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探義
有了人類,就有了文化。文化是人類的特有標記,是人類社會的特有現象,人類在創造社會的同時也創造了文化。文化縈繞在我們的周圍,充斥于我們的生活,就像一張巨大而無形的網絡,無時不有,無處不在。吃里有文化,喝里有文化;煙里有文化,酒里有文化;一塊石頭,人們在上面刻上一道痕跡,便是文化;一棵小樹,把它移種到瓦盆里,也是文化。一位著名的企業家說:5000年的中華文化也沒有具體到什么,你的外婆一個字都不認識,但她天天在向你灌輸中華文化。
然而,關于文化的含義,卻沒有一個統一的解釋。據統計,世界上僅正式出版物中為文化所下的定義就有200余種。還有人認為,至今已出現的文化定義已達10000種以上。
“文化”一詞在中國古已有之,不過它不同于近代的概念。在中國歷史中,“文化”一詞是“以文化成”和“以文教化”的總稱,與今天西語“文化”一詞的培養、教育、改變、發展的意思相吻合。《易·賁卦》的《彖傳》中有“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之說,這里的“人文”指文化典籍和禮儀風俗。西漢學者劉向《說苑·指武》中有“圣人之治天下也,先文德而后武力。凡武之興,為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后加誅”的說法,這里的“文化”是指封建帝王所施的文治和教化的總稱。南北朝時南齊王融的《曲水詩序》“設神理以景俗,敷文化以柔遠”常被引用,其中“文化”一詞也是指文治教化。可見,中國古籍中的“文化”,是詩文禮樂、政治制度、道德禮俗等的綜合體。
文化一詞,英文和法文為culture,德文為kultur,它們都源于拉丁文culture。這個拉丁文單詞有幾層含義:一是指耕種,二是指居住,三是指練習,四是指留心或注意,五是指敬神,可見其意義比較廣泛。18世紀以后,其含義逐步演化為個人素養、思想素養、藝術、學術作品的匯集、整個社會的知識,以及一定時代、一定地區全部的社會生活內容等。最先為文化下定義的是英國人類學家E.B.泰勒,他先后給文化下過兩個定義:“文化是一個復雜的總體,包括知識、藝術、宗教、神話、法律、風俗,以及其他社會現象。”“文化是一個復雜的總體,包括知識、信仰、藝術、道德、法律、風俗,以及人類在社會里所得一切的能力與習慣。
”這都是非常寬泛的“大文化”概念。盧梭在《社會契約論》一書中認為,文化是風俗、習慣,特別是輿論。其特點有三:一是銘刻在人們的內心;二是緩慢誕生,但每日 都在獲得新生力量并取代權威力量;三是能夠維持人們的法律意識,激活已經疲軟的或已經消亡的法律。
《大英大百科全書》將文化概念分成兩類。第一類是一般性的定義,文化是“總體的人類社會遺產”;第二類是多元的相對的概念,文化是“一種來源于歷史的生活結構的體系,這種體系往往為集團的成員所共有”,它包括“語言、傳統、習慣和制度,包括有激勵作用的思想、信仰和價值,以及它們在物質工具和制度工具中的表現”。
美國著名社會學教授埃德加·H·沙因在他的經營著作《公司文化與領導》一書中指出:“文化是由一些被認為是理所當然的基本假設所構成的范式。這些假設是某個團體在探索解決對外部環境的適應和內部的結合問題這一過程中發現、創造和形成的。文化這個概念應該包含為企業成員所共同擁有的更深層次的基本假設和信念,價值觀只是文化的表現形式。”
大衛·克雷認為,“文化”這一詞條有兩種相關的含義:一是它支持組織中的成員廣泛持有的神話、象征、故事和人造物等價值觀念的主體,二是它代表了存在于一個國家(或一些其他大型政治單位)內部的以價值觀為基礎的共同體。文化是通過學習獲得的、共享的、強制的、相互關聯的一組符號,它的含義為社會成員提供了一組方針。這些方針放在一起,可以為所有想要維持生存的社會必須解決的問題提供解決方案。
美國文化人類學家克羅伯和克拉克洪等曾給文化作出過較完整的定義:“文化是歷史上所創造的生存式樣的系統,既包括顯型式樣又包含隱型式樣;它具有為整個群體共享的傾向,或是在一定時期中為群體的特定部分所共享。”“文化存在于思想、情感和起反應的各種業已模式化了的方式當中,通過各種符號可以獲得并傳播它。另外,文化構成了人類群體各有特色的成就,這些成就包括他們制造物的各種具體形式。文化基本的核心由兩部分組成:一是傳統的思想,一是與他們有關的價值。”
當代美國社會學家戴維·彼普諾在《社會學》一書中從文化的主要構成要素方面對“文化”進行了解釋。他指出,文化由三個主要元素構成:①符號、意義和價值觀,這些都是用來解釋現實和確定好與壞、正確與錯誤的標準;②規范標準,或者對在一個特定的社會中人們應該怎樣思維、感覺和行動的解釋;③物質文化,實際和藝術的人造物體,它反映了非物質文化的意義。
梁漱溟在《中國文化要義》一書中寫道:“俗常以文字、文學、思想、學術、教育、出版等為文化,乃是狹義的。文化就是吾人生活所依靠之一切,意在指示人們,文化是極其實在的東西。文化之本義,應是經濟、政治,乃至無所不包。”
《辭海》的解釋是:“廣義的文化是人類社會歷史實踐中所創造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總和。獲義的文化是指社會的意識形態,以及與之相適應的制度和組織機構。”
按照馬克思主義的觀點,文化是人類在社會中為了生存和發展,通過體力和智力的勞動,以適應和改變自然界而創造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總和,包括生產工具、生產方式、科學技術、政治制度、社會組織、哲學、文學藝術、宗教信仰、風俗習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