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現實中也有“不甜的蜜”,最近,就發現幾件獎勵不當,反受其亂的事。
例一,某廠獎勵了一位看起來最忙碌、日工作時間最長的員工,卻收到一封自稱是“憤憤不平者”的來信,說是獲獎者一天的工作量,他兩個小時就可以完成,而且工作質量更勝一籌。
例二,某企業為了留住一位欲“東南飛”的“孔雀”,連續三次獎勵其萬元以上。然而,換來的卻是不絕于耳的“早晚還得走”,這就傷了那些忠誠于企業、安心于崗位者的心,他們說:該獎的不獎,不該獎的重獎,再這樣,我們不干了!
例三,某經營陷入困境的公司,為了安定人心,給10名堅守崗位的員工千元獎金,這一獎,讓另一些人受了傷害,一位雖偶然脫離過崗位但卻事業有成的廣告創意人員因此不辭而別。
諸如此類的獎勵,導致了雇員人心浮動。
我想起了一則“漁夫、蛇與青蛙”的寓言故事。一次,漁夫出海,偶然發現他的船邊游動著一條蛇,嘴里還叼著一只青蛙。漁夫可憐那只青蛙,就俯下身來從蛇口救走了青蛙。但他可憐這條饑餓的蛇,于是找了點食物喂蛇,蛇快樂地游走了。漁夫為自己的善行欣慰。時過不久,他突然覺得有東西在撞擊他的船,原來,蛇又回來了,且嘴里還叼著兩只青蛙。 寓言告訴我們一個淺顯的道理:種瓜得瓜,種豆得豆。獎勵得當,種瓜得瓜,獎勵不當,種瓜得豆。經營者實施激勵最犯忌的,莫過于他獎勵的初衷與獎勵的結果存在很大差距,甚至背道而馳。
環顧周圍為數不少的停產、虧損企業,為什么一些員工冒下崗的風險磨洋工而不去提高勞動生產率?為什么拼設備、拼資源、拼員工體力的短期行為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現?其中一個不可忽視的原因,就是我們的獎勵制度不夠完善,就像那位漁夫,獎了不該獎的角色,挫傷了一些人的積極性。如今,企業變革 正在深入推進,建立適應市場經濟的激勵機制,成為變革 的重要內容,因而,激勵不能簡單從事,需要周密考慮。如果僅憑表象實施獎勵,就有可能適得其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