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大危機可能疊合發生,危及社會穩定
從國內外疫情演化狀況、各國經濟前景、未來國際關系演化,全世界范圍內的衰退已經開始,中國受到的沖擊也是巨大的,破壞烈度前所未有。在二月初的宏觀周報中我分析了隨著防疫措施的展開由于服務業以及服務業相關產業鏈展業受限導致一季度GDP增速將回落至3%以內但隨著疫情在一季度得到控制二季度積壓的需求將會得到反彈并且在政府加大逆周期政策的對沖力度下上半年的GDP增速有望守住5%全年增速預計在5-6%之間然而目前情況正在變得復雜我們可能需要重新審視此前對經濟基本面過于樂觀的判斷。
金融風控理論早在上世紀70年代就開始逐漸形成并且在實證中逐漸完善并加強然而在實踐中尾部風險事件的發生概率和影響都明顯高于理論模型值以標普500為例過去50年中出現三個Sigma以外的虧損周達到23次占比達到0.88%遠高于正太分布概率的0.13%而十萬年一遇的5個Sigma事件更是發生了2次而其中一次就發生在一周前。因此,必須高度重視當前的困境,快速研究對策,防止這種趨勢出現。
之所以會有這樣的現象主要是因為人們總是容易過于慣性的考慮問題和推導事物的變化并且在盲目樂觀下“選擇性”忽略風險以至于市場參與者總是低估風險以及風險的尾部相關性(Tail Dependence)當然在理論金融層面對于Tail Dependence及Copula的研究在上次金融危機之后已經得到重視但在實踐中的應用仍然非常有限。
回到今年的資本市場雖然大部分人并不覺得但不得不承認我們正在經歷2008年次貸危機以來最為嚴峻的一次經濟風險事件此次疫情發生前金融市場的脆弱性其實就已經開始醞釀貿易保護主義的興起發達經濟體負利率特斯拉天量賭盤美國國債利率倒掛等等割裂來看似乎都各有其出現和持續的合理性然而正是由于這樣脆弱的狀態此次疫情變量的疊加則變得更加難以忽視
歐美經濟體長期以來在低利率環境下積累了大量債務寬松的貨幣環境也導致了資產價格持續走高造就了股債雙牛的局面這一局面在又在各類量化及被動投資理念的興起下互相強化導致整體市場動量效應異常強大而隨著疫情在全球范圍內開始蔓延對于經濟基本面的顧慮開始升溫資本市場波動率隨之加大投資人開始贖回和減倉;同時在悲觀預期的作用下消費和投資行為也開始變得保守債務延續性難度加大最后將導致違約率提升因此即便是疫情并不會實質性的對經濟基本面造成多大影響但由于市場風險偏好的改變將有可能導致這一預期的自我實現此次美聯儲超常規降息50個基點并明顯提前于市場預期的議息會議相信這方面預期管理是主要考慮
反觀對國內的影響此前的預期顯得有些樂觀一方面二月份PMI跌破金融危機時的水平其中新增出口訂單明顯更是明顯低于預期而隨著海外疫情的擴散并考慮到海外市場潛在的尾部風險外需壓力將為更為嚴峻和持久;另一方面長時間的防疫管制以及對于輸入性疫情的擔憂內需的恢復仍不樂觀而政策執行上也缺乏糾偏機制這將對供給端造成短期不可逆的傷害從而進一步反饋到需求端。因此,必須高度重視可能引發金融危機的風險點,積極“排雷”。

二、按揭斷供潮:最可能的金融危機導火索
由于多種原因影響,中國失業統計口徑與西方不同:對隱性失業、農村失業沒有涉及,對失業者的年齡規定也沒有和國際接軌。
2019年10月份左右,就現多家銀行嚴格限制上人透支信用卡購房,防止信用卡資金流入市場,成為炒房者的資金來源,炒房客的存在,影響了”只住不炒“政策的執行?,F在的服務行業一片哀鳴,復工遙遙無期。復工了,消費者信心不足,不敢聚集、聚堆,影響消費能力。有的工廠訂單不足,放假;有的公司經營不下去,裁員,倒閉。連鎖反應情況下,大家的還貸能力沒有,誰還能再去換房子,再背上一筆債。炒房客的房子賣給誰?在大環境影響下,很多沒有工作或找不到合適工作的人開始返鄉。他們會將原租的房子退掉,讓以租養房、還貸的人沒有了收入來源,還不上的情況下只能是斷供,任由銀行處置。
新冠肺炎疫情以后,很多行業都持續停工,這叫導致很多背負房貸的人暫時沒有了收入。不過,多數國人都有儲蓄的習慣。再加上,80、90后獨生子女居多,一般父母也會給子女一些資助。所以,在2、3月份真正斷供的也不是多數。當然,我國貸款買房者超過80%。即使有1%的人在2、3月份還貸困難,絕對數字也非常高。全國各地、各行業都在陸續復工,房貸問題得到了緩解。趣評有一位出租車司機朋友,整個2月份收入幾乎為零,3月份收入減半。這位朋友每個月需要還房貸3000多塊,車貸5000多塊。在2月份,他還能勉強還上房貸與車貸,但到了3月份,就已經難以支撐。不過,隨著4月份本地方特樂園已經開放,他的生意又好了起來,房貸與車貸的問題得到了解決。其實,很多人都像這位朋友一樣,只要復工了以后,房貸問題就能夠解決。其實,真正困難的是那些還沒復工行業的從業人員。國家與銀行都會有相應的政策。高房價問題一直被詬病,其實高房價也有利有弊。在我國的地方政府為何會有大規模興建公共設施的資金?我國很多城市為何能夠跨越式發展?都是依靠地產收入與之產生的外溢效應。當然,并不是趣評贊同高房價。而是說,房價對于地方政府與銀行都是“七寸”。在疫情之下,地方政府與銀行都會出臺相應的對策,不會讓“斷供潮”爆發。
