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次發端于改革開放初
改革開放初,由于數以千萬計的城鎮知識青年返城,加上城鎮新增勞動力,我國城鎮失業率一度超過5%。在這種情況下,中央提出了在國家統籌規劃和指導下,勞動部門介紹就業,志愿組織起來就業和自謀職業相結合的“三結合”就業方針,打開了就業的“三扇門”。
在該項政策的鼓勵下,創業型就業如雨后春筍般涌現。統計數字顯示,從1979年到1984年,全國共安置4500多萬人就業,城鎮失業率從1979年的5.9%迅速下降到1984年的1.9%,在短短的幾年內緩解了城鎮的沉重失業壓力。這其中,鼓勵以創業帶動就業的就業政策可謂功不可沒。
2.第二次是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初,并一直持續到中期
1992年,國民經濟經歷三年治理整頓的短暫低速徘徊后,由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目標的確立而再次出現爆發性的增長。與此同時,由“全民下海”為特征的創業活動達到了一個新的高潮。
統計表明,1992年,私營企業的數量比上年增長了28.8%,就業人數首次突破了200萬人;到1994年,全民創業活動達到整個九十年代頂峰,私營企業戶數比上年猛增81.7%,從業人數增長74.0%。直到1996年,私營企業戶數的增長率仍高達25.2%,就業人員增長22.5%,并首次突破了1000萬人。
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爆發。一年后,“三年國企脫困”攻堅開始。從1998-2000年,約2100萬國企職工被分流下崗。不過,該時期的就業政策側重企業內部化解和強調社會保障制度的建設,屬于典型的防御型就業政策。因此,除了在1998年創業活動略顯活躍外,依靠職工自己自主創業來解決就業問題的做法并沒有形成一股浪潮。
3.第三次是2002—2004年
這三年私營企業的戶數增長率再次躍上20%的階梯。2001年年底,我國正式加入WTO,這意味著我國的經濟與就業環境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2002年,我國政府開始把就業問題作為宏觀經濟的重要指標,實施了“積極的就業政策”。
一方面,該政策非常明確地把就業問題作為各級政府的重要考核指標,要求地方各級政府抓好就業工作;另一方面制定了各項配套政策,比如對下崗失業人員自主創業提供的小額擔保貸款、創業培訓、稅費減免以及對安置吸納下崗失業人員服務型企業實施優惠的政策等等。積極就業政策的實施是激發勞動者創業熱情的有益措施和有效的制度保障。
新一輪創業浪潮的興起與特點
1.市場主體快速增長
鼓勵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已成為當前我國擺脫經濟下行壓力、盡快適應經濟新常態的重要政策措施之一。在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國的第四次創業浪潮正在迅速形成。但是,也應該客觀地看到,在鼓勵大眾創業的過程中,我國的創業環境仍存在著諸多需要改善的地方。因此,只有不斷地在優化創業環境方面下工夫,廣大勞動者的創業熱情就能更加充分地被激發出來。
近些年來,我國為鼓勵創業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涉及注冊登記、稅收貸款、創業培訓等等方方面面。客觀地說,這些政策對鼓勵大眾創業起到了明顯的效果。創業者群體越來越多元化,大學生、農民工、失業下崗者、海歸人員,以及傳統行業的人們都在加入這波創業浪潮中來。
國家工商總局數據顯示,2014年,全國新登記注冊市場主體1292.5萬戶,注冊資本20.66萬億元。新登記注冊企業365.1萬戶,同比增長了45.88%。僅從2014年3月1日到2015年5月底,新登記的企業就有485.4萬戶,平均每天新登記注冊企業1.06萬戶。截至2015年3月底,全國個體私營經濟從業人員實有2.6億人,比上去年底增加861.2萬人,新增個體私營人員持續快速增長,成為解決就業的主渠道。創業主體的持續、快速增長,標志著新一輪的創業浪潮正在來臨。
