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綠化供應鏈”(greening of the supply chain)運動已經搞了幾十年,但直到2010年才真正有所起色。最近幾個月,不少大型企業宣布,將采取新措施來對供應商們施加壓力,迫使它們加強在環境影響方面的評估和管理。發出這種聲音的巨頭們包括百事公司(Pepsi,)、寶潔公司(P&G,更多的是從未來的角度出發)和IBM公司。
多年來,大多數供應鏈項目都包含十分相似的,范圍有些狹窄的要求:保持合法的做法,對空氣和水的污染程度不超出規定的范圍,避免使用童工,等等。沃爾瑪在管理供應商方面走得更遠(具體到監督商品包裝,礦物燃料的使用,甚至于某些原材料的來源),這些新宣布的舉措從不同方面擴大了對環境保護的要求。近幾年,大多數像沃爾瑪這種高調的供應鏈舉措對消費品及零售領域產生了影響,而百事公司和寶潔公司也不例外。
IBM引發了對一條新的價值鏈——電子和IT——的討論,并由此拓展了這場運動。其他電子設備企業也在對供應商施加壓力,行業里的幾大巨頭在2004年通過了針對供應商的電子行業行為規則(EICC),參與的企業包括蘋果公司(Apple)、思科(Cisco)、戴爾(Dell)、日立(Hitachi)、惠普(HP)、IBM、英特爾(Intel)、微軟(Microsoft)、索尼(Sony)、施樂(Xerox),以及許許多多其他公司。
但是,IBM通過提高要求,幫助延展了綠色IT供應商的定義。要了解一下IBM對它的28,000家一線供應商到底提了些什么要求,我和IBM主管企業環境事務及產品安全的副總裁韋恩·巴爾塔(Wayne Balta)進行了一次交談。
巴爾塔稱IBM的行動僅僅是“長跑中的新起點”。2004年,公司通過了屬于自己的IBM供應商行為準則,進一步明確了EICC規則的定義。甚至早在1998年,IBM就提議供應商們考慮采納國際綠色環境標準ISO14000,而IBM的新舉措使這種“要求”更具強制性,而這正是新要求的核心所在。
簡而言之,IBM要求供應商們謹守以下四項準則:
1.界定并實施一套環境管理體系(EMS)。
2.衡量對環境的現有影響,設立改進的目標。
3.公開自己的衡量標準和結果。
4.將這些要求層層傳達(cascade)給任何對IBM產品有實質影響的供應商。
EMS的強制性執行有助于供應商提高處理環境保護問題的能力,不過大多數大型供應商都有一套自己的EMS體系,這意味著它們已經有了一些衡量標準。所以我認為四項準則中的第三和第四項更為重要,這些準則顯示了IBM的不同凡響之處,它們使得IBM的要求更有份量,更有影響力。
第三項準則要求供應商的數據公開化,也就是說供應商信息透露的對象不僅僅是IBM,而且包括社會大眾。透明化是一個強大的工具,供應商的所有客戶都將從中受益,在促進業績提高方面,它比其他任何一種激勵手段都更為有效(良好而公開的信息能夠從各方面刺激競爭,增加回報,具體內容請參照我的《用綠色信息賺錢的五種方式》)。
第四項準則中的“層層傳達”意味著IBM的要求將在整個供應鏈中形成聯動效應,所有企業將進一步向環境保護這個神圣的核心靠攏——掌握每一產品的軌跡而不必進行費錢費時的消費周期分析。從本質上來說,如果價值鏈上的每一環節上都能密切跟蹤產品軌跡,利用成本核算的工具分配對各部件的影響度,那么企業將更易于估算價值鏈對產品的影響。
IBM對這些舉措的態度是相當鄭重其事的。巴爾塔解釋說:“我們會設身處地地思考,如果我們的客戶這樣要求我們的話,我們會有什么感覺。”歸根到底,如果自己沒有身體力行過,他們就決不會要求別人去做。
因為IBM的主管們知道走綠色之路大有可為,所以他們也敦促供應商們運作得更精益、更順暢、更聰明。正如巴爾塔所說的那樣:“我們的目標不是為了懲罰別人,而是希望他們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