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種稱做“超事業部制”的管理體制,就是在企業最高領導之下、各個事業部之上的一些統轄事業部的機構就應運而生了。美國通用電氣公司于1979年1月開始實行“執行部制”,就是這種“超事業部”管理體制的一種形式。
1 公司的基本情況
美國通用電氣公司是美國、也是世界上最大的電器和電子設備制造公司,它的產值占美國電工行業全部產值的1/4左右。這家公司的電工產品技術比較成熟,產品品種繁多,據稱有25萬多種品種規格。它除了生產消費電器、工業電器設備外,還是一個巨大的軍火承包商,制造宇宙航空儀表、噴氣飛機引航導航系統、多彈頭彈道導彈系統、雷達和宇宙飛行系統等。美國《工業研究》雜志舉辦的1977年度一百種新產品的評選中,美國通用電氣公司的新產品獲獎最多。聞名于世的可載原子彈和氫彈頭的阿特拉斯火箭、雷神號火箭 就是這家公司生產的。
這家電氣公司是由老摩根在1892年出資把愛迪生通用電氣公司、湯姆遜—豪斯登國際電氣公司等三家公司合并組成。在兩次世界大戰中,這家公司大發戰爭財,獲得了迅速發展。第一次世界大戰后,該公司在新興的電工技術部門——無線電方面居于統治地位,1919年成立了一個子公司,即美國無線電公司,幾乎獨占了美國的無線電工業。第二次世界大戰又使通用電氣公司的產量和利潤額急劇增長。
通用電氣公司在創立后的80多年中,以各種方式吞并了國內外許多企業,攫取了許多企業的股份,1939年國內所轄工廠只有三十幾家,到1947年就增加到125家,1976年底在國內35個州共擁有224家制造廠。在國外,它逐步合并了意大利、法國、德國、比利時、瑞士、英國、西班牙等國的電工企業。1972年該公司在國外的子公司計有:歐洲33家、加拿大10家、拉丁美洲24家、亞洲11家、澳大利亞3家、非洲1家。到1976年底,它在24個國家共擁有113家制造廠,成為一個龐大的跨國公司。
通用電氣公司是摩根財團控制的一家大工業公司。它經營了幾十年,攫取巨額利潤,資產雄厚,規模龐大,1976年和1977年在美國大公司中都是名列第九位。據1978年5月8日美國《幸福》雜志的統計,美國通用電氣公司1977年的總資產達136.96億美元, 銷售 總額達175.15億美元,這一年的純利潤為10.88億美元,在美國各大公司中占第五位,職工總人數38.4萬人。該公司從1956年開始建新廠生產導彈,并向外國提供核武器。例如在日本搞原子能、原子燃料和海軍魚雷等。1976年與法國合作研制渦輪飛機和可以裝備魚雷潛艇或運載火箭的發動機。在1973年接受美國軍事訂貨共14.2億美元,在各大公司中居第二位。
2 不斷變革 管理體制
由于通用電氣公司經營多樣化,品種規格繁雜,市場競爭激烈,它在企業組織管理方面也積極從事變革 。50年代初,該公司就完全采用了“分權的事業部制”。當時,整個公司一共分為20個事業部。每個事業部各自獨立經營,單獨核算。以后隨著時間的推移,企業經營的需要,該公司對組織機構不斷進行調整。1963年,當波契(Boych)接任董事長時,公司的組織機構共計分為5個集團組、25個分部和110個部門。當時公司銷售正處于停滯時期,五年內銷售額大約只有50億美元。到1967年以后,公司的經營業務增長迅速,幾乎每一個集團組的銷售額都達16億美元。波契認為業務擴大之后,原有的組織機構已不能適應。于是把5個集團組擴充到10個,把25個分部擴充到50個,110個部門擴充到170個。他還改組了領導機構的成員,指派了8個新的集團總經理、33個分部經理和100個新的部門領導。同時還成立了由5人組成的董事會,他們的職責是監督整個公司,并為公司制定比較長期的基本戰略。
3 新措施——戰略事業單位
在60年代末,通用電氣公司在市場上遇到威斯汀豪斯電氣公司的激烈競爭,公司財政一直在赤字上搖擺。公司的最高領導為力挽危機,于1971年在 企業管理 體制上采取了一種新的戰略性措施,即在事業部內設立“戰略事業單位”。這種“戰略事業單位”是獨立的組織部門,可以在事業部內有選擇地對某些產品進行單獨管理,以便事業部將人力物力能夠機動有效地集中分配使用,對各種產品、銷售、設備和組織編制出嚴密的有預見性的戰略計劃。這種“戰略事業單位”可以和集團組相平;也可以相當于分部的水平,例如醫療系統、裝置組成部份和化學與冶金等;還有些是相當于部門的水平如碳化鎢工具和工程用塑料。通用電氣公司的領導集團很重視建立“戰略事業單位”,認為它是“十分有意義的步驟”,對公司的發展是一個“重要的途徑”,1971年,該公司在銷售額和利潤額方面都創出了紀錄。從該公司60年代到70年代中迅速發展的情況看,這項措施確乎也起了不少作用。從1966年到1976年的11年中,通用電氣公司的銷售額增長了一倍,由71.77億美元增加到156.97億美元;純利潤由3.39億美元增加到9.31億美元。同時期內的固定資產總額由27.57億美元上升到69.55億美元