2.新一輪創業浪潮的特征
(1)政府引領
與歷次的創業浪潮相比,第四次創業浪潮的到來,政府的支持力度更大,引領作用更為明顯。概括起來,政府對創業的支持性政策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在收費政策方面,國家和省規定收取的規費,有浮動限額的,一律按最低限額收繳。
在稅收政策上,一是就業困難人員自主創業從事個體經營的,憑有關證件,免收稅務登記證工本費;二是登記失業人員創辦的中小企業,按照國家有關稅收政策規定,給予稅收優惠。三是幫扶殘疾人員自主創業,按照國家有關政策給予稅收優惠。
在扶持獎勵政策上,一是外出務工經商人員返鄉投資加工業、旅游業、農業產業化項目等經濟實體的,比照招商引資各項優惠政策執行。二是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自主創業并辦理工商登記的,可按規定一次性領取應享受的失業保險金。
在金融政策上,一是健全創業信用擔保體系。二是積極發展新型融資機構。三是激活民間資本,探索建立民間金融機構,發展民間借貸,形成推動創業的多元化融資渠道。四是將小額擔保貸款政策的覆蓋范圍擴大到有創業愿望和創業能力的城鎮勞動者和進城創業的農村勞動者,小額擔保貸款額度個人最高可達5萬元。
在人事政策方面,一是對登記失業的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創辦經濟實體的免費求職登記、參加創業指導、進入人才庫。二是在公務員招錄方面予以政策傾斜。三是自主創業專業技術人才可以申報評審各類專家,創業業績突出,可納入人事部門管理服務范圍。
在土地政策方面,把民營經濟發展用地納入城鄉建設用地總體規劃。對創業主體的生產性服務業項目用地,可區別不同情況依法采取出讓、租賃等方式供地。
2015年6月4日,國務院第9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這是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一個系統性、普惠性政策文件,是迎接“創時代”、推進“雙創”工作的頂層設計。《意見》從創新體制機制、優化財稅政策、搞活金融市場、擴大創業投資、發展創業服務、建設創業創新平臺、激發創造活力、拓展城鄉創業渠道等8個領域、27個方面提出93條具體政策措施。
《意見》定位是“一條主線”“兩個統籌”“四個立足”。“一條主線”即以加快政策執行傳導進程為主線,確保政策措施具有系統性、可操作性和落地性。“兩個統籌”即統籌做好已出臺與新出臺政策措施的銜接協同,統籌推進高端人才創業與“草根”創業。“四個立足”即立足改革創新,體現“放”與“扶”相結合。立足加強協同聯動,形成政策合力。立足創業需求導向,推動創業、創新與就業協調互動發展。立足加強執行督導,確保政策落地生根。
(2)大眾響應
創業主體日益多元化、大眾化,以大學生、農民工、下崗失業人員為主體的產業格局正在改變,眾多的科技人員、留學歸國人員也紛紛加入創業大潮之中。甚至部分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也辭職下海,掀起了又一波創業的新浪潮。
在大學生創業方面,根據麥可思研究院發布的《2015年中國大學生就業報告》,在大學生自主創業的方面,近三屆的比例呈現持續和較大的上升趨勢。2014屆大學畢業生自主創業比例為2.9%,比2013屆創業比例2.3%高0.6個百分點,比2012屆的2.0%比例高0.9個百分點。
而畢業時間越長,創業比例更高。比如2011屆大學生畢業半年后有1.6%的人自主創業,三年后有5.5%的人自主創業,與畢業時相比提升了2.4倍。如果按國家統計局發布的2014年普通本專科畢業生人數659.4萬估算,2014屆大學生中約有19.1萬人選擇了創業,其中本科畢業生創業者主要分布在長江三角洲區域,創業類型集中在銷售職業類,排在前兩位的是教育類和零售商業。
