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商廈爛尾,民企出資接盤。雙方約定,民企投入的建設資金折抵項目建成后的部分租金,民企因此獲得商廈20年的經營權。
然而,看似雙贏的合作卻橫生波瀾。待民企投入巨額資金將項目建成后,國企卻以拖欠租金為由將民企告上法庭,要求確認以建代租合同無效。一審法院支持了國企的訴訟請求,民企上訴后,二審法院認為“此案審理事實不清”,撤銷了一審法院的民事判決,案件被發回重審。
這樣一樁企業間的糾紛因為涉及國企與民企間的對抗而受人關注。尤其令民企無法接受的是,在案件審理期間,國企使用暴力強行收回了民企的商廈經營權。這樣的案件發生在首都
北京
,民企認為遭遇了“燈下黑”。
緣起合同糾紛,一審判決遭否
2003年12月31日,北京金朝陽商貿國有資本運營公司(以下簡稱金朝陽)與北京京順
房地產
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京順)簽訂了《五路居商業中心續建工程合作合同》以及《房屋租賃合同》。
2004年9月27日,民企中恒信(北京)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恒信)、金朝陽與京順簽訂《變更協議》,約定京順退出,中恒信、金朝陽在不改變《京順租賃合同》實質內容的前提下,重新簽訂租賃合同,中恒信在協議生效后7個工作日內將不少于500萬元的租金預付款匯入金朝陽賬戶中。中恒信于2004年10月8日、9日向五路居商業中心籌建處共匯入200萬元預付租金后,中恒信與金朝陽簽訂了《五路居商業中心房屋租賃合同》。
該合同約定:金朝陽將五路居商業中心16359平方米的商業用房出租給中恒信;中恒信入住前房屋已通過竣工驗收(至今未辦理)和消防驗收(2006年8月2日通過);租金從2006年3月5日計算,年租金為1320元,加層房屋的租賃合同另行約定;租賃期限20年,從2005年3月5日起租,至2025年3月4日屆滿。期限屆滿前,金朝陽不得無故提前收回出租的商業中心。
2005年9月6日,中恒信、金朝陽及京順簽訂《續建合同變更協議》,約定京順退出,其在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以及已經實際履行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中恒信承接。中恒信與金朝陽雙方確認共同投資續建工程項目資金5000萬元,并于2006年6月30日前建成完工。雙方約定,由中恒信預付5000萬元租金為金朝陽續建其擁有所有權的出租房屋,事后該預付租金在《房屋租賃合同》中抵扣約定應交納的租金直至全部扣除,大約抵扣10年左右。至此,中恒信可用于抵扣的預付租金除5000萬元再加上2004年預付的200萬元共計5200萬元。
據中恒信介紹,根據其與金朝陽簽訂的《續建合同變更協議》,中恒信起租和支付的起算時間順延,即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支付100萬元。然而,租賃合同中并沒有中恒信預付的5200萬元租金已近抵扣、或不能抵扣的相關表述,而此時中恒信的預付租金才剛剛開始抵扣。
2008年,金朝陽以中恒信未繳租金為由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中恒信認為,金朝陽置中恒信預交的5200萬元絕大部分尚未被抵扣的事實于不顧,卻以中恒信未依約繳納百萬元租金為由提出解除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因此提出反訴,要求繼續履行合同。
2011年7月1日,北京市二中院做出一審判決,解除了雙方的《房屋租賃合同》。中恒信不服,向北京市高院提起上訴。北京市高院于2012年3月23日下發(2011)高民終第3009號民事裁定書,認為此案審理事實不清,決定撤銷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并發回重審。截至記者發稿時,北京市二中院并未對發回案件再度作出判決。
訴訟期間國企強行收回
民企承租經營權
訴訟漫長而煎熬,此間發生的波折更令中恒信始料不及。
據中恒信介紹,在法院尚未作出任何裁決的情況下,金朝陽于2009年5月20日清晨,派其雇傭人員單方面強行進入中恒信承租、
經營管理
的陽光樂佰商廈,驅離中恒信人員,扣押中恒信財物,封鎖、查封了中恒信辦公室,強行奪取中恒信的承租經營權。
北京市二中院作出的一審判決書印證了這部分事實:“金朝陽在雙方對《中恒信租賃合同》是否解除存在爭議的情況下,強行排除中恒信對陽光樂佰商廈的控制權,金朝陽行使合同解除權的方式不妥,應予批評。”但北京市二中院在判決書中隨后確認:“金朝陽行為導致《中恒信租賃合同》事實上不再履行,因此法院確認《中恒信租賃合同》于2009年5月20日解除。”
法院認為,中恒信欠付租金違約在先,因此對中恒信反訴要求金朝陽繼續履行《中恒信租賃合同》的訴訟不予支持。《中恒信租賃合同》解除后,中恒信公司應將其所承租的五路居商業中心房屋徹底騰空交還給金朝陽。
對此,中恒信認為,金朝陽以其欠繳租金為由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請求以及單方面強行收回租賃房屋的行為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而對于北京二中院的判決,中恒信認為其罔顧事實,對金朝陽暴力搶奪其承租經營權的事實不但不予糾正,反而對金朝陽訴求全部滿足支持,對中恒信訴求不予理睬。
對于此案爭議,《中國企業報》記者通過114查號臺致電金朝陽,但對方拒絕透露任何信息。記者又輾轉找到金朝陽法人李默的手機號,數次撥打均無人接聽,發去短信亦無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