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慣例來經營企業,例如,聲稱自己“按行業普遍標準支付工資”,是行不通的。就好像不會有人說,“跟別人的產品相比,我的商品既不質優,也不價廉。”哪個正常的廠商都不會主張:只有買最便宜的材料才能制出最好的產品。那為什么還常有人言之鑿鑿,要求“精簡工人”,聲稱降薪會使整個國家受益?這只意味著降低購買力,縮小國內市場。如果工業如此經營不善,不能讓人人都過上像樣的生活,那還要工業有什么用?沒什么比工資問題更重要了:這個國家大多數人都靠工資生活。他們生活質量的高低工資的厚薄,決定了國家的繁榮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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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特的所有工廠都實行日薪6美元的最低工資;之前規定是5美元;再之前則是該付多少我們就開出多少。按過去的舊標準支付薪水是不道德的,會這樣做的企業是最糟糕的企業。
首先來談談雇傭關系。
很少有人稱雇員是雇主的合作者,但他還能是什么呢?當一個人自己的時間與精力應付不來企業的管理,他會雇名助手與他合作管理;那么,如果一個人自己的體力應付不來企業生產,他為何不能稱那些來幫他生產的人為“合作者”呢?任何一家雇用超過1人的企業,都存在這種合作關系。一旦一個人請別人來協助自己即使這名助手不過是個毛頭小伙,他便有了一名合作者。即使一個人擁有全部資本與生產材料,全權決定公司運營,但除非他靠自己一個人管理,一個人生產,他才可以稱自己完全獨立。只要還需他人幫助,一個人就不是獨立的。這是一個相互的關系老板是員工的合作者,員工是老板的合作者。因此,無論哪一方,都不該認為自己是必不可少的。兩者都不可或缺。如果有哪一方頤指氣使,都是以對方的損失最終也是自己的損失,為代價的。資本家或勞動者若分成兩派,相互對立,實在是愚鈍至極。雙方本互為合作者,如果針鋒相對,損害的只是組織的利益。而在這個組織中,他們本應該互相合作,從而雙雙受益。
作為領導者,雇主應努力付出比行業一般標準高的薪水,而工人則該努力使之成為可能。當然,在每家企業好像都有人認為,即使自己全力以赴,到頭來也只有雇主得了好處,自己分不到半點利益。很遺憾會有人這樣想。但這些想法確實是存在的,或許還有幾分道理。如果雇主總是督促工人們拼命工作,可工人們很快就意識到,自己竭盡全力工作也得不到回報,那他們自然會恢復“敷衍了事”的狀態。但如果在他們領工資時,發現辛勞工作得到了回報,這回報證明了更努力工作就有更高的工資,那他們就會意識到,自己是企業的一分子,企業的成敗取決于自己,個人的得失也取決于企業。
“雇主該付多少薪水?”“員工該領多少工資?”這些不過是細枝末節的問題。基本的問題應該是:“企業能承受多少開支?”
無疑,沒有一個企業能承受入不敷出。就像是從井里抽水時,抽水的速度如果大于水流入的速度,井就會干涸,靠井取水的人只能忍受口渴。或許他們認為,一口井干了,可以再抽別的井那所有井都干涸就不過是早晚的事了。現在,越來越多的人要求更為公平地分配報酬。但必須認識到,報酬也是有限額的。企業的規模設定了這些限制。一家企業若只贏利10美元,是拿不出15萬美元來分發報酬的。企業限制了工資,那什么限制了企業?企業故步自封往往是由于遵循不好的先例。
如果工人們不再討論“雇主應該這樣那樣做”,取而代之,討論“企業應該這般激勵生產,那般管理,這樣它便能做到這樣那樣的事”,那么,他們便能取得實質性的進步。因為只有企業才能支付工資,只有以企業為保障,雇主才能發得出工資。但如果根據企業狀況,明明可以發更高的工資,雇主卻拒不這樣做,該怎么辦呢?一家企業,通常對許多人來說就意味著生活來源,是不可恣意損害的。損害一家企業無異于犯罪,因為許多人在此工作,以此為生,實現自我價值。罷工也好,停工也罷,損害的都是企業,百害而無一利。雇主打量著員工們并尋思著,“我能讓他們接受多低的工資?”員工們回瞪并揣測道,“我們能逼他開出多高的工資?”這些都無助于事。雙方最終還是要回到企業身上:“怎樣才能使這企業穩健運營并獲利,能讓我們都過上安穩舒適的生活呢?”
