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吳亞平
作者為中國宏觀經濟研究院投資研究所研究員
新基建的關注度在持續升溫。
從中央深改委會議審議通過《關于推動基礎設施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到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提出“加快5G網絡、數據中心等新型基礎設施建設進度”,新基建成為從中南海到業界、學界乃至普通投資者都關注的“流量明星”。
從國家發展戰略高度來看,加快新基建是夯實國家經濟競爭力的重要抓手;
從產業發展來看,新基建代表了新一輪技術產業革命的重要發展方向;
從發展前景來看,占領了新基建制高點,就抓住了引導未來世界經濟發展的“牛鼻子”;
從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經濟壓力看,是強有力的逆周期調節重要抓手之一。
如此多重角色,新基建到底包括了哪些領域的建設內容?新基建新在哪?為實現上述使命,政府和企業,誰才是投資主角?

▲ 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上海廟經濟開發區,山東能源盛魯能化電廠工人在施工中(2019 年8 月28 日攝) 范長國攝▲ 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上海廟經濟開發區,山東能源盛魯能化電廠工人在施工中(2019 年8 月28 日攝) 范長國攝
三大特點區別于傳統基建
從概念來看,新基建是信息技術革命和互聯網技術革命融合發展的產物,以傳輸、存儲信息和數字計算為主。新基建一般是指5G網絡、工業互聯網、物聯網、人工智能、數據中心等相關基礎設施,主要是支撐信息化和互聯網經濟以及數字經濟發展。在實踐中,鑒于特高壓電網、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城際鐵路和城際軌道交通等基礎設施也是基于相關領域高新技術產業化應用而產生的,一般也納入新基建范疇。
新基建本身是信息技術、互聯網技術、新能源技術和高端裝備技術等高技術產業化應用和發展的結果,又進一步支撐乃至催生新產業、新業態和新模式的發展,特別是順應了未來經濟和社會轉型發展、高質量發展的新趨勢、新要求,屬于典型的有效投資領域。
新基建與傳統基礎設施融合發展、共建共享具有廣闊發展空間。加快新基建能為傳統基礎設施插上信息化、智能化“翅膀”,提高傳統基礎設施服務質量和效率,提升其精細化管理水平,降低建設或運營成本。比如智慧路燈桿,既能實現傳統的道路照明功能,還可通過大數據處理實現智慧照明從而為傳統道路照明賦能(降能耗、降成本),甚至還能實現5G基站、道路交通信息采集、新能源汽車充電樁等新基建功能。
新基建也具有基礎設施的一般特點,其“新”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服務對象不同。傳統基礎設施屬于有形的基礎設施,主要服務于有形的人流與物流,重在提供有形的生產資源和要素。而新基建建立在數字信息技術和互聯網技術快速發展的基礎上,主要承載信息流和數據流,重在提供無形的數據和信息資源,從而為工業化和城鎮化發展插上信息化、智能化“翅膀”。
技術經濟特征不同。新基建技術迭代快,上游技術進步對新基建的服務質量和水平具有重大影響。而傳統基礎設施幾乎都屬于重資產或資本密集型行業,技術進步空間較小。傳統基礎設施的邊際產出效益呈現下降趨勢,這也是基礎設施發展的一般規律,而新基建正處于快速發展階段,長期供給作用巨大,邊際產出效益高。
應用場景不同。新基建為數字經濟和“互聯網+”經濟的發展提供基礎和保障,為人與人、人與物以及物與物提供萬物互聯互通的基礎和條件,支撐信息化、智能化轉型與發展,催生和促進新產業、新業態和新模式發展,促進產業融合發展,創造新興新型消費需求,從而為經濟發展帶來新動能。
傳統基礎設施主要提供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支撐城鎮化和工業化發展,支撐農業、商貿、物流和制造業等傳統產業發展,傳統基礎設施的潛在需求雖然很大,但應用范圍和空間已經得到較充分挖掘。
政府不是直接投資主體
新基建具有新興產業和高技術產業的特點,投資新基建在某種程度上類似于創業投資或風險投資,因而按照高新技術產業化發展的路徑和思路投資建設新基建更加適合。所以,新基建原則應以企業自主投資模式為主,要主要基于市場化融資,政府根據需要可給予適當的資源、資金和政策支持。
具體來看,首先,5G網絡、人工智能、數據中心、工業互聯網、物聯網等新基建重點領域,本身是基于信息技術和互聯網技術革命產生的,雖然具有信息和數據的傳輸和存儲等功能,也具有較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但總體上其產業屬性更強,作為公共產品的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的特點不突出。
其次,新基建重點領域的技術進步快,上游關聯產業的技術和設備以及下游需求或應用場景開發在時間和空間上均具有一定甚至較大的不確定性。
第三,實踐中,大量的風險投資VC和私募股權投資PE已經在投資進入新基建及其下游開發應用等相關領域。
這也是新基建與傳統基礎設施主要依靠政府投資的一大區別。如果按照傳統基礎設施以政府投資為主導的投融資模式,政府部門及其所屬國有企事業單位限于專業人才、技術能力和項目經驗不足,再加上投融資能力制約,投資便利和效率都面臨挑戰,很可能出現政府背上沉重的債務包袱的后果。
特別是,新基建重在通過激發下游應用場景、激發數據和信息應用等途徑獲取投資回報,政府投資主導的投融資模式(即公建公營模式)在挖掘新基建的商業價值和應用場景從而創新商業模式和盈利模式方面,既缺乏足夠的激勵機制,也缺乏必要的約束機制,甚至缺乏必要的容錯機制。當然,為支持引導企業投資新基建,政府可根據需要,出資與其他社會資本包括金融資本聯合設立新基建產業投資基金,通過基金的市場化運作來促進新基建。
突出目標問題導向編制發展規劃
加快新基建是2018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的重大戰略決策。短期看,新基建是擴大有效投資、促進穩投資的重要抓手;長期而言,更是增加有效供給、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乃至提高國家競爭力的重要戰略舉措。因此,新基建應作為“十四五”時期投資重點之一。
為貫徹落實中央要求,明確政府自身責任,形成政府和社會、政府和市場的共識,引導企業的投資方向,從而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建議研究制定新基建發展規劃,并將其作為“十四五”時期國家層面的重點專項規劃之一。鑒于新基建涉及多個行業領域、多個部門的職責分工,也涉及中央和地方事權劃分,編制新基建發展規劃,有助于形成各部門之間的共識,形成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合力。
編制新基建發展規劃,要突出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明確新基建發展的基本思路和發展路線圖,明確新基建發展的目標、任務和重點,提出重大創新工程、重大建設項目和重大改革舉措,提出投資、財稅、金融、人才等相關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