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俊立:北京大學中國民營企業研究所博士
記者:我們注意到,當家族企業比較小的時候,往往發展會很快,但當到了一定規模,要再上檔次的時候,往往就會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為什么會這樣?
俞飛:家族化經營帶有一定的封閉性,家族觀念根深蒂固,使得引入優秀人才比較困難。而企業又要發展壯大,急需人才加盟,此時只有從家族內部挖掘,結果家族中一些資質平平、能力一般的人進入企業管理層。盡管這些人不比其它員工的貢獻大,甚至還要小,他也會因自己的特殊關系而爭權奪利、不干實事,頤指氣使,自封“元老”,養尊處優并要獲得超額利益,這對執行企業的管理與激勵機制打擊很大,會嚴重影響到非家族成員的工作積極性,進而影響到企業的進一步發展壯大。
家族成員的角色也難以分清。一方面,家族成員是企業的員工,是董事長、總經理的下屬,需要聽從上級的指揮;另一方面,家族成員又是董事長、總經理的親戚,是兄弟、姐妹,甚至是長輩,這樣家庭成員必然陷入一種角色沖突之中,不能處理好工作關系。在其他員工的眼中,家族成員都是特權階層,自己的貢獻得不到認可,從而打消了廣大員工的積極性,這對企業的管理和發展是極其不利的。
黃俊立:家族成員還容易形成分離狀的利益群體。家族化經營,在企業初始階段,其正面作用大于負面作用,這種管理是有效的,甚至是必要的。一旦企業發展了,弊端就十分明顯,它會形成對立的利益群體。第一是家族成員因利益分配上的糾紛而容易形成對立群體。如四川希望集團作為中國目前最大的私營企業,是一個純家族式企業。企業發展到相當規模時,導致了家族內部的革命,四兄弟各自獨立一分為四。浙江十大發明企業家之一的祝強企業在如日中天的時刻,后院起火,原任副總的妻舅,以資產分割為由訴至法院,把祝強推上被告席。
第二是家庭成員與其他員工因利益上的偏倚形成的對立群體。企業的發展壯大,不可能只憑老總一個家族方面的努力,而是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及工人這個共同體合力的結晶。許多老總們沒認識到這一點,以為自己獨創天下,因此不能正確對待其職員以勞動力形式出現的企業產權,不僅把一般員工當作打工仔,而且將高級經理按一般工人的方式計劃 其報酬結構。如果高級經理在自己利益得不到滿足時,將會以其他方式達到要求,或貪污,或出賣企業利益,或帶上自己延攬的業務和一批人馬“跳槽”,給企業制造危機。保壘最容易從內部攻破。家族式管理,怕的是“兄弟鬩于墻”,怕的是利益向血緣偏倚,一旦企業內部出現了對立的利益群體,中堅力量反戈一擊,再堅實的大廈也會突然間土崩瓦解。
記者:采訪中,我有時聽到一些私營老板說:內部打擊的痛楚比來自外部的挑戰與威脅更具毀滅性。是不是家族企業發展到一定規模時,如果還死抱著“打虎還是親兄弟,上陣還是父子兵”的觀念是非常危險的?
俞飛:家族式企業在創業初期總會有一些一起打天下的人,可是當企業做大了,共同打天下的人總要過三關:分金銀、論榮辱、排座次。這些問題處理得好,皆大歡喜,企業昌盛;處理不好,企業元老之間就會發生內訌,使企業四分五裂。
處理開朝元老的問題之所以棘手,是因為很難設計一套辦法解決問題。因此,真正的遠見卓識的企業老板,在“打天下”初期就應把“坐天下”的規矩制定好,以免企業做大了,再去被動地處理歷史問題?!端疂G傳》里梁山好漢的辦法就很可取,弄到金銀后由上頭領分一半,山下嘍羅分另一半,既有等級差別,又做到人人有份。小智者治事,大智者治人,睿智者治法。一開始把規矩立好,后面的事情就好辦了。
黃俊立:在人們的印象中似乎私企的產權是清晰的,其實不然。從總體上說,絕大多數私企的產權僅是在歸誰所有的問題上是明確的,僅此而已。有的根本不清楚自己到底有多少資產,所謂有多少多少資產純屬“信口開河”。
資產不清晰容易帶來許多后遺癥。第一,企業的所有權變得很虛幻。如果說國企名義上“人人都是主人”但實際上誰都不是的話,那么不少私企名義上所有權很清晰,但卻不知道自己到底有多少資產。
第二,由于原始產權沒有細分,當“蛋糕”做大到一定程度之后,家族成員們非常關心真正屬于自己的一塊到底有多大。如果不能清楚知道,很容易形成心里上的“黑箱”,從而為一些矛盾的產生和激化埋下“隱患”。
記者:這其實又回到了所有權與經營權的永恒話題。
黃俊立:對,一定程度上講,家族企業所有權與經營權的統一制約了企業發展。家族化經營的通常做法就是所有權與經營權相結合,這在創業時期對企業發展十分重要。但現代管理實踐證明,企業發展到一定規模,尤其是權力的接力棒已移交到第二代手中的時候,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是不可避免的。而繼續采取家族化經營時,家族成員的經營理念往往難以走出家族利益的圈套,拒絕非家族成員進入企業高層,阻礙選能用賢,所有權與經營權都掌握在家族成員的手中,這樣的結果往往是形成一個由家族成員為核心的狹隘團體,企業必然缺少活力,缺乏進一步發展能力。
俞飛:還有一個血緣問題。血緣文化嚴重地制約著家族企業的發展。在西方,家族公司是很常見的企業形式,但不同的文化背景使得同樣的企業形成的前景卻完全不同。西方的親情是松散的,乃至短暫的,而我們中國這種緊密的血緣親情關系是不可能用制度來代替的。在企業里,你永遠不會看到他們之間有制度,因為制度意味著彼此不信任;而人情的價值恰恰就是信任,當信任沒有時,一切也就沒有了。沒有制度,沒有共同認可的價值標準,對資本、對分工、對貢獻都沒有明確的認定與衡量。所以企業不容易搞大,反而容易走向分裂。
記者:在大多數家族企業里,老總往往意味著一切,作出的決定也不亞于“圣旨”,這種現象到底有何弊病?
黃俊立:老總由于是企業創始人的身份,因而就形成了獨一無二的地位,就會產生管理專制、決策隨意,就會導致企業“不治”。是不是要避免發生“不治”,老總就必須摒棄“人治”,建立科學的、合理的機制,才能使企業逐步發展壯大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