但絕非所有人都能將這點想明白。短視的陋習,一時難以根除。對此我們能做什么呢?什么也做不了。沒有任何規矩或法令可使之改變。但如果能意識到這關乎切身利益,人們便會改變這一陋習。雖然尚需時日,但一定要讓更多人認識到這一點。因為一個企業里,雇主和員工都是為同一個服務的目的而工作時,這個企業定會穩步發展。
那么,我們所說的更高的工資,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更高的工資,是指比十個月前或十年前高的工資,而不是比該付的多的工資。
今日的高工資在10年后再看也許就是低工資了。
如果對企業經營者來說,努力提高分紅是理所當然的事,那他也理應努力開出更高的工資。但付工資的并非經營者當然,如果他能付卻不愿付,那就是他的責任了;單憑經營者是付不了高工資的。高工資要靠工人們自己掙得。工人的勞動是生產力因素,但并不是唯一的因素。經營不善可造成勞動與材料的浪費,使勞動成果付諸東流。反過來,勞動也可使苦心經營前功盡棄。但在良好經營與誠實勞動中的合作關系中,還是工人使高工資成為可能。工人投入能力與技術,如果他誠實勞動,全身心投入工作,他就應該獲得高工資的回報。不僅因為這是工人掙得的,也因為很大程度上正是他創造了高工資。
然而,也該清楚一點,是車間生產造就了高工資。沒有車間的生產勞動,高工資是不會出現在薪水袋里的。永遠不會有哪個工業體系是不需要生產的,自然法則規定了這一切。誰都不該游手好閑,不思進取。工作使我們心智健全,使我們自尊自愛,使我們獲得救贖。工作遠非詛咒,而是上天賜予我們最好的事。只有誠實勞動才能生成社會公平,多勞者多得,因此,在工資里有沒有施舍救濟的因素。那種為企業鞠躬盡瘁的工人,是一個企業所能擁有的最好的工人。但不能指望著,不用對其功勞作適當認可,他也能這么一直工作下去。如果一個人感到,無論他怎樣努力工作,都得不到充足的回報,不能滿足自己的生活需求,他就不處于工作狀態。他感到焦慮、擔憂,這反過來又影響了他的工作。
相反,如果一個人感到,他每日 的工作不僅維持了生計,還能讓自己過上較舒適的生活,能讓子女們獲得接受教育的機會,能讓妻子生活中享有一些閑趣,那工作在他看來就很不錯,他就會愿意盡全力做好這工作。這對他,對企業,都不失為一樁好事。如果一個人不能從日常工作中得到滿足感,他其實就錯失了工作回報中最好的部分。
因為每日的工作是件很重要——非常重要的事!它是世事之基,自尊之本。而雇主應比他的員工更努力地工作。一個認真履行自己職責的雇主,一定是個工作努力的人。他不能說:"我手下有數以千計的人為我工作。"實際上,是他在為這數以千計的人工作——他們工作得越好,他就越忙,忙于計劃 他們生產出的產品。為了做預算,工資與薪水都有事先定下來的數額,它們都是事先定好的利潤分配。但在年末將近時,我們常發現能付得起更高的工資,那就該這么做。既然我們一起工作,每個人都有權利分得利潤——無論是以高工資、薪金,還是補貼的形式。現在,人們已開始普遍認識到這一點。
如今有種明確的要求,要將人的作用提高到與機器同等重要的地位。這一點將會實現。問題在于,是采用明智的方法,既不損害現在仍為生產支柱的物質方面的作用,又同時提高人的作用;還是以不明智的方式,擯棄過去多年累積的物質財富。企業意味著國計民生,反映經濟進步。我們并不想損害企業的利益,我們想做的只是更好地認可人在企業中的作用。不用引發混亂,不用造成任何人的損失,我們就可以做到這一點,而且讓每個人都受益。秘訣便是,認可人與人之間合作關系。除非每個人都能完全自給自足,在任何方面都不需他人服務,否則我們仍需要與他人合作。
這,便是工資的基本事實:合作關系中的利益分配。
什么時候工資可以被認為是足夠的呢?通過工作,期望過上什么樣的生活是合乎情理的呢?你曾想過工資的作用是什么,或應該是什么么?如果說工資應該是承擔得起生活開支的,那跟沒說沒什么兩樣。生活開支大部分取決于生產和運輸的效率,而生產和運輸的效率,又由管理和工人工作的效率決定。辛勤工作與完善的管理,理應帶來高工資與低開支。如果我們試圖以生活開支為準來制定工資,是理不出頭緒來的。生活開支是結果,因為生產、管理等產生它的因素一直在改變,我們是沒法指望它穩定的。試圖以生活開支為準制定工資,就像是一條狗追著自己的尾巴跑。再說了,誰又能規定,計算開支該以哪種生活為依據?我們不妨開闊思維,看看工資對工人意味著什么——以及應該意味著什么。
工資承載著工人車間工作外的全部負擔,意味著工作時必要的服務與管理。每日的生產工作,是人類開采過的最有價值的財富之礦,自然能至少負擔工人在工作外的全部開支,自然應照顧到工人垂暮之年的生活——那時他不能也不應再勞動了。要做到這些,企業就應該按一個生產、分配、獎勵的規則來調整自身,這樣,它的利益不會再落入那些無助于生產的人兜里。我們要建這樣一套體系,使之既不依靠仁慈雇主的善意分發工資,也不會被邪惡自私之徒利用。因此,我們需在生活的確切事實中找到基礎。
一斗小麥值1美元也好,2.5美元也罷,一打雞蛋是12美分或者90美分,每日勞動所耗體力都是一樣的,那么,這對每日生產工作究竟有何影響呢?
