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的民營企業能如此生動、準確地運用中華傳統文化中的精髓部分,并結合自己對商業社會的思考,以此形成一套獨特的管理企業方法,確實算得上是商業模式上的創新。”8月22日,華南理工大學工商管理學院副教授陳明帶著一班研究生對廣東非常小器有限公司進行企業管理調研時說,“梁伯強總經理自己實踐的井田模式,在尊重員工人性的前提下,以價值核心力來驅動員工自我增值,從而實現老板‘無為而治’,企業強盛發展,這對中國企業在管理和盈利方面提供了一種更好、更有效的借鑒。”
“井田模式”是梁伯強自己為自己獨特的管理方法自定義的名稱,這種管理方法全部源自中華傳統文化,其中以道家哲學主張的“無為而治”、“無為即有為”為核心,同時融入儒家文化、墨家思想和法家的治世思想,通過打造一套可自動裂變的商業模式和一套持續盈利模式,來讓所有想加入企業發展的員工提供一個發展平臺。
梁伯強介紹說,之所以為自己獨特的管理模式取名“井田模式”,是受了中國古代“井田制”的啟發。夏、商、西周時期,井田制是國家的土地基本制度,國家土地上的道路和渠道縱橫交錯,把土地分隔成方塊,形狀像“井”字,因此稱作“井田”。“井田”大致可分為“八家為井而有公田”與“九夫為井而無公田”兩個系統,八家為井的,要先種公田,種好公田之后才能顧及自己的私田;而九夫為井沒有公田的,在所種田地有收成之后,要拿出自己的收成來繳納地產實物。
變革
開放后,國家政策鼓勵每一個人通過自己的勞動創辦各種各樣的企業、商號,或當個體戶,或當小老板,在大政策允許的前提下,大家勤奮勞動,努力工作,政府在個人勞動或工作賺錢之后,以稅務的形式征收各項稅款,并形成財政收入以供養國家(公田),依稀可見“井田”的法則在里面。
“一個人要做一件事,并且積極努力、自動自覺地去做好,肯定只有做事的人認為這件事值得自己去做才會發自內心地來做,才能達到最好的效果。”梁伯強說,“除此而外的其他出發點都比不上‘我要做’,更有動力。”
原來,梁伯強在自己經營企業30年的歷程中發現,員工雖然有掙錢養家的意愿,但是在面對工作的時候,員工以“老板要我做”為驅動力時,也能在有外界壓力和監管的條件下把這件事做好,但所做出來的成效遠達不到“我要做”和“要我做”的出發點來得有效,這是人性當中表現出來的積極一面。
通常來說,人性的第一步就是物質生活。馬斯洛需求層次理論表明,一個正常的人生活在這個世界上,由較低層次到較高層次排列依次要滿足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實現需求等五類需求。當員工在企業當中滿足了生理需求(掙錢養家)之后,滿足不了更高層次的心理需求或尊重需求,員工就會想辦法跳出原來的企業另起爐灶。而在企業當中,有能力的員工之所以不滿足于現狀,勇敢地跳出來與老板競爭的現象比比皆是。
“這說明我們社會的每一個人在心理上是有貪欲的,這是每個人的人性都無法避免的。”陳明教授說,“梁伯強總經理能很好地研究利用了人性的本質需求,的確見解非常獨到。”
在知道了人性有自私自利的一面之后,梁伯強先生又開始考慮用什么方法來把人“趨利”的內心心理特點轉化成自我增殖的原動力,最后梁伯強想到了道家文化當中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
企業的“道”應該是什么?
梁伯強表示,他把“井田模式”下的“道”定義為一套可自動裂變的商業模式和一套可持續的盈利模式。用商業模式和盈利模式的“道”來吸引志同道合的人員加入,從而形成“道生一”,道能生一,接著就能生二,從此能生萬物。這說明,遵循了企業發展之道以后,加入中國儒家文化當中的精髓、法家治世思想和墨家哲學為企業里不同層次的員工提供管理藍本,形成因人員所處崗位不同而管理制度不同,從而讓企業在運作過程中發展壯大。
“因為‘道’上面已經清清楚楚顯示了什么人在什么崗位上能干些什么,能賺到什么。”梁伯強說,“所以每個參與進來的人都為了自己的‘私田’而主動干活。”
因為商業模式和盈利模式的這個“道”滿足了“可自動裂變與可持續盈利”這兩個企業發展內核心,所以就能表明這種商業模式和盈利模式遵循了天理循環的“道”。“當所有的員工都是為了實現自己需求而最努力工作的時候,老板就能實現對企業‘無為而治’,而員工賺錢的過程又反過來實現了‘無為即有為’的道家哲學思想”。梁伯強說:“這就是我所主張的井田模式。”
教學之余喜歡深入企業進行研究的華南理工大學工商管理學院副教授陳明,在聽了梁伯強的一番“井田模式”釋解之后,對梁伯強在模式上的創新拍案叫絕,認為這種管理模式完全顛覆了中國企業現有的思維模式,同時也與西方的企業管理思想、理念有很多不同,更可貴的是,在這種模式之下,體現了客戶價值主張、資源和生產過程、盈利公式這些重要特征,應該算是中國人在商業模式上的創新。
梁伯強認為,每一個企業老板,都應當奮力打造一套可自動裂變的商業模式和一套持續盈利的模式,沒有一套可自動裂變的商業模式,生意做不大;沒有一套持續盈利的模式,則生意做不長。為了能使自己商業模式能趨于合理并有可復制性,梁伯強自己花了六年時間將自己的心得運用在企業身上,一邊將自己摸索出來的心得以制度的方式運用在自己企業治理上,一邊又將治理企業當中出現需要檢討的地方加以改進,從而形成一個完整的“井田模式”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