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企業的優勢:
1、創業時期,憑借家族成員之間特有的血緣關系、類似血緣關系、親緣關系和相關的社會網絡資源,以較低的成本迅速集聚人才,全情投入,團結奮斗,甚至可以不計報酬,能夠在很短的一個時期內獲得競爭優勢,較快的完成原始資本的積累。
2、反應迅速。以家族整體利益來看,在通常情況下,利益的一致性使得各成員對外部環境變化具有天然的敏感性,外部尤其是市場變化的信息能很快傳遞至企業的每位成員;同 時,家長制的權威領導,可使得公司的決策速度最快;在執行上,由于內部信息溝通順暢,成員之間容易達成共識,在政策貫徹,決定執行得力;家族整體利益使得家族成員本身具有更高的誘因努力工作,自然地幫助公司的價值趨向最大化。
3、心理契約成本低,可以幫助企業降低監控成本,因此家族企業的總代理成本相對于其他類型的企業低。家族成員彼此間的信任及了解的程度遠高于其它非家族企業的成員,家族企業成員之間可能負擔較低心理契約成本。成員之間特有的血緣、親緣關系,使家族企業具有強烈的凝聚力,加上心理契約成本較低,再加上經營權與所有權的合一,家族企業的總代理成本可能較非家族企業為低。
家族企業的劣勢:與這些先天優勢相生伴隨的是家族企業的特殊性也導致了諸多內在缺陷。這些內在缺陷是由家族企業的特殊性所決定的,依附于這種特殊性而生。當家族企業需要進一步做大做強時,這些缺陷便成為企業發展的禁錮,障礙企業的可持續發展。下面我們對家族企業根本性的內在缺陷進行分析。
1、人才瓶頸
企業發展都有一個從小到大的過程。家族企業創業初期,企業規模小,其核心成員基本上都是以血緣、親緣為紐帶的家族成員,創業者作為核心擁有天然的家長權威,依靠家長權威的家族式管理即可保證家族企業順利運轉,甚至可以“邊吃晚飯邊開董事會”。同時,家族企業在發展初期,能夠提供的剩余索取權和剩余控制權總量相對較小,也就是企業應得權利供給較少。此種狀況下家族企業內部各方為分享利益成果、爭取應得權利的矛盾沖突不會太尖銳,強調家長權威、親情原則的家庭倫理能有效協調家族成員的利益矛盾。這一階段企業相對稀缺的是貨幣資本而不是人力資本,對管理的要求也不高。而隨著企業的發展:
一方面,企業規模的快速擴張導致企業對人力資本數量需求的大幅提高,而家族成員群體供給速度在人口自然增長率的影響下,一般會遠遠低于企業對人力資本需求的速度;
另一方面,由于企業規模的擴張,管理的復雜化,導致企業對高級人力資本需求的增多,而對于家族成員群體而言,高級人力資本要素擁有者要受到人才成長的概率等因素的影響,在家族成員這個小規模群體內,這種人才出產的概率極低,因此從質上看,家族成員群體也很難保證對人力資本的供給。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家族企業的發展過程中必然會遭遇人才瓶頸。
2、缺乏良好的企業文化
企業文化是企業的基本價值觀和行為規范,是企業倡導、信奉同時必須付諸實踐的的價值理念,也是企業永續經營、充滿活力的內在源泉。其主要內容是企業的制度計劃 和戰略選擇,企業有什么樣的制度計劃 ,有什么樣的戰略選擇,就有什么樣的企業文化。而在家族企業中,權力往往集中在以創業者為核心的家族成員手中,這種極權的決策體系缺乏有效的監督、反饋和制約機制,不利于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容易造成決策失誤,這是一種制度計劃 上的缺陷。
同時,在另一重要環節——人才的選拔上家族企業遵循的往往是特殊主義原則,而不是普遍主義原則。所謂普遍主義原則是指選聘人才一般以能力為主,人事任免遵循制度化的人力資源管理方法。而家族企業多采取以血緣為中心的用人制度,即堅持以血緣關系第一,其次才會考慮能力。對家族成員采取特殊主義原則,而對非家族成員采取普遍主義原則,往往是家族企業的通病。這些行為背離了基本的公平原則,不僅嚴重挫傷非家族成員的積極性,而且使家族成員喪失提高素質的動力和壓力,難以形成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在這種特殊主義原則的指導下,人力資源得不到優化配置,合理的人才結構更是無從談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