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4日摘自《理財周刊》
又一家“騙2騙”公司被查了,又是幾十億、上百億元的罪孽,數千個家庭的夢魘,類金融騙局在過去幾年群體爆倉。看著那些捶胸頓足的受騙老人,令人聯想到中國金融業的社會責任。
股市中的散戶,類金融市場和“幣圈兒”的韭菜,他們都是投資者,但在金融監管的分類中,他們往往屬于“不合格”的投資者。在中國,一般認為“合格投資者”的標準是金融資產不低于300萬元,或最近3年年平均收入不低于50萬元的個人。然而,最新發布的“2018年中國家庭財富調查報告”顯示:富豪家庭占0.08%,富裕家庭占0.32%,二者合計為0.4%。此外,符合上述合格投資者標準的家庭僅占7.6%。換句話說,中國金融業“合格”的服務對象主要是8%的家庭!而最需要金融服務的中產家庭有多少呢?報告顯示:家庭凈資產200萬~300萬元,年收入15萬~80萬元的“中等收入家庭”占比21%;家庭凈資產50萬~80萬元,年收入8萬~15萬元的“低收入家庭”占比34%。中國兩個階層的家庭合計占比高達55%,卻被排斥在“合格投資者”之外,被定義為“不合格”投資者。
現代社會的核心價值觀是“無金融不富”,三分之二以上的新增財富來自于投資理財。如果一個國家的主流金融業主要為8%的家庭提供“專業服務”,普惠金融的市場就留給了騙局橫行的所謂“類金融”公司,這是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
我知道,“合格投資人”的標準是中國金融業從發達國家學來的,而發達國家是中產家庭占主導的社會,達到“合格投資者”標準的家庭占比是20%以上。基于中國的基本國情,“合格投資者”至少應覆蓋占比21%的“中等收入家庭”,同時還要創造一個專門為“低收入家庭”提供投資理財服務的市場,把占比高達34%的低收入家庭培育成為“合格投資者”。在我看來,這是中國金融業最基本的社會責任。
中國的城市化已經基本結束了,第一代家庭的財富偏好是“不動產偏好”,因為他們的財富增長主要來自于“城市化紅利”。直到2017年,房地產凈值的增長依然占到中國家庭人均財富增長的68%,家庭金融資產的平均占比約為10%~15%,對家庭財富增長的貢獻度很低。但城市化即將結束了,第一代家庭分享的“城市化紅利”漸行漸遠。伴隨著都市中產家庭的崛起,第二代家庭的財富偏好將逐步轉向流動性偏好和收益率偏好,流動性金融資產在家庭財富中的占比將逐年提高。預計在未來10~20年內,中國家庭財富的金融資產占比將從目前平均10%~15%提高到40%左右,家庭財富總量越高,流動性金融資產的占比就越高,這是不以任何個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規律。
根據上述分析,我們首先可以降低“合格投資者”的門檻,其次要開放金融產品的創新,第三要降低金融從業機構的剛性成本。一個國家的主流金融業不能僅僅主要服務于占比8%的家庭,至少要覆蓋20%的家庭。金融業不僅要服務于“合格投資者”,而且要培育“合格投資者”,二者相比,系統性培育“合格投資者”更加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