如果只考慮工人自己的話,要計算他的生活開支和應得報酬就很簡單。但工人并非孑然一身,與世隔絕。作為一個公民,他為國家福利作貢獻。作為一家之主,他可能膝下有兒女,要用掙來的錢將他們培養成有用之材。我們必須將這些都考慮到。你怎么去計算,家庭為每日工作付出多少?如果按工作量付工人工資,那他的工作又有多少該歸于他的家庭?多少是歸于他作為公民的身份?多少是歸于他作為父親的責任?工人在工廠工作,他的妻子在家里也是在工作,工廠必須為他們兩人支付工資。在什么樣的計算體系中,家庭也在一天的工作成本中占一席之地?一個人的生活本身,是不是工作的"成本"?一個人有能力擁有一個家庭,算不算"收益"?是否每日工作的回報應該以現金計算,以滿足一個人自己及其家庭的需求后所剩金額數為衡量標準?還是說,嚴格在生活開支范圍內考慮這些關系,收益應該另外來計算?也就是說,在讓工人養活自己及其家庭后,在讓他們有衣穿,有房住,讓其子女接受教育,讓他們享有小康生活之后,是否也該提供更多錢讓他們用作積蓄?這些是否都是工資需涵蓋的呢?我認為是的。否則,孩子們將前途慘淡,母親們也不得不出去工作。
這些問題都需仔細觀察和精準計算。也許,沒有一項與經濟生活相關的事,能像認識到每日工作需承擔多少負擔更令人詫異了。
也許我們能精確算出——雖然干擾因素甚多——每日工作會消耗工人多少能量;但是,要準確算出需補充多少能量,才能使這人第二天繼續工作,卻是完全不可能的。同樣也不可能算出,這些消耗的體力中有多少是再也補不回來的。經濟尚未能建立一種補償工人體力消耗的基金。雖然可以用養老金來代替這種補償,但養老金并不等同于每日 工作應得的回報,無法負擔生活開支、體力消耗,以及體力勞動者不可避免的身體衰竭。
至今即使是最高的工資,也沒有達到應有的那樣高。企業組織仍不完善,目標仍未明確——企業目前所付工資不過是該付的一小部分,企業的目標應該是付比這要多的工資。這便是擺在我們面前的工作。談論廢除工資制度,建立公有制,全然無濟于事。只有在工資制度下,才可以按勞分配。廢除這一制度,則會滋生普遍的不公平;完善這一制度,才有可能得到最大的公正。
多年來,我對工資有了不少認識。撇去其他不說,首先,我相信 銷售 量有很大一部分取決于支付的工資數額。如果我們發高工資,這些錢將會用于消費,會使商店老板、批發商,以及其他行業的廠商和工人更富裕,他們的富裕反過來可提高我們的銷售量。全國范圍的高工資可促進整個國家的繁榮。當然高工資的前提必須是高產出。如果產量下降卻支付高工資,那么企業只會日漸衰頹。
在一段摸索期后,我們才確定了在工資方面的政策。在T型車完全投入生產后,我們才認識到怎樣分發工資才合理。過去,我們采取的是利潤分配的形式。前些年,每年年末,我們將盈利的一部分分發給員工。例如,早在1909年,我們以工齡為標準分發了8萬美元。工齡為1年的工人領取其年薪5%的紅利;2年者,7.5%;3年者,10%。有人反對這種方式,認為與日常工作無直接聯系,在工作久已完成后,一個人才領得他應得的一份,而那時,它的到來幾乎像禮物一般。將工資抹上慈善的色彩,總是件很遺憾的事。
而且,那時也未能根據工作性質科學地調整工資。B類工的工人可能比A類工的工人工資高,但實際上A類工對技術與體力的要求可能更高。除非雇主與員工都認識到,工資標準并不是憑空臆測而來的,否則,工資方面會滋生大量不公現象。因此,1913年,我們開始對車間數以千計的操作進行用時調查。通過對用時的調查,我們可在理論上確定一個工人的產量應該為多少。如果再將各種因素考慮在內,就可以得出一個令人滿意的每日標準產量。然后,再結合所需的技術,就為工作定下了一個等級。該等級可清楚地反映一項工作所需技術與體力,以及負責此工作的工人應該領取多少工資。不經科學調查,雇主工資付得不明不白,工人工資領得糊里糊涂。通過對廠里所有工作進行標準化計算,我們完成了對工資等級的制定。
