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網絡時代開始,消費者逐漸改變了在消費選擇中的信息高度不對稱性。借助網絡,更多的消費者事前事中與事后得到了較為充分的消費信息,因此他們就比以往更為對稱地考慮與選擇產品。在這個意義上無論是大眾點評、淘寶、百度、新浪微博、人人都做出了他們的貢獻,消費者得到了比以往多得多的信息去考量與決定要不要選擇某些商品與服務。不只如此,更多的新的服務形態,包括團購、同城社區、點評服務、社交媒體,到進一步的垂直電子商務的雙線品牌操作凡客之與凡客,小米之與米粉,消費者群體開始出現一種重要的挪移,那就是消費者被更多的人當成了直接的營銷服務對象,也就是得到了更多的來自于網絡服務機制的信息裝備、信用工具、選擇方法,來幫助或者影響他們做出更多的或者不一樣的選擇,其中當然有不少操縱的成分,只是以消費者口碑或者更為中立的理由與借口,但是同時也的確發育出更多的具有更大幫助性的新信息服務機制,那個機制與傳統營銷中主要著力幫助廠商開始出現了很大的不同,它同時幫助廠商與消費者或者甚至側重幫助消費者。
在目前我們看這種同時幫助廠商與消費者的雙面營銷趨勢正在發展中,在未來的大數據發展中存在一種可能,中立客觀的數據流可以處在幫助廠商有效精準獲得消費者的工具,也是幫助消費者有效精準獲得產品與服務的工具,不過這樣的服務需要操作者最好能超出具體廠商的地位而能站在比較客觀的平臺服務商的地位上,在我看來今天阿里巴巴是有這樣的充分發展潛質的。而一旦消費者獲得了營銷支持的鞏固地位,消費市場模式就為之發生新的變化與進化,其中最重要的變化就是大數據開始成為直接營銷市場發展的核心資源,而不是一種相對次要的輔助資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