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記錄方式各有利弊。要怎樣選擇合適的考勤記錄方式呢?為此,英才網聯旗下醫藥英才網特邀請
北京
道源律師事務所張濤律師,授課
“企業考勤管理中的法律風險與實務操作”主題沙龍,通過對各種考勤管理方式的法律分析,結合典型的司法案例,為企業加強考勤管理減少考勤管理中存在的風險提供法律建議和實務操作指引。
各種考勤方式利弊細細數
張律師一一列舉了目前集中記錄考勤的方式,有考勤管理人員記錄方式,這種人工記錄的辦法有優點,就是考勤管理可控性強,避免考勤不規范填寫;加班費爭議可以轉嫁舉證責任。但是缺點是未經員工簽字,缺乏客觀性,司法機關根據誰管理誰舉證原則,企業可能承擔不利的法律后果。
考勤簿簽到記錄方式雖具有考勤記錄具備客觀性,證據效力高的優點。卻有當考勤記錄不利于企業時,無法予以修改使用,而不提供又會承擔不利后果的缺點。而紙質打卡機可以準確記錄考勤時間,便于考勤統計。又有不宜修改,考勤卡較多不宜保存的缺點。
但是,當下最流行的考勤記錄方式還是IC電子卡或指紋考勤機等電子考勤方式。這種方式具有記錄及時,易保存,企業可修改的優點。但是IC電子卡或指紋考勤系統的技術上存在缺陷,如磁卡或指紋機系統存在的無法刷卡情形,而且考勤記錄企業網絡管理人員可以任意修改。
作為HR,更需要去了解各種考勤記錄方法的優缺點,再結合企業的情況,給企業選取合適的考勤記錄方法。
曠工界定不可隨意
說到考勤記錄就必須要說到曠工。
曠工在法律上并沒有明確的規定,主要由企業自行規定。但是,企業也不可隨意規定。目前絕大多數企業對于曠工的規定多為“員工無正當理由,未請假或請假未批而擅自離開崗位”,員工遲到累計時間超過了公司規定也視為曠工。
張律師特別提醒,曠工應由員工主動引起,應有“無正當理由,且事先未經請假”的前提,如員工因真實情況請病假、喪假,企業不能無故不批準而判員工曠工。如果企業制定的規章制度違反了法律的規定,不僅無效,還要承擔相應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