我們不計件付工資。有些工人領日薪,有些領時薪,但幾乎無論哪種,都有規定的最低生產量。如果達不到這個生產量,不管是工人還是我們自己都不清楚工資是否已掙得。在能真正付工資之前,必須完成確定的工作量。如果說看門人只要人到了便能領工資,工人則只有完成了工作才能掙得工資。
根據已掌握的情況,1914年1月,我們宣布正式實行利潤共享計劃。該計劃規定,所有工作,在一定條件下的最低工資都是每日 5美元。同時我們也將每日工作時間降為8小時——之前是9小時一天——也就是說一星期改為工作48小時。這完全是我們自主自愿的決定。所有工資標準都是我們自愿定下的。這在我們看來,有利于社會公平,而且說到底,這樣做也是為了自己的滿足感。如果你感到,自己能使其他人幸福,能多少減輕同胞肩上的負擔;感到你自己多提供一點工資,別人或許就可以存起積蓄,享有閑趣——你便會覺得愉快。善意是生活僅有的真正財富之一。有志者事竟成;但除非他最后收獲善意,否則他也沒有什么獲益。
這樣的工資標準并不帶任何慈善救濟的意味。不過這點并未得到廣泛的理解。不少廠商認為,我們這樣宣布不過是因為財大氣粗,想做個宣傳。他們指責我們破壞了行規——違反了盡可能壓低工資的習慣。此種行業習慣毫無可取之處,應當被擯棄,而且終有一天會被盡數擯棄。否則,我們無法消滅貧困。并不是說,我們愿付也付得起高薪,就作了這樣的改變;而是因為只有我們這樣做了,企業基石才更為持久穩固。我們不是在分發什么,而是在為未來建設。一家支付低工資的企業總是岌岌可危的。
可能沒有哪家企業的聲明,能像這項聲明一樣引起世界范圍內的討論;但絕大多數人都誤會了這項計劃的意思。工人們普遍認為,不管自己做的是什么工作,都將得到5美元。
事實則與普遍的認識略有出入。該項計劃旨在分發利潤,但并非一直等到獲利后,而是提前算出大致數目,以一定的條件,加在工齡6個月以上的員工的工資上。有三類員工可享有這一計劃:
(1)已婚男性,與家人同住并負責照料他們的生活。
(2)22歲以上單身男性,能證明其生活節儉。
(3)獨自贍養照料家中親戚的22歲以下單身男性,以及婦女。
員工們首先領取的是其正常工資——比當時行業中的普通工資平均高出15%。然后,符合條件者領取其紅利。工資加上紅利,每日最低收入有5美元。利潤分配率是以小時為準定的,同時參考了時薪的數額,這樣,拿最低時薪的人可享有最更高比率的紅利。紅利與工資一起,每2周一發。譬如,一個工人時薪為34美分,其紅利為每小時28.5美分——這樣他的日薪就是5美元。時薪54美分的工人,紅利為21美分一小時——他一天便能掙得6美元。
這是一種利潤共享計劃,但有其前提條件。工人及其家庭應清清白白,奉公守法。倒不是要家長式地干涉工人生活!——雖然這的確滋生了家長式作風,我們后來也因此重新調整了整項計劃和社會福利部門,但我們的初衷是,一個明確的動力使人追求更好的生活,而最好的動力莫過于對正直生活的金錢獎勵。一個好好生活的人也會好好地完成他的工作。其次,我們也想避免因工資上漲而降低工作標準。戰爭時期便證明了,如果太快增漲工人工資,有時只會使他們愈發貪心,從而降低其工作能力。如果一開始,我們只是簡單地提升工資數額,那很有可能工作標準也隨之土崩瓦解。依據新計劃,許多工人的工資都翻了一番;他們很容易認為"錢很好賺"。這樣的想法會毀了工作。過快增漲工資是很危險的——無論這工人之前日薪為1美元還是100美元。事實上,比起時薪由1美元漲到3美元的工人,一夜之間工資由100漲到300美元的工人更容易做出傻事。
