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2010年對谷歌提起起訴,指控Android操作系統侵犯其Java專利。甲骨文要求谷歌賠償10億美元的損失,同時要求谷歌停止侵權行為。而谷歌則表示,Android所使用的甲骨文技術已不受版權保護。
美國地方法院法官保羅·葛萊沃爾(Paul Grewal)本月初裁定,甲骨文和谷歌之間的知識產權糾紛已陷入“不可調解的僵局”,雙方律師應為庭審作好準備。
這起訴訟案的庭審將從本月16日開始進行,為期8周,主審法官是舊金山法院法官威廉·阿爾蘇普(William Alsup)。阿爾蘇普將這起訴訟稱之為“世界級知識產權訴訟案”,阿爾蘇普在3月28日已告知兩家公司的律師,“只有一方能在這起世界級知識產權訴訟案中勝出”。
37個API侵權
甲骨文稱,谷歌當初在設計Android系統時,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剽竊了Java編程語言平臺的部分內容。甲骨文代理律師稱,谷歌使用的37個應用程序接口(API)的協議和架構均為受版權保護的原始內容。
甲骨文律師邁克爾·雅各布(Michael Jacobs)在3月28日的聽證會上表示:“我們討論的是設計師們的數據庫,他們設計的內容是一種藝術,而不是科學常識,是具有創造性的。”
甲骨文在本月5日提交給法庭的一份文件中稱,在近期的Android手機中,97%含有剽竊代碼。甲骨文稱,法庭應該發出禁令,阻止谷歌向手機廠商提供侵權產品。屆時,如果陪審員認為谷歌侵權,阿爾蘇普將決定是否下達禁令。
和解談判無果
甲骨文和谷歌曾在去年9月和今年4月2日進行兩次和解談判,但未能達成一致。谷歌認為,Android所使用的API基于通用做法,只是用于簡單地描述如何運行一項任務,并不屬于版權的范圍。
谷歌代理律師邁克爾·庫恩(Michael Kwun)在3月28日的聽證會上稱:“擁有兩種不同的組織方式并不意味著這是兩種不同的表達方式,而只意味著這是兩種不同的想法”。
庫恩還稱,在Android所使用的1500萬行代碼中,只有一小部分被認為存在剽竊之處。谷歌發言人吉姆·普羅瑟(Jim Prosser)還表示,在最新版Android系統中,谷歌已刪除了所有的復制內容。
業內人士西蒙·沃德利(Simon Wardley)稱,如果API可以申請版權,那將給美國軟件行業帶來巨大災難。沃德利在一封電子郵件中稱,如果編程人員使用的普通功能也將被保護,那將導致更多訴訟。
侵犯兩項Java專利
甲骨文還聲稱,谷歌在該案中還侵犯了兩項Java專利。據法庭指定的一名專家認定,這給甲骨文帶來28億美元的損失。
據一份法庭文件顯示,谷歌提出就本案中剩余的兩項專利向甲骨文支付約280萬美元的賠償金,賠償的時間期限截至2011年。在未來賠償金方面,谷歌提議就其中一項專利向甲骨文支付0.5%的Android營收,直到這項專利在今年12月到期時為止;另一項專利則分攤0.015%的Android營收,直到2018年4月到期時為止。
文件稱,甲骨文已經回絕了谷歌的這項提議,稱其賠償金額過低。
谷歌電子郵件
甲骨文2010年起訴谷歌侵犯其7項專利,甲骨文的證據之一是,谷歌工程師蒂姆·林德霍爾姆(Tim Lindholm)2010年8月曾在致Android平臺主管安迪·魯賓(Andy Rubin)的一封電子郵件中稱:“拉里·佩奇(Larry Page)和賽吉·布林(Sergey Brin)要求我們調查是否可以在Android和Chrome中使用Java之外的其他技術。我們對此進行了大量的調查,最終認為沒有技術能替代Java。我們的結論是,需要通過談判來獲得Java授權。”
而谷歌則否認這封電子郵件表明該公司故意侵權,并表示“這與一項調查有關,該項調查就是為了防止甲骨文起訴而進行的”。
紐約法律咨詢服務公司DOAR Litigation Consulting CEO保羅·尼勒(Paul Neale)稱:“在庭審中,這封電子郵件將起到重要作用。”
但阿爾蘇普在3月28日的聽證會上稱,讓陪審團確信谷歌侵犯了不受版權限制、所有人可免費使用的編程語言的代碼并不是一件輕松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