水平;由于中國的財政收入增長持續多年保持GDP增長的兩倍,中國的宏觀稅負快速增長的趨勢會延續下去;納稅人稅負快速增長,但公共服務、社會福利、以及政府預算的透明度和公正性,還沒有相應提升;中國稅負水平的快速增長的速度應該降下來,需要結構性減稅。為了保持經濟的活力和實現社會公正,中國需要稅收制度和政府預算制度的變革 。
宏觀稅負過高,將難以刺激民間投資和消費,加重企業和居民負擔。一些學者已經連續幾年提出政策建議:適度降低整體稅負水平,尤其是從營業稅等稅種入手,并且進行稅收結構調整,應該成為中國“十二五”時期財稅變革 的重要方向。
其實減稅正在地方政府獲得回應。以發達健碩的經濟頭腦而著稱的重慶市長黃奇帆,最近提出了在地方經濟中推行“供應學派”,這也是美國總統里根執政時期的減稅政策的理論基礎。在政府刺激和美國聯儲的“量化寬松”政策失敗后,最近奧巴馬總統提出的美國就業法案中,未來10年耗資4670億美元,其中立即對中低收入者和中小企業減稅部分就高達2450億美元。“我認為現在的西方應該撿起這個理論好好用十年,這個理論講的是政府拿錢鼓勵老百姓創業,使社會產生更多的中小企業,政府給中小企業減稅和補助,通過這樣的扶持措施使得千千萬萬中小企業辦起來,從而使更多人就業。”黃奇帆說。
我們期待著重慶能引領一場地方政府的“結構性減稅”革命,而一旦煥發起民營企業的活力,政府將成最大贏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