盡管其執行方式有時可能頗瑣碎,然而最開始的計劃所堅持的標準并不瑣碎。社會福利部門擁有大約50名調查員,他們的判斷力都是很出色的了,但要他們的判斷都如出一轍則不大可能。他們時有犯錯——你總會聽到這樣那樣的錯誤。我們期望,為了拿到紅利,已婚男子會與家人同住并好好照料他們的生活。我們必須改掉許多移民工人將家租給房客的陋習。他們將家看做可從中獲利的地方,而非生活的地方。不滿18歲的年輕男性如果有親屬要贍養,也可以領取紅利;單身男性如果有健康的生活習慣,也可領得。數據記錄能最好地證明該計劃本質上是有益的。剛實行這項計劃時,有60%的工人符合標準;6個月后,78%;1年后,87%。而1年半后,只有不到1%的人不符合標準。
高工資也帶來了其他益處。當1919年最開始的計劃實行時,我們雇了14000名員工,且為了保持14000人的常規勞動力,每年必須招工53000人。而1915年,我們只新招了6508人,且他們大部分是因企業發展而新拓的。但如果以過去的工人流動率和現在的生產規模計算,我們一年該招20萬工人——這幾乎是不可能的事。即使廠里的工作都是一學就會,我們也不能每個早上、每一周、每個月都招進新人;因為,即使一個人在兩三天內便能以合適的速度完成一定量的工作,如果有了一年的經驗,他總歸比剛開始時要熟練。改變了工資制度后,人事變動不再給我們造成困擾。要給出確切的數據也很難,因為當我們未全面開工時,我們讓員工在各部門輪流更替,使得工作在最大范圍內進行分配,所以很難區分自愿和非自愿調離。現在,我們已不記錄數據了;我們都不太為人員流動勞神了,所以也不再專門記錄數據。據我們所知,每月人員流動率僅約為3%至6%。
之后我們對這一體制作了變動,但從未背離以下原則:
如果你期望工人投入時間與精力好好工作,那就穩定他的工資。這樣,經濟上他就再無后顧之憂。這會得到回報的。在支付豐厚的工資與紅利后,體制調整前,一年紅利總額約為1000萬美元,我們所獲利潤表明了,開出優渥的工資是使企業獲利的最好方法。
有人反對這樣按表現發紅利的工資支付方式,認為這會導致家長式作風。企業不容許家長式作風的存在,那種探聽員工個人隱私的福利工作已過時了。人們需要咨詢,需要幫助且通常是個人化的幫助,為讓工人們有尊嚴地生活工作,這些都應做到。然而比起來自外部的社會福利工作,這種投資參與的計劃,廣泛、可行,更能鞏固企業,加強組織。
在不改變原則的前提下,我們對工資支付方式作了變革。
雇主指望著一年的盈利,工人也得指望一年的收益。但他們都得按周來工作。當他們能以可接受的價格接到訂單或找到工作,他們就可以開工。經濟繁盛時期,訂單和工作機會紛至沓來;蕭條淡季則少之又少。企業的狀況總是要么大享肴饌,要么就食不果腹,生意總是非"好"即"壞"。無論何時,都不會出現人人都感到自己擁有太多,自己太過于舒適幸福的情況;然而有些時候,雖然世界對商品、機器對工作的需求量雖達到驚人,這兩者——需求及滿足這一需求的方法,卻硬是被金錢阻隔開。
生產與管理都時好時壞。我們不是穩步前進,而是斷斷續續地發展,一會行進過快,一會則全然停止。當有許多人都想買東西時,便稱貨物短缺;當沒人想買時,又說是生產過剩。我知道貨物總是處于短缺狀態,但并不認為會有所謂的生產過剩。在一定時期,我們可能會積壓過多不對路的商品。但那不是生產過剩,而僅僅是不經思考的生產。也有可能因為定價過高而積壓商品,那也不是生產過剩,應歸咎于糟糕的管理或籌措資金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