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它們具備密集的組織、資本和人才等多元優(yōu)勢,設立多種綜合性能的大型貿易公司,其組織系統(tǒng)以日本國內的總店為中心,在世界各地遍設包括法人分店等形式的分支機構,由總店向分支機構直接派出核心管理人員,形成信息靈通、結構完整的世界性銷售網,輔以完備的人才學習 制度和優(yōu)厚的待遇。不僅負有調節(jié)市場供需的職能,還是日本產品開拓世界的先鋒。1979年度交易額合計約2000億美元,相當于日本全國國民生產額的20%。這九大商社在臺灣均設有支店,與日本總社及海外所屬的100多家支店結成網絡,為臺灣廠商提供從訂單、融資、協(xié)助引進技術到指導生產,交流、咨詢等各種服務,營業(yè)項目囊括化學、機械、纖維、電子、鋼鐵、汽車、食品、紡織、棉花等行業(yè)。其交易方式通常以純粹的代理人形式出現,居間拉線談判撮合買賣雙方,傭金直接從銀行轉賬,因此商社在臺灣的經營業(yè)績難于察覺。
九大商社通過各種服務,操縱了臺灣對外貿易的50%左右,有力控制著臺灣廠商的經營活動。日商憑借組織力量、多功能的完善服務及良好信用三大優(yōu)勢,一方面促進了臺灣產品打開外銷通路,有助于臺灣外向型經濟的成長;另一方面則經常聯(lián)合削價傾銷,保護自身的壟斷地位,抵制臺灣發(fā)展自主工業(yè),阻礙臺灣工業(yè)升級,從而使臺灣經濟長期依賴于日本,導致臺日貿易逆差的持續(xù)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