此外,在校大學生休學創業也呈現增長勢頭。2014年12月,教育部正式公布的《關于做好2015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中,允許高校在校生開設網店等多種創業形態,并要求高校要建立彈性學制,允許在校學生休學創業。2015年5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中提出,實施彈性學制,允許保留學籍休學創新創業。
在下崗失業人員方面,政府進一步完善了鼓勵自主創業的相關政策。2014年4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聯合下發了未來3年支持創業就業稅收政策,其中失業人員自主創業每戶每年可最高減稅9600元,企業每吸納一名失業人員就業每年可最高減稅5200元。此次新出臺的政策主要從鼓勵自主創業和吸納就業兩方面給予稅收優惠,將現行政策優惠期延長3年至2016年12月31日,并擴大了受益人群范圍,取消了行業限制,加大了減稅力度。
在鼓勵自主創業方面,原先規定持《就業失業登記證》人員從事個體經營者,每戶每年可按8000元為限額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在此基礎上,新政策將稅率為2%的地方教育費附加納入減扣范圍,并增加“地方政府可根據情況最高上浮20%”規定,即最高可扣減9600元。受益人群由原先下崗失業人員和城鎮少數特困群體,擴大到所有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零就業家庭、低保人群等。
在海歸人員方面,為了吸引海歸人員回國發展,政府有關部門出臺了大量政策法規鼓勵留學人員回國創新創業。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數據顯示,2014年在留學服務中心辦理了就業登記的“海歸”多達37萬人,與2013年相比,回國人數增長了3.2%。
我國留學回國人員年齡分布在22-34歲區間,占全部留學回國人員的95%,有接近七成的留學回國人員年齡分布在22-26歲區間。63%的留學回國人員具有碩士學位,30%為學士學位,具有博士學位的人數僅占6%。
據調查,海歸創業主要集中在高新技術密集型的行業,以新一代電子信息技術行業(39.7%)和新生物和新醫藥行業(18.2%)為最多。互聯網、IT和通信等高新產業領域創業成功的海歸占到了70%以上,還有20%的海歸集中在咨詢、法律服務和教育等知識服務經濟領域,只有5%左右是在制造領域。
此外,隨著中央“八項規定”的出臺和反腐力度的不斷加大,機關公務員辭職創業的人數出現比較大的上升。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出現過三次大的公務員離職潮,第一次公務員離職潮出現在改革開放之初。作為一般的“干部”,大多是因為“學非所用”,或感覺個人能力難以發揮,于是選擇辭職尋找更廣闊的天地。第二次是1992年鄧小平“南方談話”之后,很多人停薪留職,下海創業。當時下海失敗,還可以重新回到原來的單位工作。第三次是2003年前后,政府部門合并,也有一批人以一次性買斷工齡等形式下海。
目前,公務員隊伍再現第四次離職創業潮,智聯招聘發布的《2015春季人才流動分析報告》披露的數據表明,政府/公共事業/非營利機構行業的從業人員跨行業跳槽人數比上年同期上漲34%。此類白領們跨界選擇排名前三位的是房地產/建筑/建材/工程、互聯網/電子商務、基金/證券/期貨/投資行業。
(3)創新驅動
以創新促進創業、以創業推動創新是本輪創業浪潮最典型的一個特征之一。根據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發布的全球專利報告,中國發明專利申請數量已經超過美國,位居世界第一,2012年來自中國的發明專利數量,包括國家知識產權局接受的來自全球14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專利申請數量總和,已占全球上年新專利申請的近30%。2013年,我國的知識產權能力指數得分達到63.57分,較2012年提升0.46分。排名緊隨美國、日本之后,保持在樣本國家的第3位。
