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BNET的同事Penelope Trunk最近發表了一篇博文《最糟糕的職業生涯建議:做自己愛做的事》,這篇文章讓我開始思索工作滿意度的問題。她的觀點是,古老的諺語“做自己愛做的事”聽起來很不錯,但是實際上很少有人能做到,而且給我們帶來了很多壓力,讓我們堅持去尋找這種完美的處境。為什么不能降低我們的期望,做一些符合我們特長,能夠通過其他方式提高我們的工作滿意度的事呢?這就是她的建議。
對于我來說,Penelope的文章讓我想起了另一個相關的問題:對于經理們來說,如何對待那些在工作中感受不到任何快樂的員工?如果你喜歡他或者她的工作,你很可能會想讓他或者她晉升到另一個崗位上。關鍵在于要讓合適的人做合適的工作。下面是具體的方法。
精神病專家Edward M. Hallowell他最近在《哈佛商業評論》上發表的文章《管理你自己:腦科學告訴我們如何變得卓越》告訴我們人們應該尋找具備以下特征的工作:
1. 是我們喜歡做的事。
2. 是我們擅長做的事。
3. 對于組織來說有價值的事。
Hallowell寫道,“在工作中,你的目標應該是把巨大部分的時間投入到同時具備以上三個特征的工作之中。”
這個建議對于老板來說也是很有用的,他們應該遵循這些規則去尋找最適合員工完成的工作。為員工提供他們可能會喜歡做的工作,讓他們去做那些自己擅長的事,去做那些對組織有價值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