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往今來,個人目標與組織目標嚴重錯位的現象比比皆是,因此而發生的悲劇也不鮮見。岳飛便是最典型的案例之一。
作為南宋抗金名將的岳飛,是人們心目中的民族英雄。數百年來,人們緬懷英雄,也痛斥謀害英雄的奸佞小人秦檜和昏庸無能的皇帝高宗。岳飛精忠報國的豐功偉績自不待言,但如果將其比做時下最時髦的職業——經理人,那么其悲劇的產生,便不能一股腦的推給他的“老板”高宗。
據野史資料記載:當年宋高宗12道金牌將岳飛召回臨安(杭州)后,尚沒有心存加害之意,因此也就未采納秦檜居心叵測之建議。相反,高宗雖然解除了岳飛的兵權,但卻給了他一個級別不低的閑職。
然而,將軍出身的岳飛數十年征戰沙場,叱咤風云,而今突然閑下來沒活兒干,自然很是郁悶。于是,整日邀三五好友,泛舟西湖,借酒消愁。如果僅僅是以杜康之名排遣心中煩悶之緒,高宗倒也不會怎樣為難岳飛。問題在于岳飛多次酒后散布的那些不恭的言論,令高宗無法忍受,再加之秦檜乘機讒言,于是問題變得復雜起來,岳飛也便一步步大難臨頭。
據該資料披露,岳飛多次酒后放言:“我13歲從軍,16歲擔任都統制(宋朝軍隊官職),戎馬半生。如果不是我連克敵兵,收復失地,高宗皇帝恐怕現在還在金軍大營中當俘虜呢!”岳飛酒后狂言,終于給秦檜以可乘之機,迫使高宗痛下決心,將其送上風波亭。
筆者以岳飛為例,絕非有意貶低民族英雄,實乃想以史為鑒。畢竟英雄也是人,也有缺點、不足和失誤,而英雄的案例對今天的后人來說更具啟迪和警示。
岳飛的悲劇從表面上看,是在抗金大業遭受挫折后,在郁悶中酒后狂言所致,但實質根源卻是其個人目標與組織目標發生了根本性沖突。
岳飛的個人目標是“直搗黃龍府,迎接二圣還朝”。殊不知這一目標與高宗的目標直接發生了根本沖突。因為高宗的目標(即組織目標)是不想把“企業”做大,只要自己能安穩地做好“CEO”就行。而一旦“二圣”(董事長和前CEO)還朝,高宗的位子必然受到威脅,當然也就無法容忍也不允許岳飛去實現自己的目標。于是,在這場博弈中,最終出局的當然也只能是處于弱勢的岳飛(經理人)了。
因此,對于經理人來說,真正了解組織的目標,比任何事都重要。畢竟企業是老板的,如果你想在這個組織有發展,就必須實現個人目標與組織目標的統一。否則,權力越大、工作越努力時,將離組織目標越遠。
當然,真正了解組織的目標,并實現個人目標與組織目標的統一,說起來簡單但做起來卻不易。它需要經理人在不斷的溝通中準確把握老板跳動的脈搏。如果做不到這一點,便不是合格的經理人;如果能在溝通中提升老板的目標,則是優秀的經理人。
筆者這樣說,并不是否認跳槽的經理人就不是好的經理人,對于已經不認同企業目標而跳槽的另當別論。如果不是,那么就應以岳飛為鑒。否則,即使自己不跳槽,也會被老板趕出“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