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排除員工從一開始就不想把工作做好的可能。我們所看到的是新員工的激情遠遠勝于老員工,但是經過了一段時間后,新員工變成了“老油條”。所以可能性之一:激勵出了問題,工作努力但沒有得到應有的回報。原因何在呢?因為雙方對工作希望得到的成果有分歧。下屬確實做了工作,而且認為自己做得成果顯著,但是,上司卻不這么認為。久而久之,下屬也就沒有了積極性。
目標是一項工作活動的結果,目標是在事先已經設定并且達成共識的。
可能性之二:下屬依然很想把事情做好,雙方也對目標達成了共識,但下屬在執行過程中不善于自我管理,抓不住重點,進展緩慢,最終沒有完成工作。前文我們提到,目標管理的管控對象其實不是目標,而是計劃。計劃寫得不好,執行就有難度,比如:“拜訪A公司的相關人員,并送一些小禮品,以便達到有效的溝通。”相關人員是誰?送什么禮品?什么叫做有效的溝通,如何評價?計劃的這種寫法是很常見的,那么執行的時候就會有偏差,也做了,但是沒做好、沒做到位,等于沒有做。而且這項計劃很可能是另一個大計劃的組成部分,因此導致了整體計劃沒能得以執行。
可能性之三:計劃不是孤立的,多項計劃的協同才能實現最終結果,計劃撰寫必須嚴格遵照互相協同原則,各部門計劃的制定不是各掃門前雪,而是自上而下進行統一協調。另外,計劃的全面過程管控也是必須的,常用的管控工具是兩個:計劃表單管理和計劃會議管理,可惜很多公司這兩項都做得不到位。
從上述的三個原因來看執行力問題:因為工作成果得不到上司認可,導致積極性不足;因為制定計劃不嚴謹,導致執行偏差不到位;因為計劃制定和管控過程的不嚴謹,導致執行起來有難度。可以歸納為:“不愿”、“不會”和“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