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8日,國資委以【國資發財評規〔2022〕23號】下發了《關于中央企業加快建設世界一流財務管理體系的指導意見》。其中涉及到涉稅部分的內容,摘錄如下:
強化稅務管理,實現規范高效。
推進集團化稅務管理,建立稅務政策、資源、信息、數據的統籌調度和使用機制。
加強財稅政策研究,不斷完善稅務政策庫、信息庫,及時指導各級子企業用足用好優惠政策,做到“應繳盡繳,應享盡享”。
完善對重大經營決策的稅務支持機制,強化業務源頭涉稅事項管控,積極主動參與投資并購、改制重組等重大事項及新業務模式、交易架構、重大合同等前期設計規劃,深入研判相關稅務政策,提出專業意見。
完善稅務管理信息系統,努力實現稅務管理工作流程、政策解讀、計稅規則等事項的統一,提高自動化處理水平。開展稅務數據分析,挖掘稅務數據價值。加強稅務風險防控,分業務、分稅種、分國別梳理涉稅風險點,制定針對性防控措施,定期開展稅務風險監督檢查。
注重加強境外稅收政策研究和涉稅事項管理,統籌風險控制與成本優化。
【老郭認為】財政部副部長朱忠明說:豐富監管手段。運用“互聯網+監管”平臺、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手段,提升監管能力和執法水平。采取有效措施,堅決遏制企業向稅務、證監、銀行等部門和機構報送不同財務報告的行為。結合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定期發布會計信息質量檢查公告和典型案例,以案釋法,強化震懾。
作為稅務部門、針對集團企業經營管理高度集中和成員單位數量眾多等特點,集中專業優勢,充分運用大數據分析方法,采用團隊化、項目化的組織方式,組建專業檢查團隊對接集團總部,全面掌握集團企業成員單位構成、集團業務板塊、整體經營和納稅情況以及主要經營業務流程和財務制度,組織協調集團總部及成員單位的檢查工作,全面排查涉稅風險。
公司稅法的復雜性源于公司主體以及公司交易事項同時涉及會計,稅務以及民商法律等諸多規則的調整和規章制度,而這些不同的規則又可能對國家公司稅法的形成和演進產生影響。在稅法領域的實踐中,如果缺乏對基本原理的充分討論,其弊端是顯而易見的。
因此,公司需要通過建立科學的內部涉稅事務管理標準,即建立 “計劃、執行、控制、分析、評價”的一整套稅務管理體系,以完善各環節涉稅鏈條,加強稅務工作的事前籌劃和過程控制,實現企業稅務價值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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