創新能力的提高為創業奠定了良好的基礎,隨著各項優惠和扶持政策的出臺,創新拉動創業的趨勢已經形成。據科技部的統計數據,截至2014年底,全國科技企業孵化器超過1600家,在孵企業8萬余家,就業人數超過175萬人;目前批準建立的國家高新區115家,園區注冊企業超過50萬家,僅中關村(000931,股吧)2014年新增科技企業達1.3萬家;全國創業投資機構1000余家,資本總量超過3500億元。
不同時期創業浪潮的相同特征
1.每次創業活動高潮均出現在宏觀經濟政策發生重大改變的時期
比如第一次出現在改革開放開始時期,第二次出現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目標的確立,第三次出現在我國加入WTO和積極就業政策的實施。這就說明合理有效的政策對創業活動會產生明顯的正面效應。
2.創業活動的浪潮均出現在國民經濟增長從一個低谷向一個高點轉變的周期之初,創業周期與經濟增長周期具有較高的擬合度
第一次創業高潮的宏觀經濟背景是:經過文化大革命,國民經濟已經陷入崩潰的邊緣。而隨著1978年開始實施改革開放后,國民經濟出現了較為強勁的復蘇,并在1984年實現了15.3%的三十多年來最高的經濟增長率;第二次創業高潮是在我國國民經濟經歷了三年治理整頓,經濟增長率降到4%左右(1989年和1990年)之后,隨著鄧小平南巡講話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目標確立,經濟增長再次駛上了快車道。從1992年到1994年,我國的經濟增長速度連續三年躍上了兩位數;第三次高潮出現在我國又一輪經濟擴張周期的起始階段。由于前幾年擴大內需政策的累積效應開始釋放,以及加入WTO后中國制造業的蓬勃發展,經濟增長再次步入“快車道”,并一直持續到2008年。
3.創業活動與失業狀況有密切關系
創業活動在失業問題嚴重的時候往往趨于活躍,又成為削減失業高峰的有效途徑。三次創業高潮的出現,基本上都是在經濟走出低谷、開始復蘇并走向高漲的階段,這個時期由于經濟政策失當或者緊縮政策導致的失業情況比較嚴重,大量失業現象的存在一方面逼迫勞動者走向自謀職業、自主創業的道路,政府也會因為就業壓力巨大而實時地推出鼓勵創業的優惠政策。兩方面的合力,容易促成一波創業的高潮。
由此可見,越是經濟困難、就業形勢嚴峻的時期,實施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的發展戰略就顯得格外迫切。
創業帶動就業的綜合效應
從各國的經驗來看,鼓勵勞動者自主創業緩解就業問題是一種行之有效的方法。比如20世紀70年代中期以來,歐盟各國長期遭受高失業困擾。為了解決日益嚴重的失業問題,歐盟各國在上世紀90年代末期開始,從片面地強調勞動者就業保護的“就業抑制”戰略開始轉向鼓勵創業精神、激活勞動力市場和維護就業平等的“就業激勵”戰略,并取得了顯著的成效。在1997~2001年短短的五年期間,歐盟的就業崗位總數量增長超過1000萬,失業人數減少超過400萬,勞動力參與人數增長近500萬。此次金融危機爆發后,在美國新任總統奧巴馬的經濟振興計劃中,將解決就業問題當作頭等大事,該計劃將產生400多萬就業崗位,而新增崗位中有90%將產生在民營企業,只有10%產生在公共領域。
創業型就業的最大特點,就是突破了傳統的“一人一崗”的就業模式,形成“一人帶動一群崗位”的就業模式。據《全球創業觀察》報告稱,每增加一個機會型創業者,當年帶動的就業數量平均為2.77人,未來5年帶動的就業數量為5.99人。創業行為之所以能夠在帶動就業方面起到巨大作用,主要原因創業企業大多數設立門檻低、創設成本小,而且具有普適性,即適合各類群體的勞動者。從規模來看,中小企業往往是創業型企業的起點。而相對來說,小規模的企業就業吸納能力要比大規模的企業強得多。
從我國的情況來看,目前我國中小企業吸納了75%以上的城鎮就業人口,在不少中小企業集中的地區,吸納的就業人口超過了80%。勞動保障部門近年來組織創業培訓的實踐證明,在目前我國的經濟結構下,1個職工創業一般可以帶動5個職工實現就業。
