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道中國企業真的就不會創新嗎?筆者以為,創新成效不佳,固然有國人“不善于”創新的問題,但更重要的是“不愿意”創新和“不被允許”創新的問題。
“不善于”創新反映的是習慣和能力的問題,根源于復雜的歷史和文化背景。在儒家思想中,對先人、圣人的話奉為至寶,“祖宗之法不可變”深入人心,從而扼殺了國人的好奇心和創新的思維能力。遇到新的問題時,國人習慣于重新詮釋經典來尋求答案。國人在創新方面的滯后,也和對科學的排斥有關。在中國文化中,“差不多”的傾向與強調精確性的科學精神背道而馳。教育制度是另一個問題。長期以來,中國的教育體系偏重記憶導向的機械化考試,而忽視學生創造力、溝通表達能力,教學方法上也依賴“填鴨式”方法,束縛了學生開放性思維的能力。
“不愿意”創新則更多地與制度環境所創造的負向激勵相關。在市場經濟體制下,理性的經濟人以追求利潤最大化為導向。不難理解,企業家會追逐最容易賺錢的方法。例如,很多中國企業熱衷于搞房地產,是因為“拿地”是房地產行業最關鍵的環節之一。一旦通過“關系”拿到土地,賺錢就是手到擒來了。現階段,地方政府手中還掌握相當大的資源和權力,通過尋租獲取高額利潤,顯然是比激烈的商場搏殺來得容易。于是乎,我們看到了一個又一個官員倒在土地、高速公路、城建項目、銀行貸款、IPO等權力密集的崗位上。他們背后則是一個個大發不義之財的企業家。一個潛規則遍天下的制度環境顯然是不鼓勵企業創新的。
知識產權保護的缺失是制度環境中不利于創新的另一大障礙。傳統上,國人只認可有形資產,對知識產權缺乏認同。中國企業應該從模仿轉向創新,知識產權保護不力已成為橫亙在我國企業創新之路上的一道鴻溝,得不償失。
“不被允許”創新看似奇談怪論,但卻客觀存在。創新本質上是一種冒險,如果創新者不能獲得冒險的收益,則動力全無。對國有企業而言,創新失敗個人可能面臨千夫所指的巨大壓力,創新成功個人所能獲得的好處也甚為有限。國有企業這種創新風險-收益的不對稱性客觀上是“不允許”創新的。從更宏觀層面上來講,電信、石油、金融、電力等領域大型國企的壟斷已成為創新的頭號公敵。一方面,它們憑借壟斷地位可以輕松獲得高額利潤,創新動力焉存?另一方面,壟斷優勢意味著不公平的競爭能力,行政性的進入壁壘也扼殺了那些富有創新精神的小公司的生存空間。2009年《財富》500強有43家中國企業上榜,其中只有沙鋼一家是來自內地的民營企業。面對這一局面,清醒的人士是無論如何也高興不起來的。
由此可見,自主創新之路任重道遠。我們希望中國企業家們多一些尊嚴,少一些吉利版“勞斯萊斯”那樣的驚嘆號。但是在對企業恨其不爭、怒其不幸的同時,更應該反思如何改進創新的制度空間。通過政府變革 不斷壓縮企業的尋租機會,嚴厲知識產權保護執法,消除個別行業的壟斷,促進自由競爭,則是推動創新必須跨越的制度障礙。
(作者系中歐國際工商學院陸家嘴 國際金融研究院副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