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2006年出臺的《關于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的規定》提出了申報制度,要求“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并取得實際控制權,涉及重點行業、存在影響或可能影響國家經濟安全因素或導致擁有馳名商標或中華老字號的境內企業實際控制權轉移的,當事人應就此向商務部進行申報”,但由于對重點行業、國家經濟安全、馳名商標、中華老字號等沒有給出明確的標準和定義,存在很多灰色地帶,在實際操作中主要靠部門內部掌握,缺乏全國統一、透明、公開、可操作的開放產業邊界。
我們究竟應該如何應對外資在中國的并購戰略?
今后的國際競爭實際上是跨國集團之間的競爭。只要國內企業能夠在國民經濟的關鍵領域擁有控制權,只要我國能盡快培育出多個一流的跨國公司,外資并購就不必擔心。
國家應該實施大企業戰略,集國家之力在一些關鍵領域取得技術突破,使國內一些企業盡快做強做大,能夠走出國門進行跨國并購。而民族品牌發展壯大,并最終能在與跨國品牌的競爭中勝出的兩大基本條件是:第一,提升民族企業家的戰略企圖心,要具備把民族品牌做成國際優秀品牌的強烈愿望和信心;第二,通過完善產業鏈、增加研發投入、完善公司治理等措施增加民族品牌的抗風險能力。(詳見2010第6期《外資收購無孔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