從地區經濟發展來看,凡是創業活動比較活躍的地方,其失業問題也相對較輕。比如在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比重較高的北京、江蘇、浙江、廣東等地,其失業率相對較低,而在大多數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不太發達的地區,失業問題則顯得較為突出。這其中的原因,一方面除了私營個體經濟自身能夠為勞動者提供更多就業崗位之外,還在于他們能夠活躍經濟、刺激經濟更快增長,從而提高經濟增長吸納就業的能力。
當前我國創業環境存在的問題與對策
雖然我國的創業活動正呈日趨活躍態勢,但不可否認的是,相對于我國經濟發展與龐大的就業需求相比,創業活動仍然是一條明顯的“短腿”。以世界銀行統計的衡量創業活躍度指標“新注冊企業密度”(每千名勞動年齡人口新注冊企業數量)來看,目前我國的新注冊企業密度還不到2,在世界上屬于中等偏下水平,明顯低于我國香港的28.12、新加坡的8.04、澳大利亞的12.16。
大學生本來應該是創業活動的主力軍,但在我國卻并非如此。雖然近年來教育部門采取多種措施扶持大學生創業,但真正敢于創業的大學生寥寥無幾。目前,我國大學生創業的比例僅為畢業生總數的1%左右,而在發達國家,這一比例一般占到20%-30%。
另外,我國大學生的創業成功率也比較低,在最高的浙江省也只有4%,廣東則僅為1%,而全世界大學生的平均創業成功率是20%。在農民工創業方面,雖然這幾年也有很大進展,但總體而言,農民工創業依然十分薄弱。
1.存在的四大問題
制約創業活動的因素有多種多樣,但創業環境無疑是其中最重要的根源之一。概括起來,我國的創業環境存在著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一是在市場競爭制度不完善極大地壓縮了創業的空間。
我國的市場經濟體制雖然經過多年的發展并得到了逐步的完善,但不公平競爭問題依然比較突出,市場當中的壟斷勢力依然十分強大,中小型民營企業在市場競爭中處于明顯的不平等地位,難以得到更廣闊的發展機會。
早在2005年2月,國務院就發布了《關于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即“非公36條”),允許并鼓勵非公有資本進入壟斷行業和領域,并承諾為它們提供融資上的支持。此后又多次公布鼓勵非公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的扶持性政策,但從實踐效果來看卻并不樂觀。不少中小民營企業在政策的鼓勵下嘗試進入壟斷行業和領域,但往往碰壁而還。當市場環境惡化時,中小民營企業又是最容易受傷的群體。中小民營企業的境遇就是創業企業的真實寫照,對于創業者具有強烈的警示燈功效。
二是創業成本高企抑制了大眾創業的熱情。
近些年來,我國政府在降低創業成本方面出臺了不少政策,包括改革公司注冊資本登記制度,降低準入門檻,對新創企業稅收減免等等。但即便如此,創業成本過高的現狀并未得到根本改變。這既有越來越高的勞動力成本、租房成本,還有貸款難融資難這樣的“老大難”問題。
值得注意的是,與創業成本居高不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創業企業的初始收益大多微薄,而面臨的生存風險卻十分巨大。有關調查顯示,目前我國的創業成功率總體較低,真正更能夠創辦成功的企業尚不及10%,一年后仍然能生存下來的又不及10%。
三是創業法制環境不健全加大了創業的風險。
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創業者在創業過程中及其初創企業的運營過程中都將遇到大量的法律問題。長期以來,由于社會法制觀念相對淡薄、部分法律缺失以及有法不依現象的存在,導致權錢交易、尋租行為等等的存在,增加了企業開辦和運行成本,惡化了創業環境,打擊了創業者的信心。不僅如此,對公民和企業財產權保護的法律法規還不完善,各種優惠政策難以落實到位,使得創業者對創業前景心懷疑慮。還有一些初創企業陷入領導權和分配權的內耗和法律糾紛之中,“出師未捷身先死”的案例也不在少數。
四是創業教育不足導致創業意識和創業人才缺乏。
