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個例子,就拿我們平時發傳真給對方來說吧,有的員工拿起電話,撥通之后把傳真發過去了,就算完成了任務。經理問:“傳真發過去了嗎”?答:“領導,放心吧,發過去了!”,一副胸有成竹的樣子,結果呢,好幾天過去了,對方來電話問職經理,傳真呢?
什么是發傳真的結果,是收到。收到什么?是清楚、不少頁的傳真;誰收到?是收件人收到。所以,收件人及時收到清晰完整的傳真才是結果。結果定義清楚了,做法將大不相同,除了發過去之外,還要打電話問一下對方收到幾頁,是否清楚,如果是由別人轉交的,一定要叮囑這個人立即或幾點前轉交,并請他承諾。最后打電話或發短信與收件人確認是否收到。這才是一個完整的過程和一個合格的結果。
我們之所以執行難,很大程度上是我們不清楚什么是結果,就像發傳真一樣,傳真發了是結果嗎,當然不是,那么傳真發了是什么呢?我們管它叫任務。
什么是結果?什么是任務?給大家三個要素去衡量。
結果的三要素是“三有”,即有時間、有價值、可考核,結果一定是客戶要的。結果的情形有多種多樣,有的是無結果,有的是壞結果,有的差的結果,有的是合格結果,有的是超值結果。
任務有三要素是“三事兒”,即完成差事---領導要辦的都辦了,例行公事---該走的程序走過了;應付了事---差不多就行了。對程序負責、對形式負責、對苦勞負責,就是不對結果負責,就是做任務。
你問銷售員今天做什么了?他說拜訪客戶去了,你問:“結果呢?”。答:“結果就是拜訪客戶了”。這就是不懂得什么是結果與任務。
拜訪有訂單或回款,那是合格結果:有時間---今天,有價值----公司收益了,可考核---合同或支票可以看得見。如果客戶很滿意,表示再次購買,那就是超值結果了。但是,每次拜訪不一定都有合格結果,可以是差一點的結果,比如簽訂個意向書,比如得到客戶購買承諾,比如約定下次見面的時間,比如得到
客戶對我們服務的3條改進意見,等等,最差最差的結果,如果客戶拒絕了,也要寫一個拜訪總結發給大家吧,總結一些經驗教訓,與大家做個分享,對同事是一個好結果,以后你也會得到別人的幫助。這些都是結果,只是價值的高低不同而已,但畢竟是結果,唯獨拜訪本身不是結果,沒有價值,不可考核,是做任務。
如果我們不懂得結果與任務的區別,我們就會有許多發傳真、拜訪客戶這樣做任務,不做結果的情況發生。質檢員和安全員把“走了一遍”當成了結果;技術人員把圖紙“畫出來了”當成了結果;生產工人把產品“生產出來了”當成結果;保安員把“巡邏了”當成了結果;會計把報表“交上去了”當成結果;部門經理已經把任務向下屬“安排了”當成了結果,總經理把計劃“進行了”當成結果,董事會把“開會了”當成結果,股東把“舉手了”當成結果,我們都把每天上班“8個小時了”當成了結果,如此這般的認識結果,我們的公司最后就只有倒閉的結果!
所以,學習執行力,從什么是結果開始,每做一件事,都要問問自己,問問對方,這做的是結果?還是做的任務?
(作者:孟志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