4 重新集權化——執行部制
70年代中期,美國經濟又出現停滯,通用電氣公司于1972年接任為董事長的瓊斯(Jones),擔心到80年代可能會出現比較長期的經濟不景氣,到1977年底他又進一步改組公司的管理體制,從1978年1月實行“執行部制”,也就是“超事業部制”。這種體制就是在各個事業部上再建立一些“超事業部”,來統轄和協調各事業部的活動,也就是在事業部的上面又多了一級管理。這樣,一方面使最高領導機構可以減輕日常事務工作,便于集中力量掌握有關企業發展的決策性戰略計劃;一方面也增強了企業的靈活性。在改組后的體制中,董事長瓊斯和兩名副董事長組成最高領導機構執行局,專管長期戰略計劃,負責和政府打交道,以及研究稅制等問題。執行局下面設5個“執行部”(即“超事業部”,包括消費類產品服務執行部、工業產品零件執行部、電力設備執行部、國際執行部、技術設備材料執行部),每個執行部由一名副總經理負責。執行部下共設有9個總部(集團),50個事業部,49個戰略事業單位。各事業部的日常事務,以至有關市場、產品、技術、顧客等方面的戰略決策,以前都必須向公司最高領導機構報告,而現在則分別向各執行部報告就行了。這5個執行部加上其他國際公司,分別由兩位副董事長領導。此外,財務、人事和法律3個參謀部門直接由董事長領導。
5 建立網絡系統
通用電氣公司在企業管理中廣泛應用電子計算機后,建立了一個網絡系統,大大加速了工作效率。這個網絡系統把分布在49個州的65個銷售部門、分布在11個州的18個產品倉庫,以及分布在21個州的40個制造部門(共53個制造廠)統統連接起來。在顧客打電話來訂貨時,銷售人員就把數據輸入這個網絡系統,它就自動進行下一系列工作:如查詢顧客的信用狀況,并查詢在就近的倉庫有無這種產品的存貨,在這兩點得到肯定的回答以后,這個網絡系統就同時辦理接受訂貨、開發票、登記倉庫帳目,如果必要,還同時向工廠發出補充倉庫存貨的生產調度命令,然后通知銷售人員顧客所需貨物已經發貨。這全部過程在不到15秒種的時間內即可完成。還有一點值得注意的是,除了辦事速度快以外,這個網絡系統實際上已把銷售、存貨管理、生產調度等不同的職能結合在一起了。
6 科研組織體制
同樣,美國通用電氣公司也非常重視科研工作,而且已有悠久的歷史。從公司成立后的第二年,就有一位德國青年數學家斯坦梅茲搞科研工作,1900年即成立實驗室。據1970年《美國工業研究所》報道,該公司共有207個研究部門,其中包括一個研究與發展中心,206個產品研究部門。共有科研人員17,200余人,占公司職工總人數的4%。 1973年通用電氣公司共有31,000名獲得技術學位的專業人員,其中半數以上從事研究與發展工作。1972年,公司科研總費用超過8億美元,其中3億美元由本公司承擔,5億美元主要用于和美國政府訂立合同的研究與發展工作上。
通用電氣公司的科研工作分為基礎理論和應用研究兩個方面。它的研究與發展中心從事于這兩方面的工作,而著重于基礎理論研究,為全公司服務,同時對各行業共性的一些課題進行聯合研究。這個研究與發展中心的前身是該公司在1900年成立的一個實驗室,也是美國從事基礎研究的第一家工業實驗室。它的創始人是美國麻省理工學院的一位青年化學家懷特納和通用電氣公司的兩名技術人員。這個實驗室的早期研究工作主要是在電燈泡、X射線管、閘流管及有關的化學、冶金方面進行基礎研究。在兩次世界大戰中,這個研究實驗室研究戰爭中使用的通訊和雷達裝置。第二次世界大戰末期,研究實驗室的研究人員擴充到600多人。1968年,這個研究實驗室正式命名為研究與發展中心,到1973年共有工作人員17,000人,其中325人是物理學博士。目前,由公司的一名副總經理兼任研究與發展中心的主任。這個研究與發展中心下面設兩個研究部:即材料學與工程部(分四個研究室)以及物理科學與工程部(分5個研究室)。此外有3個行政管理部:即(1)研究應用部,下設對外聯絡、計劃分析、人事研究、情報研究等四個科室,負責將研究成果迅速推廣到公司的各個生產部門,并在通用電氣公司以外建立廣泛的技術聯系;(2)研究管理部,負責管理實驗工廠及服務站,領導財會科、設備科和福利科;(3)法律顧問部,由11人組成,負責對專利的審議,發明的評價和專利應用方面的法律事務。此外,公司的206個產品研究部門則一般設在產品生產廠附近,研究人員大致在幾十人到數百人之間,重點放在應用研究方面。