目前我國的整個教育體制依然沒有擺脫應試教育的框架。從1997年開始,我國高等院校就逐漸開始從應試教育向包括就業教育、創業教育在內的素質教育轉變,而且創業教育在我國高校已開展了10多年之久。但總的來講我國高校的創業教育仍然處于初級階段,大部分學校不僅缺乏對創業教育的理性認識,而且創業教育還沒有融合到高校人才培養的整體體系之中。此外,創業教育的另一個源頭職業技術教育也發展相對緩慢。由于社會對職業技術教育的認可程度不夠高,職業技術學校的生源狀況不佳,學生素質低。再加上國家對于職業技術教育的投資仍遠遠低于普通教育,富有技能實踐經驗的教師數量不足,致使許多職業技術學校的畢業生質量不高,缺乏創業所必需的基本素質。
2.優化創業環境為新一輪創業浪潮“保駕護航”
為迎接我國第四次創業浪潮的到來,要促使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局面的全面形成,就需要將優化和完善創業環境作為政策的著力點。具體措施應當包括:
首先,加快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為創業企業的大量涌現“騰籠換鳥”。
打破各種形式的市場壟斷,破除市場進入障礙,是擴大創業企業活動領域、提高創業成功率的關鍵所在。必須按照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的基本原則,加快壟斷企業改革的步伐。國有企業必須盡快擺脫對行政壟斷的依賴,依靠自身的核心競爭力,在市場經濟的公平競爭中找到自己的立足之地。破除行業進入壁壘,尤其要打破形形色色的“玻璃門”、“彈簧門”、“旋轉門”,使創業企業能夠在公平的市場競爭中產生和壯大。
其次,加大簡政放權的力度,多管齊下降低創業成本。
簡政放權有利于厘清政府和市場的關系,激發市場活力。不過,在簡政放權過程中,一些部門取消、下放的審批事項中有實質意義的項目不夠多,特別是束縛企業生產經營、影響創業創新的事項取消下放不夠。還有一些審批事項下放后,一些地方政府并未真正落實到位,“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問題仍較為突出。因此,推進簡政放權,簡化創業手續、降低創業成本,落實各種優惠政策,就必須打破地方和部門的利益,政府職能改革要拿出“真刀真槍”、拿出“真金白銀”,才能使創業者的創業之路更加通暢。
再次,進一步完善創業的法制環境,為創業者提供堅強有力的法律“安全傘”。
完善的法制環境有助于保護創業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有助于保護他們通過創業形成的財富和權利。實際上,完善的法律制度對降低市場的交易成本,使創業者形成穩定的市場預期,都有積極的作用。當前要堅持“依法治國”的理念,對一切依靠勤勞致富的勞動者必須予以有效地保護,只有在完善的法制環境下,勞動者的創業熱情才能充分涌流出來。
最后,加快形成完善的創業教育體系,提高全民的創業意識。
創業能力的培養問題,要求把創業能力提高到與目前學術性和職業教育同等的地位。創業教育的實施和創業型人才的培養需要一個龐大的教育教學組織系統,各級各類學校要把培養創業型人才放到教育工作的首要位置,努力構建科學合理、運轉協調有效的組織管理體系,為創業型人才培養提供組織保障與環境條件。需要特別提出的是,創業教育不能僅限于大學階段,更應該“從娃娃抓起”。只有盡快形成一套從義務教育到高等教育、貫穿職業終身的創業教育體系,才能使創業意識在全民扎根,而更多的創業人才能源源不斷地涌現出來。
鼓勵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已成為當前我國擺脫經濟下行壓力、盡快適應經濟新常態的重要政策措施之一。在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國的第四次創業浪潮正在迅速形成。但是,也應該客觀地看到,在鼓勵大眾創業的過程中,我國的創業環境仍存在著諸多需要改善的地方。因此,只有不斷地在優化創業環境方面下工夫,廣大勞動者的創業熱情才能更加充分地被激發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