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醫院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采購一臺醫療設備。采購人通過市場調查,發現此設備市場價格從10萬元到100萬元不等,質量和服務差異也比較大,最終根據實際需要并結合可支配的資金,確定預算資金為50萬元。在制作談判文件時,采購人考慮如果只提出通用技術和服務需求,市場售價最低的產品也能滿足。若針對考察的產品列出詳細技術參數,又涉嫌排斥其他潛在供應商。最終,采購人將采購需求設置為通用參數,并以發布公告的方式邀請供應商參加項目競爭。
談判文件發出后,有3家供應商前來報名參與談判,經過專家評審,供應商所報產品均能滿足采購文件實質性響應要求,3家供應商全部入圍成交候選人,最終報價分別為16萬元、45萬元、49萬元,談判小組根據評審原則推薦報價最低的成交候選人為成交供應商。
采購人當場提出異議,指出報價最低的產品目前市場售價僅為15萬元,要求談判小組否決成交結果。談判小組認為,報價最低的產品完全符合采購人提出的采購需求,并且市場價格是波動的,沒有理由將其排除在成交候選人之外。最終,采購人只能無奈地接受成交結果,并說沒想到準備了足夠的錢,不僅沒有買到物有所值的產品,反而加價買到了低端產品。
問題:按照法律及配套文件規定組織競爭性談判采購,采購人如何買到物有所值的產品?
專家點評
本案例介紹了一個不太成功的競爭性談判采購項目,采購人既沒有買到中意的產品,也沒有實現財政資金效益最大化。雖然成交產品能滿足醫院基本采購需求,但使用過程中可能會有不少問題。
采購人沒有在談判文件中"量身定做"意向考察的品牌產品,僅提出通用技術和服務需求,這種做法值得肯定。但同時帶來的問題也顯而易見,因為在現有法律框架下,競爭性談判沒有綜合評分法,談判小組無法對不同產品的質量差異進行綜合評審,只是將滿足采購需求作為衡量"質量和服務相等"的標準,這樣直接造成售價和質量較高的產品在競爭性談判項目中處于劣勢地位。
本案例中,采購項目的預算資金約50萬元,采購人本意也是想采購到和預算資金價值相當的產品。但該預算資金作為一個上限金額,只是限制了市場售價較高的產品,并不能限制遠低于預算價的產品參與競價。并且采購文件也不可能設定一個不得低于xx萬元的下限金額作為實質性響應要求。
《政府采購法》規定,對于競爭性談判項目,采購人應根據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且報價最低的原則,從談判小組提出的成交候選人中確定成交供應商。《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質量和服務相等"的判斷標準作了進一步明確,即符合采購文件實質性響應要求。至此,競爭性談判評審原則有了統一的操作規范。
在競爭性談判采購項目中,如果市場存在較大的價格差異,為了將財政資金花在"刀刃"上,并且在不違反法律文件規定的前提下,可以采用以下方法來實現采購結果物有所值。
一是評審專家和采購人書面邀請供應商參與談判。這是《辦法》規定的三種選擇談判供應商的方式之一,實際操作中,評審專家和采購人可以采取市場售價相當于預算資金的挑選辦法,有目標地邀請符合采購需求的產品制造商或者代理商參與談判。但因采購人市場調查后對產品有較強的傾向性,又是非公開的邀請,為了避免"暗箱操作"行為,監管部門應加強對采購活動全過程監管。
二是將產品的質量和服務設定一個標準,作為采購文件的實質性響應要求。例如,在制作采購文件時,除具體技術參數和服務需求外,可將產品質量和服務應滿足采購人要求的標準作為一項實質性條款,這個標準可以是一個具體的分值,也可以是書面意見表。然后談判時通過專家對所報產品質量和服務進行打分,達到分值以上的可以入圍成交候選人,或者以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來推薦成交候選人,其他未入圍的產品將不再參與最終競價,最后在成交候選人中選擇報價最低的供應商作為成交供應商。
法規鏈接 《政府采購法》
第三十八條 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采購的,應當遵循下列程序:
(三)確定邀請參加談判的供應商名單。談判小組從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名單中確定不少于三家的供應商參加談判,并向其提供談判文件。
(四)談判。談判小組所有成員集中與單一供應商分別進行談判。在談判中,談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與談判有關的其他供應商的技術資料、價格和其他信息。談判文件有實質性變動的,談判小組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參加談判的供應商。
(五)確定成交供應商。談判結束后,談判小組應當要求所有參加談判的供應商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最后報價,采購人從談判小組提出的成交候選人中根據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且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并將結果通知所有參加談判的未成交的供應商。
《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 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當通過發布公告、從省級以上財政部門建立的供應商庫中隨機抽取或者采購人和評審專家分別書面推薦的方式邀請不少于3家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與競爭性談判或者詢價采購活動。
第三十五條 談判小組應當從質量和服務均能滿足采購文件實質性響應要求的供應商中,按照最后報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選人,并編寫評審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