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科技型企業融資體系存在的問題
第一,政策性 風險投資 資金較為零散且規模較小,導致科技型企業初創期資金匱乏。我國政策性風險投資基金主要為國家政府創設的國家創新基金與地方政府配套資金創辦的創新資金,其運營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國家創新資金規模較小,無償資助項目偏多,資金投入的有償性不高。這樣不僅容易造成企業對資金使用的效率低下,還容易助長有關部門的尋租行為。二是法律法規制度的缺失,缺乏一個為科技型中小企融資的全方位法制支撐體系。機構重疊、多頭管理的局面提高了企業的交易成本,致使扶持科技企業的政策措施難以落實。三是政府資金投入雖然較多,但資金運用較為零散不能形成合力。
第二,風險投資體系的欠發達導致科技型企業融資手段單一,為初創期與成長期企業帶來較大障礙。一是我國風險投資體系中政府資金所占比例過高,個人投資者的參與程度不高,相對于銀行等金融中介機構的優勢得不到體現,因此投資效率較低。二是我國的風險投資業由于缺乏評估標準,風險投資機構與民營科技企業間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產權流動和退市機制遲遲未能建立,又限制了投資者通過公開市場轉讓其所持股份以獲得利益的機會,從而造成風險投資機構普遍的“惜投”現象。
第三,銀行機構信貸發放激勵不足,導致科技型企業在擴張期與成熟期資金匱乏。科技型中小企業產品研發、控制核心技術等保密原因,銀行貸款面臨較大的信息不透明,同時銀行放貸成本過高與資產保全問題導致銀行信貸投放積極性不高。
第四,直接融資渠道的高標準將多數科技型中小企業排除在外,使多數成熟期企業還不得不僅依靠銀行信貸。從我們的調研結果來看,科技型中小企業較少利用權益融資渠道,79.2%的企業都沒有 上市 打算,沒有上市的主要原因為上市門檻過高、上市成本高和審批程序復雜,手續煩瑣。
現有科技型企業融資模式的改進與創新
在多年的實踐中,我們發現梯形融資模式具有三個基本的共識與判斷:一是企業成長形態如爬樓梯一樣一步一步艱難上行,我們需依據企業的不同特征計劃 最優的融資方式;二是強調政府“甘為人梯”的精神,在不同的階段給予企業不同的關注,構建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的復合型多元融資模式;三是梯形融資模式是一個動態發展的理論,在實踐中存在許多創新與擴展,各類創新融資方式的出現導致梯形融資模式邊界模糊。梯形融資模式在實踐中的運用與創新能有效對現有科技型企業融資體系缺陷進行改進。
第一,在初創與成長期以風險投資為核心,建立健全以政府資金為引導、民間資本為主體的多元化投融資體系。首先,通過設立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引導社會資本,推動創業資本的集聚,解決支持初創期中小企業的創業投資資本缺乏的問題。為此,成都高新區采用項目選擇市場化、資金使用公共化、提供服務專業化的方式,注冊成立成都銀科創業投資有限公司,公司通過參股創業投資企業、跟進投資和直接投資等方式,圍繞高新區的中小科技型企業開展股權融資。其次,設立或參股風險投資機構,擴大示范效應,推動園區內風險投資機制的建立完善。最后,營造環境吸引社會風險投資機構。
第二,在企業的成長期與擴張期以風險投資與債權融資并重,逐漸擴大信貸資金比例。首先,積極搭建中小企業融資平臺,形成“整合資源、協調配合、分擔風險、共促發展”的債權融資模式,解決了企業信用等級不夠與銀行交易成本過高的問題,有效放大了銀行信貸資金的投入。其次,將科技銀行與硅谷銀行模式進行本土化改造,推動債券融資與股權融資的有機結合。硅谷銀行模式的優點在于既能給急需資金的創業公司提供信貸支持,又能借助風險投資機構的選擇,將銀行的貸款風險降低,并使銀行能合理分享企業高成長帶來的盈利。2009年1月, 建設銀行 (5.86,-0.10,-1.68%) 四川省分行和成都銀行分別成立一家科技支行,具體運作為最初由VC/PE、銀行、企業簽訂三方協議,約定企業發展到一定階段,銀行就可以把所持債權以一定的價格轉化為風投的股權。
第三,在企業的成熟期,積極推動企業的改制上市與債券融資。首先,充分利用我國多層次 資本市場 建立的契機,積極推動企業的改制上市。一是建立金融部門與產業部門的聯動機制,以共同篩選和儲備擬上市融資企業資源。二是開設綠色通道,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成都高新區對在“新三板”成功掛牌的企業給予100萬元獎勵,對今年內在國內外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給予不超過500萬元的補貼。三是引入共同學習 機制,利用 創業板 契機,推動企業的上市融資,在首批創業板上市公司中,成都硅寶等3家公司成功上市,占所有上市公司總數的16%。其次,發行中小企業集合債,增強企業信用等級,擴充企業融資渠道。通過政府的組織計劃 ,通過集合發債方式整合企業、政府、評級機構、銀行資源,可以有效降低融資成本,為中小企業融資拓展一個新的渠道。目前,成都市已啟動發行中小企業集合債券的工作,擬定的發行額度是15億元,涉及企業為60余家。
科技型企業梯形融資模式的進一步拓展與反思
第一,在融資體系中明確政府與市場的定位與邊界。在政府扶持的融資模式中,各地政府及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發揮的作用越來越大,但有可能放大政府的責任,遏制民間資本的積極性。為此,必須明確構建以政府資金為引導、民間資本為主體的多元化共生融資模式:首先,政府角色、觀念應由直接投資者轉變為間接投資者,不再直接投資設立風險投資公司,而是設立政府引導基金,引導更多的資金進入風險投資領域,進而引導這些資金的投資方向。伴隨著政府角色的轉變的應該是觀念的轉變,由原來的基金管理者變為引導者,從原來的更注重收益轉變為更重視市場化運作、財政資金杠桿效應和扶持作用,優化地區產業結構,發展地區規模經濟。其次,重“引導”輕“管理”。政府應選擇合適的創業投資管理團隊,委托給專業機構進行管理運作,自己主要用好監督權,同時許諾在一定時期會退出,讓民間資本能夠以較小代價收回政府股份。
第二,政府應有效整合行政資源,增加企業信用,減低金融機構運營成本,促進金融機構的可持續發展。首先,通過融資平臺的建設來實現股權融資、債權融資與信用擔保的融資,實現各類金融機構的資源共享與風險分擔。其次,大力促進信息平臺的搭建與發展,節約金融機構交易成本。再次,探索各類適合科技型企業金融產品,提升金融機構運行效率。最后,加強風險補償與分擔機制的建設,促進金融機構的可持續化發展。
第三,加強區域性產權交易中心建設,為要素轉讓與風險機構退出打下堅實基礎。在整合地區產權交易市場構建地方柜臺交易市場的基礎上,通過統一互聯與分散做市的方式,積極融入全國產權交易網絡系統,將地方柜臺交易市場納入全國場外交易市場體系。
第四,加強政府扶持力度與基礎設施的建設,以產業的孵化與發展來帶動融資體系的完善。一是加快征信體系的發展,構建良好金融環境;二是發揮政府的協調作用,為企業之間、企業與銀行的交流構建平臺;三是政府與企業共同搭建技術平臺,幫助科技企業實現產業轉型和結構優化升級。
(作者為成都國家高新區發展策劃局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