居民的正常開支遠不止生活費用部分,最大項在按揭貸款的償還上,而且此項支付為剛性支付,無法節省。引發金融危機的最可能導火索,就是按揭斷供潮的出現——目前以按揭貸款為基本表現形式的中長期居民貸款大約為55萬億元。雖然期限5年以上商業貸款基準利率為4.9%,但受調控政策的影響,全國首套房平均利率實際為5.38%,普遍上浮了5%——20%;二套房貸款利率則普遍上浮了10%——30%。同期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為3.25%,但二套房貸款利率也普遍上浮10%。由于大部分二套房并非用于出租,而是用于父母、子女居住使用或自用(由于某種原因導致的分居)。這樣,絕大部分家庭償還月供完全靠工資收入,月還款額在2000—20000元之間的估計占到六七成。在收入消失或嚴重下降的背景下,很多家庭已經吃不消,還貸違約率都急劇上升。如果局面繼續惡化,則很可能出現大面積斷供現象,進而引發金融危機。
三、推出明確的還貸延遲與優惠政策,果斷堵死“風險點”
為了配合防疫工作的進行,央行等五部委2020年2月1日曾印發《關于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明確在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沒有收入及受影響的相關人員,可以延緩歸還房貸。但符合該規定并能被認定的貸款客戶極少,因此,該措施的扶助力度很弱,被認為是口惠而實不至。
按照該文件規定,對因感染新型肺炎的住院治療或隔離人員、疫情防控需要隔離觀察的人員、參加疫情防控工作的人員、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群,在信貸政策上可適當傾斜,靈活調整按揭、信用卡等信貸還款安排,合理延后還款期限。
但是,這個規定只能看作是一種政治表態,實際操作性很低,也沒有幾人因此受益——
首先,按照文件規定,要申請延期還貸,必須經接入機構認定。大家不清楚誰才算“接入機構”,應該由哪個單位蓋章,找哪個工作人員辦理;
其次,對沒去援助、沒被隔離的“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群”,不知道由哪家機構來確認,由誰提供證明才被銀行認可,辦理程序也不明確;
再次,受疫情影響失業或收入下降的勞動力數量巨大,可以說7成左右的人都受到了影響,但“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人員”“疫情防控需要隔離觀察人員”“參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員”這三類相對明確、符合條件的人員,即使全部申請,實際占比也極低,其他絕大多數疫情受害者完全被排除在外了;
最后,對延期時間沒有規定,使得各家銀行都不愿意給出有力度的延后調整,沒有金融機構真正愿意落實政策。疫情受害者即使提出申請,也未必能獲得審批。因隔離期一般只有14天,即使獲得審批,銀行給予一個月寬限期,其實也沒多大意義。
為清除可能引發金融危機的隱患,我認為必須改變形有實無的救助政策,出臺實實在在的、覆蓋面更廣、規定明確、手續辦理簡化的規定。我建議:
第一,不用提交證明,所有人都可以向貸款銀行申請延期還貸。如此規定具有普惠性質,也避免了辦理程序的繁瑣與不予批準帶來的沖突,可以提高全社會的滿意度;
第二,對愿意繼續償還貸款的,明確未來半年或一年可享受利率九折優惠。這樣的規定可以鼓勵有能力的家庭繼續還貸,減少申請延期還貸的人數,并精準篩選出真正遇到困難的家庭;
第三,明確延期還貸的時間,不要讓各家銀行自己確定或與申請者協商。建議先統一規定延遲6個月償付。臨近6個月時,再根據就業恢復情況,做出是否再延遲及延遲時間的評估。
第四,出臺兩年內只還利息、不還本金的信貸政策。兩年后視經濟恢復的情況,看是否延續該政策。這個政策若推出,不影響銀行的利潤,只影響部分資金的回收,是很可取的,在國外刺激市場需求時常被采用。
第五,統一規定自2020年1月疫情開始到新的救助政策出臺以前,因疫情影響而發生還貸逾期的,在向銀行提交說明并做出承諾后,可以不納入征信記錄。此措施亦符合《合同法》第94條、117條、118條中關于不可抗力與合同履行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